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員工每個月必須上滿15天老闆才出買社保的另一半錢。請問那15天是按白班算的。還是加班跟白班累計算的
老闆將半個月公司承擔的社保轉由員工承擔,顯然沒有依據。可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解決。
Ⅱ 員工上了半個月班公司有必要給他買一個月社保嗎
如果勞動者有出勤滿15天,用人單位應當在當月為其繳納社保。 離職當月應當正版常參加社保,而從權次月開始暫停其社保繳費。 社保依據當事人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記錄確定停保時間,當月生效的《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那麼當月也應當按照正常情況為員工參保,即便是其只有一天的上班時間。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
Ⅲ 關於上班15天繳納社保的問題
根據勞動法相關規定,每月15日前入職應由公司交納當月社保,每月15日後入職,當月社保公司不是必須交納。
所以你首先應核實下你入職的日期才可以了解社保是否必須由公司交納。
Ⅳ 勞動法有規定要上夠26天班才能給買社保嗎沒上夠26天班的需要我們自己交社保錢是這樣的嗎
肯定沒有這個規定呢,給員工買社保是法定義務,單位不能擅自增加限制條件
Ⅳ 單位以未上滿15天為由不給補交社保,合法嗎
職工上班未滿15天單位未繳納社保是合法的。
用人單位繳納社會保險的總原則:
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 ,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當繳納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用人單位逾期未繳納社會保險的處罰: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
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Ⅵ 辭職當月上了15天班,社保應該單位交嗎
你好!
如果勞動者有出勤滿15天,用人單位應當在當月為其繳納社保。
離職當月應當內正常參容加社保,而從次月開始暫停其社保繳費。
社保依據當事人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記錄確定停保時間,當月生效的《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那麼當月也應當按照正常情況為員工參保,即便是其只有一天的上班時間。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如能提出更加具體的問題,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 希望以上答案可以幫到您。
Ⅶ 一個月需上多少天班公司才會幫買社保
三十日之內。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版三十日內為其職工權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7)公司規定上滿15天班才買社保擴展閱讀
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情形:
《勞動法》
第七十三條 【享受社保情形】勞動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負傷;
(三)因工傷殘或者患職業病;
(四)失業;
(五)生育。
勞動者死亡後,其遺屬依法享受遺屬津貼。
勞動者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條件和標准由法律、法規規定。
勞動者享受的社會保險金必須按時足額支付。
Ⅷ 勞動合同法裡面有規定一個月上多少天班公司才給繳納社保嗎
勞動復合同法沒有這方面的規定製。
根據勞動合同法和社會保險法的規定,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用人單位都要根據法律規定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用的繳納標準是按實得工資數額來確定的。上班時間少,繳納的社會保險就少,但不能不給繳納。
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