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簽勞動合同,不交社保
用人單位不繳納社保能和勞動者簽勞動合同,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勞動雙方應當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依法給勞動者繳納社保。勞動雙方發生勞動糾紛不便於舉證,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存在勞動糾紛,勞動者可以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也可以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合同法》
第七十七條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七十八條工會依法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對用人單位履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情況進行監督。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工會有權提出意見或者要求糾正;勞動者申請仲裁、提起訴訟的,工會依法給予支持和幫助。
第十六條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第十七條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第六十三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Ⅱ 簽了勞動合同後不交社會保險行嗎
社會保險法規定所有的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都要參加社會保險,如果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或存在事實勞動關系的,都應該按照社會保險法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個人是無權決定是否參加社會保險的。
Ⅲ 簽勞動合同同意不交社保合同還有效嗎
簽勞動合同同意不交社保,合同是沒有法律效力的。理由如下:
1、勞動法與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為職工繳交社保費是用人單位的義務。
2、合同法規定,違反法律、法規的合同,沒有法律效力。
3、用人單位以你簽勞動合同同意不交社保為由,不給你交社保費,你可以向勞動部門投訴或者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勞動部門或者人民法院會支持你的。
Ⅳ 用人單位簽訂協議合同不買社保合法嘛
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抄後,卻沒有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是不合法的,用人單位必須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規定:
第七十二條: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規定:
第十七條: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Ⅳ 公司簽合同不交保險違法嗎
公司簽合同不交保險違法嗎?
肯定違法的.
你可以使用法律來保護自己,根據《勞動法》的相專關規定,用人單位必須跟屬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並購買保險,因此購買社保是必須的,屬於強制保險,因此你可以跟用工單位協商解決,無果的情況下,申請勞動仲裁或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反映並投訴,是可以得到有效解決的。
其證據就是證明跟單位有勞動關系,比如工資條,工牌等。
一般只能補交社保,卻不能以返現金的形式.
Ⅵ 跟單位簽了一年的合同,單位不交社保,我該怎麼辦
遇到這樣情況,你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向單位提出辭職,並且要求單位在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間(從08年一月一日勞動合同法實施之日起到現在的)支付雙倍工資,對你在公司工作期間沒有繳納的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進行經濟補償(具體數額由雙方協商而定),但是估計你要獲得這樣的經濟補償需要通過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勞動仲裁才能實現
Ⅶ 單位和我簽了合同不買社保
你是哪裡的單位?
廣州市規定,勞動合同未給到員工手裡,即認為未簽訂勞動合同。
不買社保是違法的,單位主動提出不給買違法,自己提出不買,單位同意也違法。
如果是單位要求你填寫承諾書,違法,你拿到的錢應該退回,要求單位購買社保。
現在,你可以以單位不給買社保為由,提出辭職。
然後勞動合同未發到你手裡,可以視為未簽訂。
辭職後,你可以要求單位:
支付你經濟補償金,按年限計;
補繳社保,同時退回你的社保補貼錢;
支付你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
當然,如果你的目的是順利辭職,這些都是可以作為交換條件,不要讓單位為難你,都可以放棄。
如果單位不講道理,要扣你已付出工作的工資,你就告訴單位,你會向勞動仲裁委員會主張你的權利。如果順利交接工作後,並結算了工資,那就什麼都不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