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社保欠繳期限將明確規定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按照勞動法規定,員工與單位建立專勞動關屬系就應繳納社保,就是員工開始工作的第一個月,或者說簽訂勞動合同就應該繳納社保,符合「簽訂正式合同後開始為員工繳納,有無法律明確規定其時間。」
② 公司欠繳社保多年我該怎麼辦
可以向法院起訴,由法院裁定公司補繳社保。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如下:
1、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2、第一百二十三條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2)公司欠繳社保最長時間擴展閱讀
依據《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處理:
1、第十六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於查明欠繳事實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發出社會保險費限期補繳通知,責令用人單位在收到通知後5個工作日內補繳,同時告知其逾期仍未繳納的,將按照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三條、第八十六條的規定處理:
(一)未按規定申報且未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二)申報後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三)因瞞報、漏報職工人數、繳費基數等事項而少繳社會保險費的。
2、第八十六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3、第六十三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人大網—《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③ 請問養老保險最多可以拖欠多少時間不交
養老保險沒有可以拖欠多少時間的規定,但是要收滯金的。單位不按規定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該單位上月繳費數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繳數額。繳費單位未按規定繳納和代扣代繳社會保險的,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滯納金。 根據《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十條規定:「繳費單位必須按月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不定期後,在規定的期限 內繳納社會保險費。 繳費單位不按規定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上月繳費數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繳數額;沒有上月繳費數額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的經營狀況、職工人數等有關情況確定應繳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並按核定數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後,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第十三條規定:「繳費單位未按規定繳納和代扣代繳社會保險的,由勞動保險行政部門或者才稅務機關責令限期限繳納;逾期仍不繳納的,除被繳欠數額外,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滯納金。」
④ 請問單位欠繳醫保社保多少時間會產生滯納金謝謝
根據《社會保險征繳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59號)第十三條:繳費單位未按規定繳納和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不繳納的,除補繳欠繳數額外,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滯納金。
也就是說,單位到期該交而未交,社保部門限期內仍未繳納,自停交日起即產生滯納金。
⑤ 企業欠繳社會保險會有什麼後果
主要有如下不良後果:
1、欠費未繳清之前,員工個人的社保是不能轉出或者辦理退休手續,出現住院、工傷等不能報銷,不利於員工個人;
2、欠繳的社保在補繳時,會被徵收一定比例的滯納金,造成企業的成本。
⑥ 公司欠繳員工社保,狀態顯示欠繳,已有幾個月
你好!你好,養老保險是可以中斷的,醫保中間期間不能享受社保待遇,續交必須要把中斷期間的費用補齊,還會有滯納金。要是單位一直不繳納的話,可以申請仲裁。希望能幫到你!謝謝!
⑦ 公司一直欠繳社保怎麼處理
你這個要上徵信的,進黑名單就麻煩了
去社保辦理停交手續,具體費用或停交日期,你去了社保再問問看吧
⑧ 公司欠繳社保最長時間
用人單位逾期未繳納社會保險的處罰: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版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權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
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⑨ 社會保險補繳最多能補繳幾個月的
社保可補繳24個月。
我國法律規定,社保最多可以補交兩年,意思是從補交的月份開始像前推算(是按補交的時間段來計算,不是按累計月份計算。
一、養老、醫保不足繳費年限的補繳:
須填寫參保人員補繳申請表,送市社保中心領導審批後,到市社保中心稽核科窗口列印繳費核定通知單,然後到相應的地稅辦稅服務中心辦理繳費手續。
二、外地調入人員的超齡補繳:
戶口已遷入本市且通過本市組織、人事、勞動部門將其行政關系調入本市的人員,調入時沒有超過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年齡的,免於補繳超齡養老保險費,按規定辦理了基本養老保險轉移手續後,其調入前所在地未開展社會養老保險的年份中符合國家規定的連續工齡視同繳費年限;
若超過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年齡的,還應當由接收單位為其補繳超齡養老保險費,補繳後,其調入本市之前符合國家規定的連續工齡視同繳費年限。
(9)公司欠繳社保最長時間擴展閱讀:
一、社保補繳時效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第六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一般情況下,補繳保險的期間根據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視企業情況而定。
二、社保報銷
醫療報銷: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的起付標准按上一年本市職工平均工資的10%左右確定。個人在一個年度內第二次以及以後住院發生的醫療費用,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的起付標准按上一年本市職工平均工資的5%左右確定。
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在一個年度內支付職工和退休人員的醫療費用累計最高支付限額按上一年本市職工平均工資的4倍左右確定。
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醫療費用設定結算期。結算期按職工和退休人員住院治療的時間,惡性腫瘤放射治療和化學治療、腎透析、腎移植後服抗排異葯門診治療的時間設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