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公司沒有勞動合同和社保,我該怎麼和老闆談
直接申請仲裁,看你幹了多少年?按每年賠一個月工資的3倍計算再乘以年限。比喻:月工資5000,幹了3年,就是5000x3x3合計45000元
㈡ 來公司的時候沒有跟老闆談社保,但是據我所知,好像除了我之外都交了社保,我該怎麼跟老闆談,讓他給我交
直接談,就說老闆我來了時間也不短了,你對我工作還滿意嗎?老闆只要說話,你就可接上,我想長期幹下去,你好給我交社保了!
㈢ 想讓公司買社保,怎麼跟老闆說比較好
可以直接申請。
用人單位繳納社會保險的總原則:
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 ,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當繳納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用人單位逾期未繳納社會保險的處罰: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
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㈣ 如何跟公司談社保問題
你可以與公司協商,搬出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社會保險法、社會保險征繳暫行條例。
告訴他國家勞動法(第72條)、勞動合同法(17條)、社會保險法(11條)、社會保險征繳暫行條例(23條)都有明確規定,用人單位必須為勞動者辦理社會保險,否則,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特別嚴重的可以出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
勞動合同法第74條第六項規定,用人單位參加各項社會保險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可以依法對其實施勞動合同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合同法第77條規定,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前訴訟。
憑以上法律法規條款,與公司老總講明利害關系,大家好合好散。
㈤ 企業做不下去了還談什麼工資獎金及社保
國家有企業破產法
㈥ 公司要給員工上社保,員工不同意怎麼辦
對於公司來講,是必須要給員工上社保的,就算員工拒絕也要做通他的思想工作來上社保的。
因為社會保險屬於強制性保險,社會保險費的分擔主體是國家、企業和個人。社會保險由國家成立的專門性機構進行基金的籌集、管理及發放,其對象是法定范圍內的社會成員;商業保險是保險公司來經營管理的,被保險人可以是符合承保條件的任何人。
當勞動者與公司出現勞動糾紛時,如果不給員工交社保的話,公司會非常地被動,所以就算是員工不同意交社保,為了員工和公司的共同利益也應該和員工講清楚利害關系,讓他來上社保,而且現實中,越是發達的地區,員工對於社保的重視程度越高。尤其是一線城市,因為和買房買車資格掛鉤,社保已經成為找工作的重要標准。
(6)公司談社保擴展閱讀
社保的誤解是導致員工不願購買的重要原因之一。我們經常碰到員工問單位這樣一句話:你們單位要不要扣保險?很多人都用扣字來形容保險,是因為每月發工資的時候,他們直觀地感覺到,他們的工資中被扣除了保險費用。
所以公司的人力資源人員,應該跟員工宣傳保險,住房公積金以及其他的一些福利制度。保險費用不是公司扣掉你了,只是把這部分錢從你的工資賬戶轉移到了社保賬戶,一樣多的錢,只是放在了員工名下的兩個戶頭里。
㈦ 問題:怎麼問公司社保問題
看你們公司是什麼制度,可以直接咨詢你的直管領導,也可以咨詢公司人事部門,另外你的工資構成自己不知道嗎?如果你的工資是3000,結果發到手是3300,那不就是說有那補貼沒有保險嗎,最好問一下吧,另外,自己想好,是要社保,還是要那300塊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