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呼和浩特社保查詢用什麼App
呼和浩特市社保局在新城區新城北街路東
打12580
2. 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社保醫保2020年交費基數出來了沒
出來了,繳費基數規定是每人每月250元。
社會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建立社會保險基金,對參加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在喪失勞動能力或失業時給予必要的物質幫助的制度。社會保險不以盈利為目的。
社會保險主要是通過籌集社會保險基金,並在一定范圍內對社會保險基金實行統籌調劑至勞動者遭遇勞動風險時給予必要的幫助,社會保險對勞動者提供的是基本生活保障,只要勞動者符合享受社會保險的條件,即或者與用人單位建立了勞動關系,或者已按規定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即可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社會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中的核心內容。
3. 呼和浩特個人如何辦理養老保險
帶上身份證或戶口本原件到受理處當場辦理。
辦事時間: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註:法定節假日和每周五下午除外
辦理地點:
1、新城區政務服務中心
地址:新城區泰和北街左右城住宅小區南門東側(新城區交警大隊)
2、賽罕區政務服務中心
地址:賽罕區南二環路(高級人民法院對面)
3、玉泉區政務服務中心
地址:玉泉區南茶坊觀音廟西巷
4、回民區政務服務中心
地址:回民區海拉爾西路107號溫馨家園門口
5、如意開發區政務服務中心
地址:如意開發區管委會一樓
6、金川開發區政務服務中心
地址:金川文化廣場旁創業園大夏副樓二樓
(3)呼和浩特市社保局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三十五號):「第十條、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第二十三條: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4. 呼和浩特市社保繳納如何計算公司和個人具體交多少,詳細的計算步驟,謝謝!
社保的最低基數是指,職工工資收入低於上一年省、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算術平均數60%的,以上一年省、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算術平均數的60%為繳費基數。
例如(各地繳費比例略有不同,謹供參考):
養老保險單位繳20%,個人繳8%,例:個人工資1500*0.08=120。
醫療單位繳6%,個人繳2%,例:個人工資1500*0.02=30。
失業單位2%,個人繳1%,例:個人工資1500*0.01=15。
工傷單位0.08%
個人不用繳
生育單位0.5%
個人不用繳
當地最低繳費基數
需要咨詢參保地社保局,以他們回復的為准。
5. 12333呼和浩特社保查詢網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呼和浩特養老保險電話查詢
呼和浩特市養老保險中心統一查詢電話(0471)12333,同時可以咨詢養老保險辦理、養老金補繳(補交)、退休金轉移等問題的查詢。請市民撥打呼和浩特市社保咨詢熱線:0471-12333
簡訊查詢:1、基本養老保險退休金發放查詢:
編簡訊666加身份證號,移動用戶發送至06789108,聯通用戶發送至8158108,每條0.5元。訂制會員,編簡訊S2,移動用戶發送至06789108,聯通用戶發送至8158108,包月2元,每月通知基本養老保險退休金發放金額。
2、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對帳單查詢:
編簡訊666加身份證號,移動用戶發送至06789102,聯通用戶發送至8158102,每條0.5元。訂制會員,編簡訊S3,移動用戶發送至06789102,聯通用戶發送至8158102,包月3元,每月通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對帳單。
呼和浩特養老保險上門查詢
持本人身份證及社保卡號直接到呼和浩特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查詢
呼和浩特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呼和浩特個人養老保險金查詢保險處:
地址:呼和浩特市鼓樓立交橋十字路口向北走200米左右吧
電話:0471-4815708(養老保險科)4815434(辦公室)
呼和浩特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
地址: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市轄區昭烏達路
電話:0471-4815891(社保基金監督科)
呼和浩特醫保卡余額查詢電話
呼和浩特市醫療保險中心統一查詢電話(0471)12333,同時可以咨詢醫保卡定點醫院、醫療保險辦理、醫療保險補繳(補交)、醫療保險轉移等問題的查詢。
簡訊查詢:醫保個人帳戶余額查詢:編簡訊666加14位醫保號,移動用戶發送至06789109,聯通用戶發送至8158109,每條0.5元。訂制會員,編簡訊F2,移動用戶發送至06789109,聯通用戶發送至8158109,包月2元,每月通知醫保個人帳戶余額。醫保個人賬戶劃款情況查詢:編簡訊666加14位醫保號,移動用戶發送至06789113,聯通用戶發送至8158113,每條0.5元。訂制會員,編簡訊F3,移動用戶發送至06789113,聯通用戶發送至8158113,包月3元,每月通知醫保個人帳戶劃款情況。
呼和浩特醫保卡余額上門查詢
呼和浩特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
中心是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所屬的准處級單位。醫保中心配備主任1名,副主任2名,工作人員33名。醫保中心按照「職能明確、責任分明、簡化審批、相互促進、利於監督」的原則設綜合科、基金稽審管理科、業務一科、業務二科、帳戶管理科、醫療管理科、費用結算科、工傷生育科等9個科室,主要負責呼和浩特統籌地區醫療、工傷、生育保險基金的業務經辦和醫療服務管理。
持本人身份證或社保卡號直接到[城市]市醫療保險事務管理中心醫療保險處查詢
呼和浩特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區鼓樓立交橋勞動大廈三樓業務科308室
6. 問了社保局,說是呼和浩特的事,因為現在退休得都是內蒙古呼和浩特市發,到底怎麼回事,
中人退休政策太不和諧,差距越來越大,人為製造社會矛盾,給社會造成安全隱患!
7. 呼和浩特市個人社保卡如何辦理
想要知道個人的社保卡信息,可以登錄呼和浩特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官網,點擊「社會保障卡」,然後用個人的賬號(身份證號或手機號)和密碼登錄上去,登錄了之後就能查看到個人信息了。你也可以致電社保局去咨詢個人的信息。
8. 呼市社保局在哪裡
呼和浩特市新華東街87號奈倫國際B座。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組織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擬訂相關政策和措施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簡稱《公務員法》)和國家有關規定,貫徹落實公務員分類、錄用、調任(配)、考核、獎懲、任用、培訓、辭退等方面的政策規定。
組織落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辦法和聘任制公務員管理辦法,並組織監督檢查;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國家榮譽制度,擬訂市人民政府獎勵制度,並組織實施。
(三)擬訂市人力資源開發規劃、政策,推進人才戰略實施,完善人才儲備制度;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全市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四)擬訂市統籌城鄉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組織落實就業援助制度,落實職業資格制度的相關政策,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組織實施院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各類培養、引進、使用、評價、激勵政策。
(五)組織實施市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准,統籌實施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會同有關部門落實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辦法;編制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參與制定全市社會保障基金投資政策。
(六)負責全市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七)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支分配政策的實施意見,促進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的落實意見。
(八)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的實施意見,研究落實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落實博士後管理辦法,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培養、表彰工作,擬訂吸引國(境)外專家、留學人員來呼(回呼)工作或定居政策並組織實施。
(九)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安置軍隊轉業幹部的政策和計劃,負責軍隊轉業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組織擬訂落實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的辦法,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十)負責全市行政機關公務員綜合管理,貫徹落實國家有關人員調配政策和特殊人員安置辦法。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和落實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為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二)統籌實施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製度和勞動關系政策,完善勞動關系協調機制;監督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十三)落實國家和自治區引進國(境)外人才和智力政策;負責全市引進國(境)外人才和智力工作;管理在市工作的外國專家,歸口管理全市出國(境)培訓工作;負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國際交流與合作工作。
(十四)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8)呼和浩特市社保局擴展閱讀:
職責調整:
(一)將原市人事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職責整合,劃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取消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三)將技工學校評估認定工作交給社會中介組織。
(四)加強促進就業職責,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立城鄉勞動者平等就業制度,促進社會就業更加充分。
(五)加強統籌城鄉就業和社會保障政策職責,建立健全從就業到養老的服務和社會保障體系。
(六)加強統籌人才市場與勞動力市場整合職責,加快建立全市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七)加強統籌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職責,逐步提高基金統籌層次,推進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
(八)加強統籌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管理職責,完善勞動收入分配製度,充分發揮人力資源優勢。
(九)加強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和協調農民工工作職責,切實維護勞動者核發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