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公司社保沒交發生工傷嗎
用人單抄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社保和公積金現在都是國家強制繳納的,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應為在職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就算是確有困難的單位也只能是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但是絕不是不繳。
企業不給員工繳納社保或公積金違反了國家規定,可以向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舉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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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未交社保的情況下發生工傷,公司需要賠償嗎
公司為職工繳納了社保工傷保險,當發生工傷時的相關費用是由社保的工傷保險基金賠付,和商業保險公司沒關系(當然社保基金是否有保險公司參與這個國家社保基金管理的事情和我們無關),企業是否還要支付或賠償給員工的其他費用你可以參考一下社保的工傷保險條例(http://w1.mohrss.gov.cn/gb/ywzn/2006-02/15/content_106783.htm)裡面有詳細的規定。如果你個人或者你的單位為你另外購買了商業保險公司的人身保險,並且有意外傷害或醫療保障,那麼保險公司也要按照保險合同約定為你報銷或給付相關的費用,如果構成傷殘的商業保險公司也要支付賠償金和社保工傷保險以及單位所應支付賠償金不沖突,但是對於醫療住院等費用是不可以重復報銷的,應該先報社保,社保不能夠支付的再到保險公司報銷。
另外很多人不理解為什麼醫療住院等費用不可以重復報銷,這里我也簡單的解釋一下:因為看病治療所發生的費用是有數的(有相關的票據),無論是社保還是商業保險,在報銷時都是要把相關的票據收去的,你在社保報了票就被社保拿走了也就沒有辦法在到保險公司報了,相反也是一樣;而傷殘賠償,只要達到傷殘等級憑鑒定結果就可以領取賠償金,因為人的壽命和身體是無價的,沒有人能夠給因身體致殘所造成的損失開發票,所以企業也不能夠因為保險公司賠償了就不再賠了,這也要分開算!
Ⅲ 沒有交社保,如果出了工傷,公司是否賠償
用人單位未繳納工傷保險的,應當由用人單位向受到工傷事故傷害的職工支付工傷保險待遇。
工傷保險待遇辦理程序如下: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或鑒定職業病——確定賠償數額——執行。
具體流程如下:
1、申請工傷認定(如果勞動關系不明確的應當先到勞動仲裁委申請確認勞動關系)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申請勞動能力和停工留薪期鑒定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3、申請勞動仲裁,確定賠償數額
《工傷保險條例》第五十四條 職工與用人單位發生工傷待遇方面的爭議,按照處理勞動爭議的有關規定處理。
4、用人單位未按仲裁決定支付費用的,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條 當事人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裁決書,應當依照規定的期限履行。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理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執行。
Ⅳ 勞動工傷 單位不交工傷社保怎麼辦
由用人單位承擔工作部署昨日,進行賠付。
《工傷保險條例》
第六十二條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參加,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准支付費用。
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並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滯納金後,由工傷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支付新發生的費用。
Ⅳ 不交社保有工傷保險嗎
1.不繳納社保什麼也沒有。
2.個人繳納社保只能繳納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
3.職工單位社保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失業保險。公積金簡稱五險一金。
養老:單位20%,個人8%。(如果收入5000元單位繳納1000元個人繳納400元。)
失業:單位2%,個人1%。
醫療:單位4-6%,個人2-4%。(單位200元個人就是100元)
工傷:單位1%,個人0%。(單位繳納50元個人不繳費)
生育:單位1%,個人0%。
公積金一般是單位8%-12%,個人也一樣。
各地在國家規定最低保障外有自己的政策。
Ⅵ 沒買工傷保險在公司上班受傷了算工傷嗎
員工在公司工作過程中受傷,無論單位是否繳納工傷保險,只要滿足工傷認定的條件,都是屬於工傷的。而單位沒有繳納工傷保險,所有的工傷費用應該由單位承擔。前提是員工需要申請工傷認定,之後才能索要賠償費用。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第十六條職工符合本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規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殘或者自殺的。
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第十八條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第十九條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後,根據審核需要可以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用人單位、職工、工會組織、醫療機構以及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職業病診斷和診斷爭議的鑒定,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依法取得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不再進行調查核實。
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一條 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
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 的規定追償。
Ⅶ 企業沒交社保工傷賠償怎麼算
無社保的員工判定為工傷由該用人單位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版保險待遇項目和權標准支付費用。
我國《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參加,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准支付費用。
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並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滯納金後,由工傷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支付新發生的費用。
Ⅷ 用人單位沒有繳納社保出工傷怎麼辦
如果沒有繳納社保發生了工傷,由用人單位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如果用人單位不承認可以向有關部門申請勞動仲裁。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相關規定
第十二條
因工負傷、殘廢待遇的規定:
甲、工人與職員因工負傷,應在該企業醫療所、醫院或特約醫院醫治。如該企業醫療所、醫院或特約醫院無法醫治時,應由該企業行政方面或資方轉送其他醫院醫治,其全部治療費、葯費、住院費、住院時的膳費與就醫路費,均由企業行政方面或資方負擔。在醫療期間,工資照發。
乙、工人與職員因工負傷確定為殘廢時,按下列情況,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按月付給因工殘廢撫恤費或因工殘廢補助費。
一、完全喪失勞動力不能工作退職後,飲食起居需人扶助者,其因工殘廢撫恤費數額為本人工資百分之七十五,付至死亡時止。
二、完全喪失勞動力不能工作退職後,飲食起居不需人扶助者,其因工殘廢撫恤費數額為本人工資百分之六十,付至恢復勞動力或死亡時止。
三、部分喪失勞動力尚能工作者,應由企業行政方面或資方給予適當工作,並按其殘廢後喪失勞動力的程度,付給因工殘廢補助費,至退職養老或死亡時止,其數額為殘廢前本人工資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二十,但與復工時本人工資合計,不得超過殘廢前本人工資。詳細辦法在實施細則中規定之。
四、殘廢狀況的確定與變更,由殘廢審查委員會審查。詳細辦法在實施細則中規定之。
(8)單位沒交社保算工傷嗎擴展閱讀:
工傷是工作傷害的簡稱,亦稱職業傷害(occupational injuries),是指生產勞動過程中,由於外部因素直接作用而引起機體組織的突發性意外損傷,如因職業性事故導致的傷亡及其急性化學物中毒。
1921年國際勞工大會通過的公約中對「工傷」的定義是:由於工作直接或間接引起的事故為工傷。
1964年第48屆國際勞工大會也規定了工傷補償應將職業病和上下班交通事故包括在內。因此,當前國際上比較規范的「工傷」定義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即由工作引起並在工作過程中發生的事故傷害和職業病傷害。
職業病,是指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Ⅸ 單位沒有繳納社保,可以申報工傷嗎
你好,只要你是因工負傷,肯定是可以向單位申報的,這一點毋庸置疑,至於單位沒有繳納社保,不是你擔心的事情
Ⅹ 單位沒有繳納社保,可以直接要工傷工資走人嗎。我有工傷認定嗎
工傷認定,抄是由勞動保障行襲政部么作出的,而不是勞動仲裁和監察大隊。沒有繳納社會保險不影響工傷的認定以及後續賠償問題。工傷認定如用人單位在一個月內未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職工個人可以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申請。工傷認定結束後要做傷殘等級鑒定,這個是賠償的標准。最後,可以向勞動仲裁部門提出工傷賠償的勞動爭議。希望回答對你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