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泰安市岱嶽區社保局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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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地戶籍沒有單位的
通過版戶籍所在地社保局辦權理,個人完全承擔費用。自由職業者繳納城保基數的上、下限,在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收入的300%和60%之間確定。有些地區在繳費基數和比例上可以有不同檔次供選擇,養老和醫療是必須繳納的,失業、工傷和生育保險費不繳納。
泰安的社報局地址:泰安市南關大街附近
2、外地戶籍
只能通過單位繳納社保。也可以採取掛靠單位繳納的名義,但原來應該單位和個人繳納的費用就全由個人來承擔,負擔還是比較重的。
Ⅱ 渝北區人力社保局電話是多少
渝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咨詢服務電話:67821165(局機關);67583518(局值班室);67812702(社保局);67812877(就業局);67801821(醫保中心);67587136(人力資源市場);67831010(勞動監察大隊);67817575(勞動仲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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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新疆石河子各社保局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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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0991)4685889郵編:830063地點:烏魯木齊市克拉瑪依東路34號新疆人才市場關於是否可以在石河子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的問題可以問一下他們,這樣最好,免得跑冤枉路。
Ⅳ 社保局電話是多少啊
社保局服務熱線電話為12333
社保的主要內容:
養老保險:養老保險是勞動者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回退休後,從政府和社答會得到一定的經濟補償物質幫助和服務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
醫療保險: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是根據財政、企業和個人的承受能力所建立的保障職工基本醫療需求的社會保險制度;
工傷保險:工傷保險也稱職業傷害保險。勞動者由於工作原因並在工作過程中受意外傷害,或因接觸粉塵、放射線、有毒害物質等職業危害因素引起職業病後,由國家和社會給負傷、致殘者以及死亡者生前供養親屬提供必要物質幫助;
失業保險:失業保險是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的,由社會集中建立基金,對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的制度;
生育保險:生育保險是針對生育行為的生理特點,根據法律規定生育保險,在職女性因生育子女而導致勞動者暫時中斷工作、失去正常收入來源時,由國家或社會提供的物質幫助。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津貼和生育醫療服務兩項內容。
Ⅳ 沙坪壩區社保局電話
沙坪壩區社會保險局
地 址:沙坪壩區小龍坎正街139號—4號(霧都大廈四樓)
辦公室電話:61719066 郵編:400030
Ⅵ 重慶九龍坡社保局咨詢電話是多少
九龍坡區社會保險局
地 址:九龍坡區楊家坪西郊三村1號1幢
辦公室電話:86169279
郵編:400050
Ⅶ 北京社保局咨詢電話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咨詢電話是:12333;辦公電話是:63167877。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職責是:
(一)貫徹落實國家關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本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並組織實施,建立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並依法管理,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本市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就業發展規劃,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訂促進就業創業政策,制定就業困難群體就業援助政策,組織擬訂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政策。擬訂並落實職業資格制度和職業技能等級評價相關政策,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技能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等。
(7)陶家社保局電話擴展閱讀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工作。承擔信息、建議議案提案辦理、保密、政務信息公開、外事等工作。承擔重要事項的組織和督查工作。
(二)研究室。承擔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工作,並提出相關政策建議。承擔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擔宣傳和新聞發布工作。協調專家咨詢工作。
(三)法規處(行政審批處)。負責推進機關依法行政相關工作。組織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負責行政執法工作的監督、指導和協調。承擔行政復議、行政應訴的有關工作。承擔機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及有關備案工作。負責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等工作。
(四)表彰任免處。承擔以市委、市政府名義及各系統表彰、獎勵和授予榮譽稱號的綜合管理工作。負責按法定程序辦理市政府授權管理的領導人員任免手續等。
Ⅷ 社保局電話多少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電話是:12333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於年3月30日舉辦「12333全國統一咨詢日」活動。
(一)貫徹落實國家關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本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依法管理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本市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會同有關部門研究落實就業援助制度;擬訂並落實職業資格制度相關政策,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四)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擬訂並組織實施本市城鄉社會保險及補充保險政策和標准;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險及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參與擬訂本市社會保障基金投資政策。
其他事項
(一)高校畢業生就業管理的職責分工。畢業生就業政策由市人力社保局牽頭,會同北京市教育委員會等部門擬訂;在京高校畢業生離校前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北京市教育委員會負責;畢業生離校後的在京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市人力社保局負責。
(二)市人力社保局有關對勞動監察工作的規劃、指導、協調和監督職責,由其所屬的北京市勞動監察大隊(市人力社保局勞動監察處)承擔。
(三)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參考展資料來源:網路-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