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湖南漣源伏口的醫保交費這兩年為什麼沒有上面登記,又沒有證件發下來請問這些錢哪去了
查詢社保的方法有三種:
社保中心查詢,如果對自己的社保帳號不清楚,版可以攜權帶身份證到各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業務辦理大廳查詢;
上網查詢,登陸所在城市的勞動保障網或社會保險業務網站,點擊「個人社保信息查詢」窗口,輸入本人身份證和密碼(密碼是你的社保證編號或者身份證出生年月),即可查詢本人參保信息;
電話咨詢,撥打勞動保障綜合服務電話「12333」進行政策咨詢和信息查詢。
② 我今年54歲請問在湖南省婁底漣源可以買社保嗎
如果你之前都沒買社保的話,現在再買的話不劃算了
可以考慮商業保險
③ 漣源企業社保局局長
此刻,這一幕煙雨梨花夢幻柔婉,使得這個北方的小村莊竟有了些江南水鄉的味道。只盼著陽光明媚的日子快點到來,這些「睡美人」們好張開眼睛,婀娜地伸個懶腰,盡情綻放出迷人的芳姿。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④ 漣源市養老保險查詢
我1991年1月,被湖南省漣源市郵政局招為投遞員,安排在砂石郵電所上班。從91年起就沒有給我們同工同酬,所謂的勞保福利也只是象證性的發點,有時沒有,加班工資也沒有,2003年6月,因為工作需要,安排我從事砂石郵政所儲蓄出納員工作。2003年12月,漣源市郵政局與我簽訂了書面勞動合同,但沒有交社保。2004年9月,我與漣源市郵政局另一個職工在工作上發生口角,2004年10月25日,漣源市郵政局因此欲將我辭退。2004年12月6日,我申請勞動仲裁,同年12月24日,漣源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持下,漣源市郵政局與我達成和解協議,承諾與我繼續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就是這樣一份恢復我的勞動關系的協議書,法院卻說是自行和解,解除了勞動關系,這還有第三方證明人簽字證明是恢復勞動關系的(漣源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並沒有責令漣源市郵政局給我繳納社會保險費用,當時我對法律條款也不清楚,根據《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12條規定:社會保險費用不得減免。第13條規定:繳納單位未按規定繳納和代繳代扣社會保險費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稅務機關責令其限期繳納。)但和解後,漣源市郵政局沒有實際履行和解協議,僅安排我為鄉郵委辦員,與我簽訂委託辦理合同,我不服。2005年4月4日,我為此再次申請仲裁,漣源市勞動仲裁委員會以訴訟時效已過不予受理。2005年4月14日,我向漣源市人民法院起訴。2005年8月15日,漣源市郵政局又與我簽訂和解協議,漣源市郵政局在承認以前勞動關系的基礎上,承諾至少以後兩年之內不會解除與我的勞動關系。2005年10月31日,在漣源市郵政局裡,漣源市郵政局讓我與婁底市勞動保障事務代理中心簽訂了勞動合同。還有其它與我一樣的員工也是一樣的要簽,威協我們說是2004年婁底郵局與這個勞務輸出中心有什麼合同,不然不能上班,也不能交社會保險什麼的,我們也不明白,只得簽了,同一天,漣源市郵政局與我簽訂了所謂的勞務派遣用工上崗協議,並仍然安排我在砂石郵政所任營業員。可到2005年11月27日又說要與我們解除勞動關系,要我們在他們事先列印好的合同上簽字。(當時在2005年10月31日郵政局並沒有與我們解除勞動關系,可又要求我們訂立上崗協議,作為一個國營企業單位,應當有法律顧問的,卻要求我們訂立這樣一些明顯違法的,不公正不公平的協議及勞動合同,而後在2005年11月27日又要我們訂立解除勞動關系的協議書,這些合同與協議給我們的都是空白的,單位沒有簽字與蓋章,也沒有給我們補交社會保險費用,也沒有給我們這工作十多年的員工經濟補償)2010年4月,漣源市郵政局以漣郵[2010]26號文件隨意認定我挪用貪污,違反金融資金操作管理制度,解除了所謂上崗協議,不準我再上班。2010年5月,我通過律師要求漣源市郵政局收回處理決定,但郵政局拒絕了。2010年7月18日,我向漣源市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起勞動仲裁,但漣源市勞動仲裁委員會經原告多次催告,不立案審理,我被逼無奈,依《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條之規定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確認我與漣源市郵政局1991年至2011年長達20年的勞動關系,補交91年以來沒有交的社會保險費用,並要求依法予以補償。
此案經漣源市人民法院、婁底市中級人民法院兩級法院審理,這兩級法院都確認自1991年1月至2010年4月期間,我一直連續在被告漣源市郵政局工作,並且在2003年起一直擔任漣源市郵政局砂石郵政所儲蓄出納員這樣的核心工作並沒有中斷過,但卻都駁回了我的訴訟請求。
理由是:「本院認為,原告劉定豐自1991年至2005年11月與被告漣源市郵政局的勞動關系,雙方已經於2005年自行和解,不屬於本案處理范圍;2005年11月至2010年7月,原告劉定豐與被告婁底市勞動保障事務代理中心存在勞動關系。」那麼請問法院,我與郵政局的勞動關系是1991年到2005年10月31日還是到2005年11月27日,要是到2005年10月31日,那2005年11月27日郵政局為什麼又要與我簽訂解除勞動關系的協議書,在2005年10月31日到2005年11月27日我的勞動關系在哪?在此期間我一直在郵政上班,沒有中斷工作,且一直是在郵政部門的前台做郵政營業員。
一、二審法院罔顧事實,對這樣明確的勞動關系不認定,做出這樣違背法律的判決,對2005年那些這樣明顯的無效的勞動合同及上崗協議卻認為合法有效,實際是對逆向派遣這樣嚴重侵犯勞動者權益的行為的包庇和縱容。一、二審法官都是法律專家,如此普通的法律事實他們不是不清楚,我聽說這些案子是一、二審法院審委會研究的,在2012年3月我申請再審到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在2012年10月9日開了聽證會,可直到現在也沒有結果,一個普通的勞動爭議案三年了,也沒有正確處理結果,不知湖南省的人民法院是做什麼用的?這社會到底還有沒有公平正義?還有沒有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還有沒有用?
尊敬的上級領導,及社會各界朋友,請大家評評,這中國還是不是憲政社會,是不是法治社會?我們應當崇尚法律,法律至上。可漣源市人民法院,婁底市中級人民法院任意踐踏法律,如此明目張膽,國家法律威嚴何在!新聞謀體又沒有膽量公開,我信訪到漣源市勞動局,漣源市信訪局,婁底市信訪局,都回答你這是在法院處理,他們不受理,難道非要我們拿刀拿炸彈來解決問題?工作二十年卻沒有社保,難道這就是共產黨的公正公平的社會保障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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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漣源市社保局的聯系電話
地址:漣源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位於婁底市漣源市人民東路9號
聯系電話:0738-4439610
漣源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地址:漣源市藍田人民中路 郵編:417100 電話:0738-4439567
⑥ 漣源醫保在哪裡辦理
1、參保人辦理掛失抄後,憑本人身份證在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補卡手續。
2、辦理補卡手續時,參保人填寫《***城鎮職工社會保障卡補辦、更換申請單》,辦理申請補卡的5個工作日後,便可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領取新卡。
3、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受理補卡申請時一定要按規定收取工本費並開具相關的收據。
二、醫保卡補辦流程:
醫療保險卡消磁、丟失後,按規定將直接更換社會保障卡,具體流程:
(一)若換卡前後為同一銀行,本人憑有效證件到職工醫療保險卡服務銀行辦理掛失手續,街道勞動保障服務中心憑銀行的《掛失通知單》及本人有效證件,受理社會保障卡的申領,時間為45個工作日。領到社會保障卡並注資後,原醫療保險卡內金額自動轉到社保卡,無需辦理清戶。
(二)若換卡前後非同一銀行,領取社保卡的流程也是一樣。但原醫療保險卡內的金額不會自動轉到社保卡,需要憑有效證件到所參保區的社保分中心,開具《職工醫療保險卡清戶通知單》。憑通知單及本人有效證件到原職工醫療保險卡服務銀行,辦理醫療保險卡的清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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