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離職日期寫16號,16號也還在單位,單位是否需要繳納社保該單位15號辭職算不繳納本月社保的
1。當月是必須要繳的,下個月不用繳。因為你當月上了班(16天),下月沒上班。
2.社保轉移辦理流程:
(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
(3)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4)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5)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6)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是累計計算的,中間允許有空檔,可補可不補。
(1)16號上班公司社保應該交嗎擴展閱讀:
第三章社會保險費繳納
第十條用人單位應當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出具的繳費通知單在規定的期限內採取下列方式之一繳納社會保險費:
(一)到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繳納;
(二)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約定的其他方式。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用人單位可以與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簽訂協議,委託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根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出的托收憑證劃繳用人單位和為其職工代扣的社會保險費。
第十一條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依法履行代扣代繳義務時,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干預或者拒絕。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代繳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責令其限期繳納,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滯納金。用人單位不得要求職工承擔滯納金。
第十二條徵收的社會保險費,應當存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開設的社會保險基金收入戶。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定期將收到的基金存入依法開設的社會保險基金財政專戶。
第十三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對已徵收的社會保險費,根據用人單位實際繳納額(包括代扣代繳額)和代扣代繳明細,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記賬。
第十四條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職工本人。用人單位應當每年向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通報或者在本單位住所的顯著位置公布本單位全年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接受職工監督。
第十五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及時、完整、准確地記錄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的繳費情況,並將繳費情況定期告知用人單位和職工。用人單位和職工有權按照《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管理辦法》等規定查詢繳費情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至少每年一次向社會公布社會保險費徵收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㈡ 16號入職,可以不繳社保嗎
廣東胡律師
你入職起老闆就要給你繳納社保,只是說繳納社保會有一個時間點,一般是每月25號繳納下月的。
你還不明白嗎,你未夠一個月而且未到社保繳納的時間,可能單位不會跟你繳納社保。
社保繳納是有一個時限的,不是說你入職了隨時可以跟你繳的。
㈢ 10月16日辦理離職,公司是否應該交社保
您好!首先,勞動合同法只是規定員工在職工作,與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專,單位必須繳納社保屬;
2.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勞動合同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3.所以你10月16日離職,單位停止了你社保關系,這樣是符合勞動合同法的。所以這個月只有自己去補繳。希望要幫助到你。
㈣ 16號入職社保怎麼交
用人單位繳納社會來保源險的總原則:
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 ,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當繳納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㈤ 關於當月16號前離職公司給繳納當月社保嗎
一般是看公司規定。
既然你和公司協商離職的,那就問公司人事部,如專果想繳納社保,也告屬知公司,一般不會太糾結這事。好聚好散嘛
能通過直接溝通能解決的就別走彎路,別浪費時間和精力(仲裁)。當哦然,既然當月在上班,公司本該購買,如果你要仲裁,那肯定要繳當月的社保的。
如果你要自己辦理,個人購買可以往前3個月買,所以,你自己購買時間很充裕。
㈥ 16號以後上班,社保怎麼上
2# harry_zhang 不是白乾的,現在的四險是這個月交上個月的,他只要在25號之前給你辦增加,這個月就得算上保險,只不過是下個月才跟單位一起交。醫療就可能上不了,因為是當月交當月的,接照上月的人數計算。不過從5月起,醫療跟四險的繳費時間統一,就沒問題了。轉發 回答得真好真詳細!!!太謝謝您了!!!
㈦ 請問16號入職單位是否可以拒絕幫我交本月的社保
不可以。按照抄《勞襲動合同法》相關規定,社保必須購買,這是具有法律強制性的。1、現在上險就是將來的退休工資。2、將來全國將實現國內「社保一卡通」,不用擔心現在的繳費受損失。3、即使將來交不到15年,所綿費用也可以與農村養老、醫療體系合
㈧ 16號入職,可以不繳社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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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月11號入職次月16號離職,如果入職當月已經過了社保繳納時間的,只需要繳納離職當月的社保即可,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第六十三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㈨ 16號上班當月社保公積金怎麼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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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月公積金有個繳納日期,過了這個日期,就要原來公司繳納,我青島的,和你情況差不多,也是16號到新公司上班,結果那個人說我虧大了,當月的公積金還要原來公司繳納
㈩ 16號入職社保怎麼交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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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險是從入職之月就開始繳納的,所以1月16日入職1月份的社保肯定是要繳納的,2月份的社保單位要在2月20日前繳納,公司扣你兩個月的也沒錯。但這樣計算起來麻煩,公司應該和工資發放一個周期,2月份扣1月份的社保,3月份扣2月份的社保,但這樣最後一個月肯定是要扣兩個月的了,因為社保是自然月,你公司發薪不是自然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