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社會保險局是個什麼單位,主要是幹嘛的,有大神了解嗎
社會保險局是負責本轄區社會保險基金的徵收和管理的政府職能部門。
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社會保險方針、政策,擬訂本轄區社會保險管理和經辦辦法、各項工作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完善社會保險政策、法規的意見。
(二)負責經辦本轄區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保險以及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職業年金的參保和費用徵收,公務員醫療補助費和家屬統籌醫療費的徵收以及相應險種項目待遇的審核和支付、服務、管理等工作。
(三)負責本轄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工傷亡認定、待遇核准及撫恤金、喪葬費、遺屬困難補助核准。
(四)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的委託,負責對全市用人單位和員工遵守執行社會保險政策、法規情況的監督檢查,依法糾正和處理違規行為。
(五)受上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的委託,負責用人單位員工工傷認定;負責工傷傷殘康復、工傷預防管理工作。
(六)負責對社會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葯店提供的社會保險醫療服務進行管理和檢查監督。
(七)負責本轄區社會保險基金的管理和運營,確保基金安全和增值。
(八)負責本轄區社會保險信息數據的採集、統計、分析及依法公布;負責管理本轄區參保人員社會保險個人賬戶和社會保險檔案。
(九)負責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接續。
(十)負責享受長期待遇的社會保險參保人及供養對象生存狀況審驗。
(十一)受本轄區政府委託負責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和企業欠薪保障費徵收。
(十二)承辦上級主管部門和市委、轄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❷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做什麼的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職能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擬訂相關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擬訂機構改革人員定崗和分流政策。
(二)貫徹執行公務員分類、錄用、考核、職務任免與升降、獎懲、培訓、交流與迴避、辭職辭退、申訴控告、職位聘任等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負責區政府各部門國家公務員非領導職務的設置和職數管理;依法對公務員實施監督,負責公務員信息統計管理工作。
(三)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促進人力資源流動的政策措施,建立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綜合管理人力資源市場和流動調配工作。
(四)負責促進就業服務工作,擬訂並實施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擬訂並實施就業援助制度;負責開展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工作。
(五)擬訂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和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負責就業訓練、職業技術培訓、職業技能鑒定、技工等級考核工作;指導管理職工技能培訓和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培訓工作;完善職(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
(六)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貫徹執行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准;貫徹執行社會保險關系轉續辦法;貫徹執行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承擔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行政監督責任。
(一)管理國家外國專家局、國家公務員局。國家公務員局的人事黨務、機關財務後勤、離退休幹部、國際交流與合作事務,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管理。
(二)高校畢業生就業管理的職責分工。畢業生就業政策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牽頭,會同教育部等部門擬訂;畢業生離校前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教育部負責;畢業生離校後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負責。
(三)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❸ 社保局是干什麼的
社保局的全稱是:社會勞動保險事業管理局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社會保險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受主管部門委託,研究起草有關地方性社會保險政策;
2.指導各縣(市、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有關社會保險工作;
3.組織實施市本級社會保險工作計劃,加強業務工作的日常管理,保證計劃按時完成;
4.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各項社會保險基金收支兩線管理工作,及時向地稅部門提供各項社會保險徵收的原始資料,負責按時撥付各項社會保險基金;
5.負責辦理企業參保登記和職工參保、轉移、終止、中斷等手續,統一核定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審核職工的基本醫療保險、工傷、生育等費用,並按期足額支付;
6.建立各項社會保險業務台賬,定期與企業、職工個人賬戶進行核對,認真做好社會保險系統計算機開發利用,對各項賬、卡和冊進行檔案化、計算機化管理;
7.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離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
8.負責編制社會保險基金的預算和決算,負責社會保險基金的稽核工作,負責編制全市社會保險會計、統計和信息工作;
9.負責承辦市政府和市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❹ 社保中心是干什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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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而言之,社保中心可以視為人社局的派出機構或事業單位,負責具體辦理社會保險的事物,而相關社保的政策制定和管理等職能由人社局執行,社保中心就是人社局的窗口。
❺ 勞動局和社會保障局是干什麼的呀
原來大家都叫做勞動局。後來進行機構改革之後,被稱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這一個局主要是處理各種人事關系和工資關系。例如體制內工作人員的工資晉檔升級和審批。例如勞動仲裁。例如離退休人員的工資發放等等!
❻ 「社會勞動保障局」是干什麼的
不同地區職責不同,以北京市為例:
1、貫徹落實國家關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2、擬訂本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並組織實施,建立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並依法管理,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3、負責本市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就業發展規劃,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訂促進就業創業政策,制定就業困難群體就業援助政策,組織擬訂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政策。
擬訂並落實職業資格制度和職業技能等級評價相關政策,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技能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4、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養老、失業、工傷社會保障體系。擬訂本市城鄉社會保險及補充保險政策和標准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險及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參與擬訂本市社會保障基金投資政策。
5、負責本市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6、負責本市公務員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福利等有關政策的組織實施。負責事業單位人員工資、福利的綜合管理和分配製度改革工作。
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福利等政策並組織實施。研究建立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事業單位人員離退休等政策並組織實施。
7、會同有關部門指導本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事業單位人員管理政策。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後管理制度。研究擬訂積分落戶管理實施細則和操作規范並組織落實。擬訂外國人來京就業的政策、規劃和管理辦法並指導實施。
8、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本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落實農民工相關政策,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9、統籌擬訂本市勞動關系政策和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製度,完善勞動關系協調機制。擬訂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宏觀調控政策、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女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1、與市醫保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統籌全市社會保障卡的發行、運用和管理工作;市醫保局負責制定社會保障卡在醫療保障方面使用管理的標准規范,並會同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做好管理工作。
同時,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政策的電話咨詢服務,統一納入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咨詢服務平台,市醫保局負責做好相關政策的培訓、群眾意見建議及投訴舉報的辦理工作。兩部門應當建立工作機制,做好信息共享和政策銜接等工作。
(6)社保局是幹嘛的擴展閱讀: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承擔著諸多重要職責,人社工作的管理范圍和服務對象,涵蓋了從城鎮到農村、從機關到社會、從老人到兒童所有群體。
人社部門的職能定位:
一是堅持民生為本,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首要位置。人社部門承擔著為群眾就業、養老、醫療等提供保障服務的重任。
二是堅持人才優先,把人才工作作為一項重要任務。人社部門是為人才服務的職能部門,要在黨管人才的大格局下找準定位,把人才工作作為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的一項重要任務來抓。加強政策建設,建立完善引進、培養、使用、激勵等科學配套、富有競爭力的人才政策體系。
三是堅持科學管理,把提高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和科學化水平作為目標要求。要牢固樹立科學管理的思想,不斷建立和完善科學配套的政策制度,切實糾正因人管理的問題。
四是堅持強根築基,把夯實基層基礎工作作為新的人社局建設發展的一件大事來抓。基礎建設的核心是要有一套科學完善的制度和一支素質過硬的幹部隊伍。
❼ 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是干什麼的
主要職能:(一)負責貫徹執行《勞動法》及有關的政策法規,研究制定全區勞動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總體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監察。
(二)宏觀管理全區勞動力資源的開發利用和勞動就業工作;協調指導勞動力的合理流動,負責國家政策性安置勞動力工作。
(三)宏觀管理全區職業技能培訓工作;對各類職業
技能培訓機構和社會力量辦學機構進行監督管理;組織開展企業在職職工技能培訓和失業人員、企業下崗職工就業
前職業技能培訓和再就業培訓工作。
(四)對全區勞動者的工資總量及勞動報酬進行宏觀管-1-理。
(五)對用人單位用工、勞動合同簽訂、勞動條件、工
作時間、工資收入、繳納社會保險金、職工福利、勞動保護、
未成年工保護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糾正,並定期對各類經濟組織進行書面勞動年檢;負責市屬企事業單位、個體私營企業的勞動爭議的調解、仲裁和勞動信訪的接待、處理等工作;負責勞動能力鑒定工作。
(六)制定全區養老、失業、醫療保險事業發展長遠規劃和年度計劃,貫徹實施國家有關社會保障政策,編報社會保險基金年度預決算,負責全區社會保險事業的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養老金、失業救濟金的發放工作,負責參保人員離退休待遇的審核、審批和調整工作。
(七)負責參保人員醫療保險待遇的核定和給付工作,並對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葯店進行規范管理和監督。
(八)管理和指導就業服務中心、勞動力市場的工作。
(九)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