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新成立小公司不交社保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1)社會保險不能開空賬戶?沒有這種說法的,
2)如果一個新企業注冊成立,還沒有正式運作與招收新員工,那麼,哪來的員工繳納社保呢?所以開立社保賬戶與為員工繳納社保,是二個完全不同步的事情
3)現行的法規(社保方面的),沒有明文規定新辦企業一定要在一個月內開立社保賬戶,不開立的話,會有什麼後果的,你放心好了
4)如果你的法人代表、另外一個股東是不需要交納社保的話(法人、股東可以是多家企業的法人代表、股東的,不一定在本企業領取工資並交納社保的),你可以暫時不到社保去開立社保賬戶的,等以後招了人員,再去辦理社保的開戶不遲。
Ⅱ 公司剛注冊,也沒有員工,一定要辦理社保嗎
公司剛注冊,沒有員工也要進行社保登記,公司應當在成立之日三十日內去辦理社保登記。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七條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民政部門和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用人單位的成立、終止情況,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個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戶口登記、遷移、注銷等情況。
(2)新成立公司無人交社保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條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六十一條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應當依法按時足額徵收社會保險費,並將繳費情況定期告知用人單位和個人。
Ⅲ 新注冊公司,沒有業務沒有員工,需要繳社保嗎
對於新注冊公司,法人也是需要繳社保的,如果法人在別的地方有繳納社保,那就不需要吃重復繳納了。
Ⅳ 新公司成立條件不交社保可以嗎
3、企抄業是否要為員工繳納社保襲
《社會保險法》第一章總則第四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社會保險是國家強制保險,所有的用人單位和個人都要參加。
一、國家強制規定企業要為員工繳納五險是:
1、 養老保險
2、醫療保險
3、工傷保險
4、失業保險
5、生育保險等五險。
二、一金是:公積金。
如果發現其中一項未按規定購買,建議及時向社保局去投訴。
Ⅳ 新成立公司沒有人交社保沒關系嗎
新成立的公司應該 依法 為員工辦理交納社保費手續。這不能省的。
Ⅵ 新成立公司沒有員工只有法人可以不交社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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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確認一下工商管理部門提出的,公司五證合一的概念。現在新設立公司是需要公司在成立後開設公司社保賬戶,只要公司員工有交社保就行,沒有講必須是法人一定要交的。
所以講,您做為監事人員,在這家公司交社保是完全可以的。
Ⅶ 公司剛成立,還沒招人想辦社保怎麼辦應該怎麼給社保大廳的人說是不是在社保大廳辦
你這應該是辦理社保開戶吧。
不知道你是在北京還是在哪裡,在北京的話,也分是在哪個區辦理。
如果是海淀區,具體步驟如下:
用人單位社會保險登記
一、受理范圍:
在海淀轄區內注冊的單位(包括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部隊、民辦非企業單位、律師事務所和個體工商戶等)以下簡稱「用人單位」。
二、用人單位操作步驟:
1.用人單位選擇「銀行繳費」途徑繳納社會保險費到本單位開戶銀行約定繳費方式,具體手續遵從銀行相關規定;選擇「社保繳費」途徑繳納社會保險費到本單位開戶銀行簽訂《北京市同城特約委託收款付款授權書》;
2.用人單位登陸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台www.bjrbj.gov.cn/csibiz,點擊進入「新參保單位網上登記」頁面,按要求錄入單位登記信息後,列印《北京市社會保險單位信息登記表》一式二份。選擇「銀行繳費」途徑的用人單位,同時列印《北京市社會保險費銀行繳費協議》一式二份;
3.用人單位攜帶單位社會保險登記表格及材料到社保中心(南區一層)或上地、萬壽路分中心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手續;
4.用人單位攜帶網上申報開戶表格到社保中心或上地、萬壽路分中心網上申報開戶崗辦理社會保險業務網上申報開戶手續。
三、用人單位提交材料:
第一步:辦理社會保險登記需提供:
1.《北京市社會保險單位信息登記表》一式二份;
2.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副本)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營業執照》副本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社會團體法人證書》或《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等批准成立證件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4.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以執照為准)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5.《開戶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6.《北京市社會保險費銀行繳費協議》一式二份(「銀行繳費」途徑提供)或《北京市同城特約委託收款付款授權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社保繳費」途徑提供)。
7.
與開戶銀行簽訂的繳費協議或《銀行繳費合作意向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銀行繳費」途徑提供)。
第二步:辦理網上申報業務開戶需提供:
1.《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申報系統用戶承諾書》一式二份;
2.《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申報業務申請表》一式二份;
3.《數字證書一證多用授權書》一式二份(持地稅或公積金數字證書的用人單位提供一份);
4.由北京數字證書認證中心簽發的單位數字證書(USB Key)。
四、辦理崗位及辦理時限
1.辦理崗位:
社保中心五險登記業務崗及網上申報開戶崗(南區一層);
上地、萬壽路分中心五險征繳業務崗及網上申報開戶崗。
2.辦理時限:即時辦理
五、注意事項:
1. 辦理時間:每月5日至25日(工作日);
2.報送材料使用A4紙並加蓋單位公章;
3.
選擇「銀行繳費」方式且通過一般賬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需另外提供《開立單位銀行結算賬戶申請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4.用人單位網上申報開戶手續辦理完畢後,通過登陸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台www.bjrbj.gov.cn/csibiz,進入相關業務模塊,即可辦理用人單位職工社會保險登記、增加、變更、減少等手續。
其他區的,可以先在網站上看下,一般都會有相應步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