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社保費個人部分由公司全交,怎麼做分錄
養老記入個人賬戶按繳費的8%。
Ⅱ 社保有單位交的又有個人交的,那計提和繳納的分錄怎麼寫
扣個人部分社保款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其他應付款一應交社保繳費
計提單位部分
借:管理費用一社會保障繳費
貸:其他應付款一應交社保繳費
交納時
借:其他應付款一應交社保繳費
貸:銀行存款
Ⅲ 社保費用個人部分也由公司負擔,會計分錄該如何做呢
繳社保工資與實際工資沒有沖突的,代繳社保部分+1000也未夠繳納個人所得稅,所以沒有影響。
代繳部分可作為職工福利計入員工工資;可以由公司來負擔,由於你的工資不是很高,可以把公司幫個人負擔的部分計入「管理費用——福利費」具體做賬如下:
1、計提員工福利費:
借:管理費用——福利費
貸:應付職工薪酬——應付福利費
2、銀行扣款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應付福利費
貸:銀行存款
(3)掛公司社保全部由個人交分錄擴展閱讀:
企業按照有關規定向職工支付工資、獎金、津貼等,借記"應付職工薪酬",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科目。
企業從應付職工薪酬中扣還的各種款項(代墊的家屬葯費、個人所得稅等), 借記本科目,貸記「其他應收款」、「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等科目。
企業向職工支付職工福利費,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科目。
企業支付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用於工會運作和職工培訓,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企業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向職工給予的補償,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科目。
Ⅳ 如果社保個人部分也由公司承擔,會計分錄怎麼做
樓上回答不正確,
首先要確定個人的崗位:工人計入生產成本、銷內售計入銷售成本、車間管理計入製造容費用、其他計入管理費用
第二,不能貸記: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
應當貸記: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用(只有法定公家交的和個人部分自負的才能計入社會保險)
第三,可不可以抵扣要看情況,如果在全年應付職工薪酬—工資薪金的14%額度內,是可以所得稅稅前抵扣的。
實際上要做兩個分錄,一個是代扣代繳個人交社保部分,一個是公司以福利形式發放給個人與個人自交金額相等的福利的分錄。
如果用一樓分錄,視為為盡到代扣代繳義務,處以未盡義務部分50%以上,3倍以下罰款。並以偷稅處以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Ⅳ 公司給個人代發工資,單位和個人的社保全由個人承擔,會計分錄要如何做。
借 應付工資
貸 其他應收款-社保
現金
扣社保的時候
借 其他應收款-社保(個人)
管理費用-社保(單位)
貸 銀行存款
一定要計提工資的。計提工資之後是社保部分,社保單位部分屬於管理費用,所以就用我這方法是比較簡單的。
Ⅵ 社保掛靠公司的人,分錄怎麼做啊
不是公司員工,不發工資不報個稅,不能作為公司的費用,應該通過其他應收款核算。
交社保時
借其他應收款
貸銀行存款
收代繳社保錢時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
Ⅶ 個人應繳部分的社保費用全部由單位繳納,請問如何做賬全部步驟
不可以直接入管理費用。單位繳納應由個人負擔的部分實際上是給員工再次支付薪酬。因此這部分支出應在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歸集反映,最後通過結轉或提取列入成本費用。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貨:其他應收(付)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企業從應付職工薪酬中扣還的各種款項(代墊的家屬葯費、個人所得稅等), 借記本科目,貸記「其他應收款」、「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等科目。
企業向職工支付職工福利費,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科目。
企業支付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用於工會運作和職工培訓,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企業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向職工給予的補償,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科目。
Ⅷ 社保 掛靠公司 分錄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計提應交社保費(單位負擔部分)回借:管理費用-社保費貸:應交稅費答-社保
代扣個人自負部分借:其他應收款-個人自負社保貸:應交稅費-社保
從工資代付個人自付部分借:其他應付款(從代扣工資轉入的,分錄略)
貸:其他應收款-個人自負社保
地稅從銀行劃款收繳社保費借:應交稅費-社保貸:銀行存款
Ⅸ 公司社保由公司全額承擔,我應該怎麼做分錄
1、銀行扣繳五金時
借:管理費用-社會保險(單位負擔部分)
其他應收款-職工回社會保險(個人部分)
貸:答銀行存款
2、計提住房公積金時
借:管理費用-住房公積金(單位負擔部分)
其他應收款-住房公積金(個人部分)
貸:其他應交款-住房公積金
3、交納住房公積時
借:其他應交款-住房公積金
貸:銀行存款
4、發放工資時扣除個人部分的五險一金
借:應付工資
貸:其他應收款-職工社會保險(個人部分)
其他應收款-住房公積金(個人部分)
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