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司沒有給員工買社保而是每月給社保補貼,那麼這個補貼能因為政策減免嗎
不管簽了啥,公司不交社保都是不合法的,你可以要求公司繳納社保,但是公司補繳社保後可以要求退回社保補貼。至於少給或者不給,你完全可以要求公司繳納社保,他們能少繳那是他們的事情。你可以要求公司正常繳納社保,不繳是違法的,一告一個准。
2. 單位不買社保,發補貼可以嗎
1、如果你是勞動者,也是可以的,因為單位這種做法是不合法的,你以後內可以隨時都可以以沒容有購買社保提出辭職,而且還可以要求單位補繳。2、反之,如果你是用人單位,上面的就是你的風險所在。出錢不討好,還承擔著風險。就算你們簽個什麼協議都是無效的。還不如不發
3. 公司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但沒買社保,每月發100元社保補助金.
這樣是不對的,社保是單位必須給員工繳納的,不得以其他方形逃避繳納費用。這樣會損害員工的利益,而且違背了政策。
4. 公司未購買社保,但是每個月工資表有社保補貼,請問是否要繳個稅
公司沒有繳納社保,也給勞動者做工資表時,註明社保補貼的,那麼看公司財務怎麼做工資表,不然,超過3500元,就要繳納個人所得稅,而且有公司代繳,公司只需在勞動者工資扣除即可。
5. 如果公司沒有幫你買社保,但是給你社保補貼
按照現在國家政府有法律規定
這個嗎,現在國家政府有法律規定:公司必須為每一位勞動者辦理「社會保險」(五險一金: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工傷保險、住房公積金),並且按時足額繳納,否則就屬於違法。因此,公司必須給你辦理社會保險手續並且每個月足額繳納,不得拖欠,不得不繳納。給你「社保補貼」而不給你繳納社會保險費,就屬於違法。你如果不同意公司的這個做法,可以向當地政府有關部門投訴舉報告發(勞動局、勞動監察大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電話號12333)要求政府有關部門幫助你解決這個社會保險費依法繳納的問題,政府有關部門應該按照國家法律規定來幫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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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公司沒給我們買社保,每月只給我補償200元社保補貼,是否合法
公司沒給我們買社保,每月只給我補償200元社保補貼是違法的行為,用人單位是必須給員工按時繳納社保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條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6)公司沒有買社保每個月發補助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二條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八十九條用人單位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一百條用人單位無故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限期繳納;逾期不繳的,可以加收滯納金。
7. 公司不買社保給我們發補貼合法嗎
1、單位的做法不合法;
2、單位替員工辦理社會保險,這是《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的法定義務內,不能以發補帖的容形式免除自己的法定義務;
3、即使你拿了補貼了,你一樣可以到勞動局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舉報的,一樣可以處罰單位,並要求單位補辦社會保險的;
4、不難想像,單位給的補貼肯定比辦理社保的錢要少,就是為了省點錢,但員工將來的保障可就泡湯了~ ~ ~
8. 公司沒幫員工買社保要發補貼嗎
一:你們單位之前不願意給你們辦社保只有一個原因,就是為了省錢,因為即使是按照最低工資標准,你們的保險也不僅僅是300塊錢的事兒。
二:單位跟員工有事實僱傭關系就必須簽訂勞動合同以及依法繳納保險,你們單位前期不給你們交保險就是違法操作
三:我不明白你遇到什麼問題,要辦保險你要辦多少證?需要提供的是你的身份證及身份證復印件,另外有可能的是就業了要提供就業證,沒有的話你們單位還得給你辦就業證呢,非本地戶口可能需要暫住證。除了身份證是你需要提供的以外,保險這塊全部的事情都是你們單位的人事來幫你們辦的,根本保險就不是員工個人去辦理的事情!而且這些證絕對是一個月之內可以辦的下來的,任何單位正規的手續就是,員工從上班第一個月開始就應該給你繳納保險,如果個個都向你所說的辦個證都得最快兩個月,那別人不都得上好幾個月班才能辦的上保險嗎?不曉得你這個時間是誰跟你說的,不相信我的話我覺得你最好自己打12333問一下就了解了,但是無論怎樣,這都是你們單位該給你辦的事
四:另外關於補貼這一塊,作為你們單位,他們提前一個月跟你說了讓你去辦保險,當然是下個月就沒有可能給你發補貼,否則,給你辦了保險還給你補貼,這錢就多多了,他們當然不會願意發給你。因為這個我上條說過了,保險不是至少要兩個月才能辦下來的事兒,其實是很簡單的事情,幾天就可以了。這是你個人的問題,別人不是這樣的。所以單位不會再給你補貼的。
五:你要確認兩點事情:1:你該跟你們單位的人事說這是他該幫你去辦保險,而不是你自己去跑,你只需要根據他所要求的提供身份證等資料即可。2:如果單位不給你辦,你可以到你單位所在區的勞動保障所去舉報,舉報很簡單,你只要說明你就職已經一年了,最好提供你的考勤卡,工資條,押金單等東西可以證明你在該單位上班的即可,甚至這些東西就算你沒有,也可以舉報,對方會找你們單位要求他來提供材料反舉證,證明他給你交過保險。即使之前它給你過補貼,但他不交保險就是違法,勞保所還是會責令公司按照你工作的時間來給你補齊所有的保險而且還有賠償。你單位如果一直堅持不給你辦保險的話,你至少可以嚇唬他,說他這是違法,這個是一告一個準的。
9. 公司未繳社保,而是補貼每月300元,但是過年放假一個月補貼都暫停
補繳社保,先跟單位協商,協商未果就只能夠走勞動仲裁。
職工社保,是國家強制險種,任何單位和個人都必須參加。對此,《勞動法》第七十二條「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做了明確規定。因此,公司不按國家規定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是違法的。從您進廠開始,您已經與公司形成了事實勞動關系,單位應該為您繳納社保。進行勞動仲裁,是維護權益最有效的法律救濟手段。
由於勞動者與用工單位的法律關系是不對稱的,因此一旦勞動者提出參加社保問題,單位會以辭退、砸飯碗等要挾勞動者,迫使勞動者不敢再提及此事,手段卑鄙下流。
從設身處地為勞動者著想的角度考慮,你們可以向公司住所地勞動保障監察或政府主管部門投訴,請求干預並查處,以期達到既解決參加社會保險問題,又不會受到公司迫害的目的。基本的處理渠道是:1、和單位進行協商,協商無果的情況下;2、到你單位所在村委的勞動和社會保障中心予以投訴,無果的情況下;
3、你可以到你單位所在地市的勞動局的勞動監察部門予以投訴。
4、在勞動局安排相關人員調解無果的情況下,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5、根據勞動仲裁情況,你可以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前提是:該企業敗訴,15內未進行上述)
特別提醒:你去投訴,須提供你的相關證明,如:工資條、工卡、考勤卡等。
也就是能夠證明你身份的證明。現在要求勞動仲裁又不花錢了,你可以要求去仲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