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勞動合同及社保問題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勞動關系,建立勞動關系應當在一個月簽訂勞動合同,自建立勞動關系之日就應該繳納社保,所以社保繳納日期不需要與勞動合同簽訂日期一致
❷ 社保勞動合同工的範本是怎樣的呢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有統一印製的範本,按上面的內容填寫就可以了。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版下條款:
(一)用權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❸ 能在社保局查到個人勞動合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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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不能在回網上查詢,《勞動合同法》未規定用人單答位和勞動者簽訂的合同必須要到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備案,勞動合同通常為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查詢只能去用人單位人力資源部門查詢或通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社保局查詢社保繳納情況,若勞動者和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通常會為勞動者辦理離職手續並停繳社保,若遇勞動糾紛,勞動者可以及時反饋到用人單位所在的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申請勞動仲裁。
❹ 對說:請問單位與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是需要到社保局購
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勞動者和勞動者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依法給勞動者繳納社保,否則勞動者可以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社保局進行投訴,要求用人單位補繳。
《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第六十三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❺ 勞動合同及社保是如何規定的
勞動法對勞動合同及勞動關系作了如下的規定: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條 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准執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
社會保險法對員工的社會保險作了如下相關規定: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二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二十四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二十五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❻ 社保局勞動合同多少錢一份
你說的勞動合同,屬於樣本合同,即企事業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書的示範文本。原則上不收錢,示範文本數量不多的情況下也是收復印費。
❼ 請問勞動合同書必須要社保局印的嗎,如果公司自己寫的聘用合同簽訂了能作數嗎。,
是可以的,不過基本的合同要數是要有的;但是其中重點幾項,可以規定簡單一些;主要是公司和員工方溝通後,雙方均認可就可以了;不過後期要是辦理社保的話,就需要貴公司提供勞動合同了,到時候如果很多項目不是很合理的話;那就要重新處理後,才行的!具體的你可以向所在地的社保局咨詢一下;總之,多問,搞通了 總沒有壞處的!呵呵
❽ 社保勞動合同類型怎麼寫
首先我們解釋這兩個概念,養老保險,全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社保和勞動合同必須是一個公司嗎?我們分兩種情況來說第一種情況就是說只要你在單位上班,單位就必須跟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確定勞動僱傭關系,單位就有必須跟你購買社保,這種類型的就必須是一個公司簽勞動合同購買社保,其他的四險也好辦理。第二情況就是勞務派遣單位的勞動合同關系存在於勞務派遣機構與派遣勞工之間,他們的社保和勞動合同就沒有在一個公司!
所以總結,可以在一個公司,也可以不在同一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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❾ 社保,勞動合同
都不合法。
社保是單位和員工共同繳納,繳納的數額是有明確規定的,不可以私自約定。
勞動合同是單位和員工各執一份,員工那份必須給到員工,是屬於員工的,當然不可以收回。
試用期也是勞動關系的一部分,存在勞動關系當然要買社保了。這些情況都不合法,可以到當地勞動監察部門去投訴舉報。
❿ 鄭州市社保局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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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和員工簽訂內的合同都需要去社保容局領取,只要簽訂的合同符合勞動法律法規就可以了,並且勞動者和用人單位要各執一份。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六條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