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用人單位不給農民工買養老保險是違法么
用人單位不給農民工買養老保險違反勞動法和社會保險法,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賠償社保損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八十六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一百條
用人單位無故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限期繳納;逾期不繳的,可以加收滯納金。
(1)公司只買給農民工交社保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二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七十條
國家發展社會保險事業,建立社會保險制度,設立社會保險基金,使勞動者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獲得幫助和補償。
第七十一條
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和社會承受能力相適應。
第七十二條
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七十三條
勞動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負傷;
(三)因工傷殘或者患職業病;
(四)失業;
(五)生育。
勞動者死亡後,其遺屬依法享受遺屬津貼。 勞動者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條件和標准由法律、法規規定。 勞動者享受的社會保險金必須按時足額支付。
第七十四條
社會保險基金經辦機構依照法律規定收支、管理和運營社會保險基金,並負有使社會保險基金保值增值的責任。 社會保險基金監督機構依照法律規定。
對社會保險基金的收支、管理和運營實施監督。 社會保險基金經辦機構和社會保險基金監督機構的設立和職能由法律規定。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挪用社會保險基金。
第七十五條
國家鼓勵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為勞動者建立補充保險。 國家提倡勞動者個人進行儲蓄性保險。
B. 勞務公司的農民工必須繳社保才可以嗎。可是我只有一個項目,做完還不知道有沒有活。
您好,可以與職工簽訂勞務合同,而非勞動合同,這樣可以不繳納社保。
但是也是有風險的,根據《人身損失賠償司法解釋》的規定,如果職工在勞務過程中遭受損害的,僱主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C. 用人單位應該給民工繳納社會保險嗎
社會保復險法規定
第一條為制了規范社會保險關系,維護公民參加社會保險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合法權益,使公民共享發展成果,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三條社會保險制度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第九十五條進城務工的農村居民依照本法規定參加社會保險。
D. 農民工在單位交社保必須交的哪三種
北京市外地農民工參加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妥善解決外地農民工在本市務工期間基本醫療保險問題,根據《關於做好農民進城務工就業管理和服務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03)1號)和《關於推進混合所有制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從業人員參加醫療保險的意見》(勞社廳發(2004)5號)及《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規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2001年第68號,2003年第141號令修改,以下簡稱《規定》),制定本辦法。 關聯資料:部委規章共2部地方法規共1部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城鎮所有用人單位,包括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以下簡稱用人單位)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外地農民工。 本辦法所稱外地農民工,是指在國家規定的勞動年齡內,具有外省市農業戶口,有勞動能力並與本市城鎮用人單位形成勞動關系的人員。 第三條 用人單位招用外地農民工,應當到所在區、縣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其辦理參加基本醫療保險手續。 第四條 外地農民工參加本市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外地農民工個人不繳費。 用人單位以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60%為基數、按2%的比例按月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其中1.8%劃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0.2%劃入大額醫療互助資金。按本辦法繳費,外地農民工不建個人帳戶,不計繳費年限,繳費當期享受相關待遇。 第五條 按本辦法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符合本市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目錄以及服務設施范圍和支付標準的下列醫療費用,納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和大額醫療互助資金支付范圍: (一)住院治療的醫療費用; (二)急診搶救留觀並收入住院治療的,其住院前留觀7日內的醫療費用; (三)惡性腫瘤放射治療和化學治療、腎透析、腎移植後服抗排異葯的門診醫療費用。 第六條 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和大額醫療互助資金不予支付下列費用: (一)在非本人定點醫療機構就診的,但急診除外; (二)因交通事故、醫療事故或者其它責任事故造成傷害的; (三)因本人吸毒、打架斗毆或者因其它違法行為造成傷害的; (四)因自殺、自殘、酗酒等原因進行治療的; (五)在外埠發生的醫療費用; (六)按照國家和本市規定應當由個人自付的。 第七條 符合本辦法第五條規定的醫療費用,在一個結算期內的,按照分段計算、累加支付的辦法由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和外地農民工按照以下比例分擔: (一)在三級醫院發生的醫療費用: 1.起付標准至1萬元的部分,統籌基金支付80%,外地農民工支付20%; 2.超過1萬元至3萬元的部分,統籌基金支付85%,外地農民工支付15%; 3.超過3萬元至4萬元的部分,統籌基金支付90%,外地農民工支付10%; 4.超過4萬元的部分,統籌基金支付95%,外地農民工支付5%。 (二)在二級醫院發生的醫療費用: 1.起付標准至1萬元的部分,統籌基金支付82%,外地農民工支付18%; 2.超過1萬元至3萬元的部分,統籌基金支付87%,外地農民工支付13%; 3.超過3萬元至4萬元的部分,統籌基金支付92%,外地農民工支付8%; 4.超過4萬元的部分,統籌基金支付97%,外地農民工支付3%。 (三)在一級醫院發生的醫療費用: 1.起付標准至1萬元的部分,統籌基金支付85%,外地農民工支付15%; 2.超過1萬元至3萬元的部分,統籌基金支付90%,外地農民工支付10%; 3.超過3萬元至4萬元的部分,統籌基金支付95%,外地農民工支付5%; 4.超過4萬元的部分,統籌基金支付97%,外地農民工支付3%。 (四)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的起付標准為1300元,一個年度內第二個及以後每個結算期起付標准為650元。 (五)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一個年度累計支付的最高數額為5萬元。 第八條 符合本辦法第五條規定的醫療費用,且在一個年度內超過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的,大額醫療費用互助資金支付70%,個人支付30%,但大額醫療費用互助資金在一個年度內累計支付最高數額為10萬元。 第九條 一次住院治療不超過90天的為一個醫療費用結算期;超過90天的,每90天為一個結算期,結算後的時間視為第二次住院,超過180天的視為第三次住院,超過270天的視為第四次住院。 第二個結算期及以後的每個結算期的費用,與前幾個結算期的費用,不連續累加計算。 暫能提供一部分 不好意思(手機網路『網路現金貸』,隨時滿足您的消費需求!)
E. 企業職工必須繳納社會保險,農民工是不是職工
農民工可以納入職工社會保險覆蓋范圍。
2015年安徽省依法將與用人單位建立穩定勞動關系的農民工納入職工社會保險覆蓋范圍,實施「全民參保登記計劃」,落實和完善靈活就業人員參加職工養老保險政策、城鄉居保和城鎮職工社保銜接辦法。推動農民工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醫保。
為維護農民工勞動保障權益,2015年安徽省依法將與用人單位建立穩定勞動關系的農民工納入職工社會保險覆蓋范圍,同時繼續加強行政司法聯動,對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進行綜合治理。
安徽省人社部門表示,安徽省今年將進一步保障農民工工資報酬權益,加強工資支付保障長效機制建設,制定關於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意見。繼續加強行政司法聯動,對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進行綜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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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總理李克強2014年7月30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做好為農民工服務工作,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討論《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徵求意見稿)》,決定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確定適時發布大城市城鎮調查失業率數據,更好服務經濟社會發展。
會議指出,農民工是產業工人的重要組成部分,為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作出了巨大貢獻。適應「新四化」同步發展要求,以人為本、改革創新,進一步做好為農民工服務工作。
F. 企業必須為農民工繳納什麼保險.必須要交的有哪些。可以不交的有哪些
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農民工參加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具體如下:
以單位買全社保為准,計算如下所示(%是指工資):
醫療保險:個人承擔2%,單位承擔8%;
養老保險:個人為8%,單位承擔20%;
失業保險:個人為1%,單位承擔2%;
工傷保險:個人無,單位1%;
生育保險:個人無,單位1%;
公積金:個人3.5%,單位3.5%。
而工傷和生育保險的費用均由單位承擔,一定情況下,工傷保險看行業購買、住房公積金可能不會買。事實上很多城市只繳所謂社會綜合保險,每月大概200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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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的醫療保險制度主要分為三種,一是適用於企業職工的勞保醫療制度,二是適用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公費醫療制度,三是適用於農村居民的合作醫療制度。
勞保醫療制度是根據1951年2月26日政務院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而建立起來的。該制度主要適用於國營企業和部分集體企業的職工。
勞保醫療費用在1953年以前全部由企業負擔;1953年改為根據行業性質分別按工資總額的5%~7%提取。1969年,財政部發布規定要求中央國營企業的獎勵基金、福利費和醫葯衛生費實行合並提取辦法,統一按照企業工資總額的11%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直接計入成本。
勞保醫療待遇的主要內容包括:
⑴職工醫療或非因工負報告團,所需診費、手術費、住院費及普遍葯費,均由企業負擔,貴重葯費、住院的膳食及就醫路費由本人負擔,如本人經濟狀況確有困難,可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酌予補助。
⑵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醫療時,其停止工作醫療期間,連續在6個月以內者,按其本企業工齡的長短,由企業發給病假工資,數額為本人工資的60%~100%。
G. 單位僱傭的農民工,可以不用繳納社會保險嗎
單位僱傭的農民工,要繳納社會保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條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
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第十七條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九條勞務派遣單位派遣勞動者應當與接受以勞務派遣形式用工的單位(以下稱用工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勞務派遣協議應當約定派遣崗位和人員數量、派遣期限、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的數額與支付方式以及違反協議的責任。
第六十二條用工單位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國家勞動標准,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二)告知被派遣勞動者的工作要求和勞動報酬;
(三)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
(四)對在崗被派遣勞動者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需的培訓;
(五)連續用工的,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
H. 企業一定要給民工買社保嗎
工傷保險是一定要買的,一般在生產型企業一般的操作是企業出面是勞動部門「申請」按工傷保險的一定比例買養老、失業保險(本地戶口還要買醫療)大概會是40%—65%的比例,看你「申請」得好不好了,計算社保的金額是按你們公司每年上半年上報勞動部門的平均工資水平來買的,一般都是按當地最標准上抱。沒有工傷保險是不能上花名冊的。
另:沒有買養老保險的員工入職時最好寫個自願不買的申請書,理由寫成保險關系不能轉移對我沒有用。以免以後引起勞動爭議。
不管是不是記件,工資都不能底於當地最底工資呀,你就到當地社保買最底那檔就可以了,生產型企業流動性真的很大,但是再大也要買保險,可以請一個人專門做這個事情呀,不然出了工傷或員工出告企業就麻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