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試用期員工如果轉正之後再做補繳社保是否可以
首先補繳只能補繳近三個月之內的,其次補繳會按天收取萬分之五的滯納金,最後補繳也算是社保斷繳對於買房許可權有影響,如以上因素公司和員工都接受的話可以。
2. 試用期要求公司補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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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員工在試用期期間,簽訂勞動合同,單位做了用工備案,就可以補繳試用期的社保。
沒做備案,不能證明試用期這段時間是你單位員工的,就不能補繳社保。
3. 公司轉正補繳社保問題
社保不管你誰交的,你自己交了就沒法叫單位重復交,自己去和單位協商一下折算成現金給你吧。僅供參考
4. 你好 請問公司轉正後有3個月沒幫買社保 怎麼辦 可以要求公司補繳嗎
公司未及時為員來工繳納自社會保險的,屬於違法行為,員工可以公司進行補繳;公司不補繳的,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法律依據】
1.《勞動法》第七十二條規定,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2.《勞動法》第八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5. 剛開始工作,公司說試用期過後補交社保正常嗎
如果員工在試用期期間,簽訂勞動合同,單位做了用工備案,就可以補繳試用期的社保。
沒做備案,不能證明試用期這段時間是你單位員工的,就不能補繳社保。
6. 公司在第3個月時可以給員工補轉正前兩個月的社保嗎
公司在第3個月時可以給員工補轉正前兩個月的社保,只要單位同意就沒問題,社保局是同意的。
相關規定
根據《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第六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一般情況下,補繳保險的期間根據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視企業情況而定。
7. 單位的社保可以等員工轉正以後補交么
你辦完增員才能繳費,增員之前的不能補
應該是入職一個月內辦完員工的增員
你補繳,還要收單位的滯納金
8. 單位試用期社保不繳,轉正後補繳可不可以
試用期即應當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用。如果試用期不繳納,屬於違法行為,除需要按法律規定補繳外,還應當支付滯納金。
《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四條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六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拓展資料
關於社保
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在我國,社會保險
(Social Insurance)
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在整個社會保障體系中居於核心地位。另外,社會保險是一種繳費性的社會保障,資金主要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本人繳納,政府財政給予補貼並承擔最終的責任。但是勞動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繳費義務,並在符合法定條件的情況下,才能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
資料來源:網路:社保
9. 公司轉正了 但是沒交社保 怎麼補交
可以補交,憑借錄取員工登記表,錄取人員花名冊,參保人員身份證原件及蓋公章的復印件,還有社保人員增加花名冊,可以把漏交的第一個月的社保補上的。這些東西,公司人力資源的人應該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