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單位欠繳社保和停繳社保有什麼區別
區別:
1、性質不同。社保是要逐月繳納,只要有一個月及以上沒繳,就是欠繳,由單位負責代扣繳的,如果單位有一個月及以上,就是單位欠繳。而單位停繳社保,是勞動合同終止後,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停止繳納社保,如辭職、退休等。
2、單位欠繳社保後要補繳,甚至還要繳納滯納金。而單位停繳社保不用補繳,也不用繳納滯納金。
(1)社保公司欠繳擴展閱讀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第六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並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十五日內告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失業人員應當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及時到指定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失業登記。
失業人員憑失業登記證明和個人身份證明,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手續。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
一般情況下,補繳保險的期間根據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視企業情況而定。
Ⅱ 單位欠繳社保和停繳社保有什麼區別
有區別的。
欠繳社保,指的是在企業或個人參保期間,社保部門系統已做帳,因企業或個內人容扣款賬戶余額不足,導致社保扣費不成功;
漏繳社保,指的是在企業參保期間,因部分原因,企業沒有給職工參加保險,導致職工工作期間存在社保未做帳也沒有交費的情況;
斷繳社保,指的是在職工因失業、流動就業等原因,在某一段時間因沒有工作單位導致社保停繳,出現的狀態。
就三種形式而言,如屬於第一種情形,在一定期限內,只要企業或個人向扣款賬戶儲存足夠金額,向社保部門申請扣款即可(可能需要支付滯納金),欠費階段的社保繳費記錄將會恢復正常狀態;如屬於第二種情形,職工則可向企業反饋,或直接向當地的社保部門反映,要求企業補繳社保;如屬於第三種情形,屬於社保繳費的自然停繳,一般城鎮戶籍人員可以以個人身份向社保部門申請補繳未就業期間的社保繳費。
Ⅲ 公司社保欠費怎麼處理
公司社保欠費,員工可申請勞務仲裁或是向當地社保部門投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七十七條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四十六條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第六十二條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當繳納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第六十三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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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八十二條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有權對違反社會保險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舉報、投訴。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衛生行政部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和財政部門、審計機關對屬於本部門、本機構職責范圍的舉報、投訴,應當依法處理;對不屬於本部門、本機構職責范圍的,應當書面通知並移交有權處理的部門、機構處理。有權處理的部門、機構應當及時處理,不得推諉。
第八十三條 用人單位或者個人認為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的行為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用人單位或者個人對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依法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核定社會保險費、支付社會保險待遇、辦理社會保險轉移接續手續或者侵害其他社會保險權益的行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個人與所在用人單位發生社會保險爭議的,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用人單位侵害個人社會保險權益的,個人也可以要求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或者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依法處理。
Ⅳ 社保單位欠繳新單位交不了
您好?在沒有回答您問題之前首先向您表示深深地祝福!單位欠繳養老金,如果單位沒有破解或者解散的話,社保部門一般不予受理個人部分養老金繳納的,因為單位和個人養老金是按照比例繳納的,光交自己的養老金是不行的,必須單位和個人一起繳納,如果個人想繳納養老金的話,單位的養老金只要個人願意,社保部門一樣辦理,本來我們上班就不容易,掙得的工資難以糊口,單位部分因該繳納的養老金應該有單位交,咱才不多拿不該自己出的錢呢!你可以找領導協商養老金的繳納,你如果有新單位的話,你直接在你原來單位申請填寫一份個人養老金同城異地轉移表,轉移到你所在的新單位就可以啦!如果你把自己的養老金轉移出去,你原來單位很樂意給你辦理,因為以後他們就不再給你支付養老金啦!在外注意身體!祝您平安順利,早些發財,好運連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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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公司社保欠繳了,要做補繳,怎麼做
在東城問過,公司欠費是不允許減員的,必須月報還欠之後再減員。月報還欠的話,帶著社保登記證,到櫃台打表,打表當天必須繳費。還欠後,網上申報是次月開通的。還是盡快還欠吧,下個月工資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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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社保顯示欠繳 公司說已經繳費
視同繳費,意思就是你已經繳費了,由於公司和社保在繳費時間上有時差,可能反映出來的問題不一樣,反應的時間也不一樣。只要公司給你繳費了,社保有記載就行。
Ⅶ 單位欠繳社保怎麼辦
單位欠繳社保的話,就應該讓單位補償,把欠繳的社保給補償回來就可以了,如果不補償的話,可以去勞動局申訴的。
Ⅷ 社保單位累計欠繳金額
根據《關抄於轉發<工商總襲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計局關於在企業年報中增加社保和統計事項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蘇工商個企[2016]303號),現將企業年報中社保事項填報口徑明確如下:
1.參保險種類型:指報告期末本單位參加險種類型;
2.單位參保人數:指報告期末參加社會保險職工人數(不含離退休人數);
3.單位繳費基數:指報告期內單位繳納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總和;
4.本期實際繳費金額:指報告期內單位實際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總和;
5.單位累計欠繳金額:指報告期末單位累計欠繳各項社會保險費金額(本金)。
注:本報告期指2016年1月至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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