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用人單位社會保險可以申請不交嗎
勞動者要求用人單位不繳納社會保險是違法的,也是無效的,因為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是法律規定的,必須強制性繳納的,雙方約定不繳納是違法的。所以,不可以要求公司不交社保。
② 單位不交社保如何解決
去社保基金管理局投訴,要求單位補繳社保以及繳納後續社保,提供的材料有勞動合同,銀行工資流水和身份證等,請同時准備好自己需要補繳的部分,一般30天可以補繳到位。
③ 單位不交社保的法律後果
公司不給員工繳納社保的法律後果是什麼,員工應該怎樣去應對
一、用人單位違背勞動法律的規定,不繳納或不按規定繳納都是違法行為,均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勞動者有權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支付經濟補償金。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上述法律賦予勞動者對於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有權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用書面通知,不用提前通知。並且用人單位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如果不支付經濟補償金的話還應當支付兩倍於經濟補償金的賠償金。
2、勞動者有權以用人單位未為其辦理社會保險手續,且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能補辦導致其無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為由,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
④ 單位不繳納社會保險需要承擔哪些法律後果
根據法律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中必須有社會版保險的條款。根據社權會保險法,用人單位應為勞動者繳納的社會保險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此外,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規定,用人單位還必須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其中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共同繳納,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則由用人單位為職工繳納。
如果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勞動者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並且可以請求用人單位給予經濟補償。如果用人單位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勞動者可以提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