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司給員工交社保是半年交還是一年一交
公司給員工交社保是一月一交。
B. 在公司交了半年社保了為何沒有卡
公司交社保後,辦理社保卡需要一個過程,估計得半年以上。
C. 公司社保才交半年需要年審嗎
公司社保才交半年也需要年審,因為這是普遍的全部都要年審,不是針對哪一個人。年審也是對你負責任,也是對企業的一種負責任。不要`漏了個別的人材料。
D. 公司社保半年交一次和每月按時交的有區別么,半年交一次的正規么
一年交一次的一般是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或醫療保險。城鎮企業職工社保一般每月繳費。
《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十條繳費單位必須按月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後,在規定的期限內繳納社會保險費。
(4)社保半年公司擴展閱讀:
《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在規定期限內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繳費申報,申報事項包括:
(一)用人單位名稱、組織機構代碼、地址及聯系方式;
(二)用人單位開戶銀行、戶名及賬號;
(三)用人單位的繳費險種、繳費基數、費率、繳費數額;
(四)職工名冊及職工繳費情況;
(五)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規定的其他事項。
在一個繳費年度內,用人單位初次申報後,其餘月份可以只申報前款規定事項的變動情況;無變動的,可以不申報。
《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第十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職工本人。
E. 公司入職後半年才開始交社保,少交了半年社保,怎麼辦
首先向公司協商申請補繳半年社保,如果協商不成,向當地社保局投訴要求公司補交。
社保是強制險,公司必須要為員工買下,公司應在員工入職起一個月內與給你交社保,若公司無買社保或無按事實上工薪水交社保,員工能夠向社保局要求公司補交過去2年的社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中第八十六條規定: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5)社保半年公司擴展閱讀:
鄭州市民趙女士去年年初跳槽到了一家新單位,她翻開工資條,指著社保繳納數額說,單位今年才剛剛給繳納了社會保險。
趙女士:一開始公司都沒有交,後來才開始交,現在有些人也沒有交 ,滿一年的才交,不滿一年的不交。
趙女士的遭遇隨著今天《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的實施將會改變。規定明確,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其職工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並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限定時間內單位未補繳社保費將被查賬,每天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並可最高罰款3倍,用人單位不得要求職工承擔滯納金。
F. 曾經在一家企業工作半年,半年公司沒有買社保
一般情況都是實習期是不給投保的,半年實習期過後轉正才給你投保的,這是最快的,有的單位一年以後才給你投保。
G. 我的社保斷交了半年,請問怎麼辦
可以選擇補交。
根據《關於職工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有關問題的通知》(京人社養發【2010】239號)
參保人員因各種原因未繳納養老保險費或有繳費中斷情況的,其在國家規定的勞動年齡內(男:60周歲內,女:50周歲內,不包括已領取養老保險待遇人員)可以申請補繳。
以下幾種情況不允許補繳:
1、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期間;
2、被判刑勞教或收監執行期間;
3、辦理外埠戶籍進京之前;
4、辦理本市戶籍農轉非之前;
5、國家及我市規定的不允許補繳的其他情形。
根據您自己的檔案情況及補繳時間段是否在補繳范圍內,攜帶以下材料盡快到職介中心保險補繳手續。
1、檔案關系在職介中心存檔的城鎮人員,由本人攜帶存檔卡,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本人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首頁、本人頁、變更頁)各三份、北京銀行的京卡(借記卡)或郵政儲蓄銀行的個人結算賬戶的存摺到人才或職介中心申請補繳。
2、檔案關系在用人單位的本市城鎮人員,由本人到戶口所在地存檔機構填寫《北京市個人委託存檔人員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承諾書》及《北京市個人委託存檔人員基本養老保險費補繳申辦單》申報辦理補繳手續
3、檔案關系不在存檔機構或用人單位的本市城鎮人員,應按規定在其戶口所在地存檔機構辦理個人存檔、繳納保險手續、保險正常扣款後,由本人攜帶存結算賬戶的存摺到職介中心、人才中心申請補繳。
4、如需查詢繳納保險情況,可在網上進行查詢。
(7)社保半年公司擴展閱讀
社會保險基數
社會保險基數簡稱社保基數,是指職工在一個社保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它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進行確定。
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是計算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繳納社保費和職工社會保險待遇的重要依據,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體數額根據各地區實際情況而定。
社會保險.(Social Insurance)是社會保障體系的核心部分,是指以國家為主體,由法律法規的專門機構負責實施,從而保證勞動力再生產和擴大再生產的正常運行,保證社會安定的一種制度。
中國社會保險主管單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H. 公司半年沒給員工交社保怎麼辦
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雙方建立勞動關系即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專勞動者向屬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手續。用人單位自行申報後應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用,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用人單位未按時及時繳納社保的由社保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補足。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補繳社保費的,社保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或其銀行查詢其銀行賬戶,並可申請縣級以上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社保徵收機構,可要求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I. 公司要半年以後才給交社保,有法律依據嗎
公司要半年後才給交社保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第六十二條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當繳納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第六十三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9)社保半年公司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