『壹』 事業單位員工辭職後的社保問題
從政府文件《北京市基本養老保險規定》來看,北京的事業單位除了自收自支的以外都專不繳納社屬保。各地要求不一樣,像上海,機關事業單位都要繳納社保的。對你來說,不完全是凈身出戶,在事業單位的這一段工作時間可以視作繳費年限,退休時算在你的全部繳費年限里的,對計發養老金有用,只是那幾年你沒有個人養老保險賬戶,以後算養老金時個人賬戶養老金這一塊就少了點。
『貳』 事業單位辭職後社保問題。
社保需要自己交的,先辭職批准後,單位給你把社保手續辦理了 自己那好就ok
『叄』 事業單位人員辭職後社保怎麼辦
1、重新就業的,由新單位繼續繳納養老保險。
2、辭職後靈活就業的,按照靈活就業人員身份繼續繳納養老保險。
如果是在辭職前,就已經落實好了新的用人單位的,辭職到新的用人單位就業後,可在直接將原單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住房公積金等關系轉入新的就業單位。如果是在同一個社保統籌區就業的,社保關系不用轉接,只要原單位停保後,就可以由新的用人單位在原賬戶上繼續繳納就行了;如果是跨統籌區就業的,到新單位上班後,可請求新單位人力資源部門幫助自己辦理養老保險關系的轉移,按照新單位的待遇標准繼續繳納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
如果辭職後屬於自謀職業的,在同一個城市的,只要憑本人離職證明,就可以到社保部門辦理繳費主體的變更手續,即由單位繳費變更為個人繳費,並重新開設銀行代扣代繳賬戶,便於社保部門每月扣款;如果是跨城市靈活就業的,由於在戶籍以外的地方無法辦理個人繳納職工社保的業務,這種情況,只能在原來的城市以個人身份來繳納。
(3)事業單位辭職後單位不給轉社保6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由於事業單位是從2014年10月1日之後在開始納入社保繳費體系的,如果是在2014年10月1日之前參加工作的,2014年0月1日之前的工作年限,視為繳費年限,今後在辦理退休時,視為繳費年限的認定需要個人檔案,所以在事業單位辦理辭職後,要保管好個人辭職的相關資料,個人人事檔案,可轉存到當地的人才交流中心,便於今後查找;由於辭職後,原來繳納的職業年金無法轉接,新的用人單位也不可能繳納職業年金,所以退休後,需要到原來的單位辦理職業年金的領取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