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我在原單位沒有辦離職手續,新公司可以接著購買社保嗎
這樣的情況新公司是不可以接著購買社保的,需要自己在原單位辦理完離職手續,將自己的社保拿出來之後,新公司再拿著社保憑證續上。
⑵ 原單位不辦理社保移除手續,新單位交不了社保,怎麼辦
已經復離職的,原公司就不會繼續制為你交社保了,原單位會去社保局辦理減員手續,這樣你的社保就自動封停了。
如果你去外地了,那麼得將社保轉移至外地,你只需到原交費地的社保部門開一張「繳納憑證」帶到新地方新單位,就可以了,其餘的事由單位來辦。
如果轉移到本地的新單位,則只需將你的社保號告訴新單位就行了,單位就可以為你辦理社保續交手續(若不知道自己的社保號又不想到原單位去問,只需憑身份證到社保部門查詢即可)。
如果你離職以後沒有單位,而且自己還想繳納社保,可以去社保局自己辦理繳納。
⑶ 我想請問原單位離職,新單位未入,要怎麼繳納社保保險
一:如果你單位比較正規的話,不如你10月10日從單位離職,10月15號跟新單位談好了,錄用你了,那麼你不用管你的保險,你的單位必須得在11月幫你從11月份開始交保(10月份的應該由你原單位給你交)如果你和新單位10月份談好了,12月份才去上班的話,正規的單位可以商量,11月份由其給您補繳齊的,如果對方明確表示時間差上的部分由你自己補齊,你也可以在你新單位幫你交保以後,自己去勞保所將空出的部分補上都來得及。
二:個人去辦理補繳的方式是你拿著原單位離職的材料,比如原來簽訂的勞動合同以及合同解除單,帶著身份證去勞保所辦理個人參保,時間就續上去了。之所以讓你搞清楚你的新單位是否可以幫你補交的問題,是因為單位繳納保險比個人補繳的交的錢多,項目也多,個人補繳只可以交養老和醫療兩種,而單位交保可以交五險,這個錢是交到你的賬戶里,當然是單位交比較好。
但是如果你們單位不補繳,你自己續交那就沒的挑了。就按照我所說的帶材料去辦理吧。
⑷ 原單位社保未辦停,新單位要續交怎麼辦
你可以去社保局監查大隊投訴,要求上一家公司去社保局辦理申報社保減員,這樣你就能在新單位繳納社保了。
辭職以後當月原單位就應該到社保終止你的社保關系。由於在系統里一個人只能有一份參保記錄,所以到新單位後,如果原單位沒有終止你的參保,新單位就不能為你繳納社保,所以盡快到原單位處理社保關系。
原單位應該在你離職的當月就做減員,新單位應該在你上班的當月做增員,比如你從原單位7月份離職,如果是月初離職,當月的保險就應該停了,需要馬上到新單位報道,辦理就職手續,單位應該馬上辦理社保增員,保險不會斷!如果月末離職,當月的保險還是原單位繳納,你只要在八月中旬之前到新單位辦理就職手續,新單位也應該馬上辦理增員,保險也不會斷!
如果你的保險關系還在原單位,沒有辦理減員,新單位是無法給你辦增員的,必須由原單位停掉保險,新單位才能辦轉入!這是合理的!不知道說清楚了沒有!
(4)原單位不辦離職新單位能交社保嗎擴展閱讀
社保增員:
【報送材料】
《社會保險費明細申報表》原件。
重要提示:
1.5人以上(含5人)增減員還應提供電子導盤文件。
2.外國員工還應提供護照、外國人登記就業證原件及復印件。
3.宗教人員還應提供宗教團體和區民族宗教局蓋章的《宗教教職人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辦理流程】
用人單位申請辦理→稅務機關受理→稅務機關辦理用人單位增員
參考資料來源: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社保增員
⑸ 在原單位未辦理離職手續,會不會影響到將來新單位為我交保險
當你在原單位離職後,沒有工資了,原單位自然會辦理中止交費,社保中心會把你的帳戶凍結,也就是你手裡的醫療卡不能使用了。
等新單位給你交的時候帳戶又會啟用了,對你沒什麼影響,只是生育險規定需要連續交滿一年,中間有中斷就需要重新開始計算時間了。
⑹ 沒有社保轉移單和離職證明,到新單位可以交社保嗎
一般沒辦法。
離職後,勞動者的五險一金和檔案的處理通常如下,具體全國各地的實際情況有區別,應該以當地為准,當事人應該去當地咨詢一下:
1、養老保險轉移手續
《關於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規定養老保險採用 「雙轉移」模式,轉移手續如下:
一是攜帶包括參保人員居民身份證、解除勞動關系證明、居民戶口簿等相關證明材料,到目前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列印《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二是帶齊這些手續,填寫《轉移接續申請表》,向轉移地的社保機構提出轉入申請。此後,就不需要再操心其他事宜,新舊參保地兩地社會部門將處理轉移事項。只要審核通過,參保者將在45個工作日後接收到社保部門完成轉移的通知。
2、醫保賬戶可隨人劃轉。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出台的《流動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障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從2010年7月1日開始,流動人員跨省就業時可以轉移自己的醫保關系,個人賬戶可以跟隨轉移劃轉。
而根據《暫行辦法》的規定,當勞動者離職之後到新城市就業,即可加入當地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將通知原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轉移手續,勞動者不再享受原就業地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原就業地在中止參保手續的同時出具參保憑證備查。同時,個人賬戶余額通過保險經辦機構轉移。這意味著,只要你在新就業地參保醫療保險時提供足夠真實的參保信息,那麼所有醫療保險關系轉移的事情你都不用再費心了。
3、工傷及生育保險
這兩種保險屬於「當期交納當期享受」的險種,並不存在轉移的問題。
4、失業保險轉移
《失業保險條例》規定,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成建制跨統籌地區轉移,失業人員跨統籌地區流動的,失業保險關系隨之轉遷。如需辦理手續,在職職工在本省內或向外省遷移,應到受理其原單位失業保險業務的經辦機構辦理失業保險關系轉移手續。由經辦機構出具職工參保及繳費情況證明,職工憑此證明到遷入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接續失業保險關系,不需轉移資金。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在本省內跨統籌地區轉移的,由遷出地經辦機構出具證明,失業人員憑證明和《職工失業保險手冊》到遷入地經辦機構接續失業保險關系,並按遷入地標准領取失業保險金,不需劃轉資金。失業人員跨省遷移的,由遷出地經辦機構出具證明,並劃轉所需資金,失業人員憑證明和資金劃轉手續到遷入地經辦機構接續失業保險關系。
4、公積金異地購房只能一次性提取
按規定,個人到外地工作,如果他在外地的工作單位已為其建立了住房公積金賬戶,那麼他就可以將在原來住地的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全部金額,轉移到外地的住房公積金賬戶內。辦理時,該員工需要提供調入單位接收證明、在調入地建立住房公積金的證明、轉入銀行賬號、開戶行名稱、職工本人身份證復印件等相關材料給在原居住地的原單位,通過原單位的住房公積金經辦人到開戶管理部申請辦理。
而員工個人檔案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用人單位要在十五天內辦理社保和檔案轉移。而如果當事人一時沒有新單位,可以暫時掛靠原單位。
因地區差異,各個省市會有所不同,具體請咨詢當地社保局和公積金管理中心,以官方回答為准。
⑺ 原單位離職社保未轉,可以在新單位重新開始交社保嗎
同城不可以,只要你與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勞動關系不復存在了,拿到回工回執,新單位才會與你簽上合同,給你投上保。
社保你的賬戶永遠都在社保局,不需要轉,所謂轉就是換了一個投保東家而已。
⑻ 辭職原單位不批直接離職,以後換了新單位新單位會給我交不上社保嗎
需要辦理社保轉移手續,協商不成,到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投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第八十九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⑼ 離職後原單位的社保不用了,可以在新單位重新辦理嗎
離職後原單位的社保不用了,可以在新單位重新辦理,只需要辦理社保關系轉移,由新單位繳納社保費既可。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九條規定: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醫療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二條規定:職工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失業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2、辦理社保關系轉移的方法和步驟:
(1)參保人申請出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參保人於繳費單位解除(終止)勞動關系後,可以由本人或繳費單位攜帶以下材料到所在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開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2)出示《參保憑證》,申請接續養老保險關系
參保人向新就業地社會保險機構出示本人的《參保憑證》原件和復印件並填寫《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附件一),符合轉入條件的,由新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向原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
(3)辦理基金轉移手續
原社保經辦機構收到《聯系函》後,核對有關信息生成《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並辦理基金劃轉手續,傳送給新就業地社保機構。
(4)辦理接續保險手續
新就業地社保機構在收到《信息表》和轉移基金後的15個工作日內,核對《信息表》及轉移基金額,將轉移基金額按規定分別記入統籌基金和該參保人員個人賬戶,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攜帶以下材料確認轉移接續情況:
3、辦理社保關系轉移所需材料和證明:
(1)參保人個人《社保關系轉移申請表》;
(2)參保人繳費職工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參保人繳費委託他人代為辦理的,請提供委託書及代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參保人《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5)參保人的參加工作時間、視同繳費年限等相關信息需要認定的,需出據繳參保人費的《人事檔案》;
(6)參保人和原單位解除(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書、調動手續原件及復印件;
(9)原單位不辦離職新單位能交社保嗎擴展閱讀:
社保關系轉移注意事項:
1、1992年以前參保的人員,由於有視同繳費工齡,因此在轉移社保關系的同時,還應將人事檔案調入養老待遇領取地,否則在辦理退休時,無法認定養老保險視同繳費年限。
2、參保人員按規定不能重復享受養老保險待遇,因此應避免在多地重復繳納社會保險費。在多地建立多個賬戶的,
(1)如為不同時段發生的繳費可轉移歸並,由最後參保地的社會保險機構負責接續;
(2)如同一時段發生重復繳費,個人賬戶合並計算,繳費年限和繳費基數只能按一個賬戶計算。
3、在多地建立社保關系,容易出現中斷繳費,建議在各參保地按時繳費,如存在中斷繳費,為防止重復繳費,建議在社保繳費歸並後一並補繳;
4、參保人員跨省市流動頻繁,因戶籍地、參保地不一致,使得社保轉移問題變得較為復雜。養老待遇領取地原則上是戶籍所在地,但如在非戶籍地參保繳費滿10年,又可選擇參保地作為待遇領取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