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司延遲交社保合法嗎
除非你把社保停了,要不不會推遲繳納
2. 公司推遲三個月交社保,是否會對醫保有影響
社保停保是不能享受醫保的,需要補繳才可以。
社保補繳方式:
以個人名義參保版的,如果漏繳不能權夠進行補繳,只有是單位原因造成的漏繳才能夠進行補繳,並且補繳五險;
如果單位沒有做申報(沒有給開戶)的只能補繳養老;
繳納一段時間後,中斷想補繳地可以找代理公司給補繳。
繳費單位(不含個體、自由職業者)漏繳職工養老保險費的,應帶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基本養老保險費個案補繳:
職工檔案和養老保險手冊;
《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請表》;
勞動合同、工資發放明細表等;
其他相關材料。
為彌補因企業遲繳職工養老保險費,造成職工個人賬戶金額損失,補繳養老保險費按照濟勞險字【1999】7號文件執行。計算方法如下:
補繳金額=補繳時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應補年度繳費工資基數%應補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繳費比例*補繳系數。
3. 公司延遲繳納社保,但是在交滯納金,員工可以報生育險嗎
不可以。生育險必須連續交滿一年以上才可以享用。你們公司交滯納金沒有交社保?這種情況當然是不能夠報銷。
4. 公司遲交兩月社保會有影響嗎
對個人來說沒有影響,可以補繳。
1.社保機構有權對不辦理社保登記的用人單位及負責人直接罰款。
《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2.社保機構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有權直接罰款。
《社會保險法》第八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5. 單位因故延遲繳納社保費,可以要求自己的員工負擔滯納金嗎
某單位更換了領導人,做了很大的人事變動。人事變動期間正逢該單位社會保險申報繳納。因為人事變動,單位暫無負責社會保險申報辦理業務的負責人員。人事變動完成之後,單位新任社保負責人發現單位已經延遲繳納社保費,被責令加收了滯納金。新上任怎麼能立馬給單位加一筆大支出?該負責人便把這滯納金平均分配給了單位的職工,從他們的工資里扣除。發工資後,細心的職工便發現了其中的貓膩,吵到了單位董事會,要求單位補發被扣的負擔滯納金部分的工資。那麼究竟單位因故延遲繳納社保費,可不可以要求自己的員工負擔滯納金?
值得肯定的是,該單位職工的維權意識真的是非常高。依據《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第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代繳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責令其限期繳納,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滯納金。用人單位不得要求職工承擔滯納金。由此我們可以知道,該單位因人事變動而致使單位延遲繳納社保費,是不能要求自己的員工負擔滯納金的。該單位應該將從員工工資里扣除的滯納金部分的錢款,如數歸還給單位每一個職工。
《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
第十一條第二款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代繳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責令其限期繳納,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滯納金。用人單位不得要求職工承擔滯納金。
勇於擔當不僅是對人的道德要求,也是對人的法律要求。法律規定何人履行義務就是何人承擔責任。該履行義務未完成或瑕疵完成,該主體就要承擔相應的責任而不能轉嫁於別的主體。
6. 2020年單位申請了延期繳納社保,延期到期後如果公司不給補繳怎麼辦
你好!
單位申請延期繳納社保,社保局那邊會記錄在案的,每個月社保的增減人數專都有記錄屬的,只是錢延遲繳納,不影響你個人的繳納。所以這個你不用擔心。
你只需要確認一點,就是你離職的時候,最後社保系統裡面列印給你的:退工單上面的日期是不是你離職日期就可以了,如果是就會正常繳納進去,如果是很早以前的,那麼和單位延期繳納沒有關系,而是單位很早就辦理退工了。正常單位不會做這種事情的,所以80%可以放心的,具體問問你們公司人事就可以了。
7. 公司扣了6個月社保延遲繳費,現在公司要注銷怎麼辦
用人單位注銷營業執照應當進行清算才能注銷。破產清算應當優先結算工人工資以及依法繳納社保費用
8. 公司延遲給員工繳納社保,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嗎
公司延遲給員工繳納社保,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9. 公司延遲繳納社保解除勞動關系時前面未交的能賠償嗎或者可以要求補交嗎
可以要求公司補繳齊前面未繳納的社保,如未繳齊可要求賠償。如不履行可去勞動部門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