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廣州企業社保辦理流程
這個我可以幫到你。
廣州戶口可直接到當地地稅局購買廣州社保。養老加醫療要888元每月。通過掛靠公司五險只需814元每月,外地戶口要通過掛靠公司才能購買廣州社保。本公司是廣州市首批承辦居民社保掛靠的機構。掛靠廣州社保只需社保本金加上40元每月的服務費即可。公司總部設在中信廣場。
如需咨詢辦理請看本賬戶社保專員鄧先生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⑵ 廣州,新開公司員工社保辦理流程如何
帶著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到營業地址所在地區級社保服務大廳,先辦理社保登記證,然後按照社保工作人員指引,一步一步就走下來了。
⑶ 廣州公司怎樣辦理員工社保
社會保險辦理流程:
各類企業(含國有企業、集體所有制企業、股份制企業、股份合作制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等)、企業化管理(職工工資及退休待遇按企業標准執行)的事業單位,均應按屬地管理的原則,到納稅地(非納稅單位按單位地址區域);
所管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養老保險登記手續。新成立的單位應在單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個月內輸登記手續。參保單位必須為與其發生事實勞動關系的所有人員(聘用的退休人員除外)辦理社會保險手續。
辦理社會保險需填報的表格及附報資料:
社會保險登記表及在職職工增減異動明細表(一式兩份)並在所管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領取;
企業營業執照(副本)或其他核准執業或成立證件(企業代理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
地稅登記證;
私營企業如相關證件無法清楚地認定其單位性質,應補報能證明其私營性質的社保卡相關資料(如:工商部門的證明、國稅登記證、驗資報告等);
事業單位應附有關事業單位成立的文件批復;
駐漢辦事處應附總公司或總機構的授權書;
附報資料:新參保職工身份證復印件(戶口不在本市的職工還需提供戶口或者暫住證復印件)。
⑷ 廣州公司辦理員工社保流程是什麼呢
你可以委託專業的代理社保公司幫你解決,只需簽訂一份協議,提供員工的資料(專身份證復印件屬和一寸相片等)
一、代理社保服務內容:
1、代理招用工手續; 2、代理每月增減員及勞動員工各項社保待遇的申請;
3、代理與社會保險及勞動用工手續相關的其它事務;
二、簡單方便的辦理流程:
1、簽定《社保及勞動事務代理協議書》 2、委託代理個人及單位提供相關資料
3、繳納相關費用 4、我公司向社保局申報增減員及辦理相關事務
詳細情形可以看一下本人的網路空間。
⑸ 廣州市單位怎麼辦理社保
按照勞動法,單位必須為職工辦理社保,而且社保五險合一,不能只辦理一項。若是你單位所有員工均是廣州市城鎮戶口的,可以辦理靈活就業人員社保,就只有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
單位第一次為員工辦理社保,需要先在轄區社保管理處辦理單位參保登記。需要資料與流程——
1、《社會保險登記表》《在職職工異動名冊表》《在職職工基本信息登記表
2、工商營業執照(或批准成立文件)復印件;
3、地稅登記證復印件;
4、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5、參保單位近期工資名冊表一份;
6、參保人員身份證、戶口復印件;
7、首次參加醫療保險人員提供一寸紅底相片(有二代身份證讀取器的地方不要照片,要二代身份證原件)。
辦理了單位新參保,同時辦理第一次職工新增參保,社保卡要兩個月才制好。
⑹ 廣州市辦理公司社保增減員的流程
您好!社保辦理的基本流程主要包括社保「新人員加入」和「人員退出」兩個方面的內容。
一、新人員加入:
如員工以前沒交過保險,則攜帶人員增加表、首次參加社會保險人員情況表,去社保局相關窗口辦理人員加入。如員工以前交過保險,則需要以前公司所在地區社保中心提供繳費憑證,拿此憑證和人員增加表、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首次參加社會保險人員情況表,去社保局窗口辦理人員加入。
二、人員退出:
如公司人員社保關系有進有出(進*退*),經辦人需攜帶參保人員增加表和退保人員減少表、退工表、就業登記證、辭職報告等去辦理。如公司人員社保關系無進有出,經辦人則需帶參保人員減少表去勞動就業管理指導中心簽章,否則社保局不予辦理退出。
具體的辦理事項基本如下,希望能對您有所幫助。更具體的辦理事項請咨詢當地的社保局,查詢本地的社保局網站。
⑺ 廣州市企業單位如何辦理社保
廣州企業辦理社保指南
一、社會保險業務受理部門
市屬以上單位的社會保險業務在廣州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辦理,區屬單位、自由職業者的社會保險業務在所屬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辦理。以下全部統稱為"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二、單位社會保險日常業務的辦理
(一)新參保單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手續
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已五證合一。
用人單位在領取《營業執照》或獲准成立後30天內,必須依法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及申報繳費,辦理手續時請提供以下資料:
1、《營業執照》副本(或批准成立文件)復印件;
2、《基本存款帳戶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或開戶銀行出具的《核准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
3、如有《廣州市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手冊》或《廣州市職工勞動手冊》的一並提供;
4、私營企業、個體工商戶還需提供《驗資報告》及復印件;
5、股東身份證復印件,已在廣州市統籌范圍外參保的,請提供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出具的參保證明;
6、填寫《社會保險登記表》;
7、填寫《社會保險增減人員申報表》一式二份;
8、於辦理後的次月10號前到相對應地稅部門辦理繳款協議。
(二)單位終止社會保險關系的辦理
用人單位發生注銷、停業、解散、破產、撤銷或其他情形時,須當月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手續。需要攜帶的材料有:
1、營業執照。
2、地稅局(或者是國稅局、工商局)出具的注銷受理回執或注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辦理當月的社會保險費銀行托收憑證原件、復印件;
4、如有欠款,需繳清欠款,並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通用繳款書》原件、復印件;
5、填寫《社會保險增減人員申報表》一式兩份,辦理全部參保人員的減員手續。
(三)單位參保登記資料變更的辦理
除上述資料外,單位還需填寫《參保單位基本資料變更登記表》一式二份。
(四)《社會保險登記證》有關業務
1、新參保單位領取《社會保險登記證》
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已五證合一。
2、《社會保險登記證》的遺失補領、到期重發
遺失《社會保險登記證》的,單位需提供書面申請,陳述遺失經過,向所屬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補發。《社會保險登記證》到期需要換領新證的,單位需持原證,在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證》年審的同時提出申請,由辦理年審機構予以換發。當年年審結束後才到期的,可以繼續使用,至下一次社保年審時換發新的《社會保險登記證》。
3、《社會保險登記證》的年審
在市社保中心參保的單位在廣州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辦理;各區社保中心參保的單位在對應的區社保中心或區勞動保障監察支隊辦理。年審的具體時間、所需材料以廣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發布的通告為准。
4、《社會保險登記證》的注銷
單位終止社會保險關系的,在辦理完終止業務後,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回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證》,作注銷處理。
⑻ 廣州新公司辦理社保流程
1、社會保險辦理流程 養老保險相關手續如下: 各類企業(含國有企業、集體所有制企業、股份制企業、股份合作制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等)、企業化管理(職工工資及退休待遇按企業標准執行)的事業單位,均應按屬地管理的原則,到納稅地(非納稅單位按單位地址區域) 所管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養老保險登記手續。新成立的單位應在單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個月內輸登記手續。參保單位必須為與其發生事實勞動關系的所有人員(聘用的退休人員除外)辦理社會保險手續。 一、 需填報的表格及附報資料: 1、 社會保險登記表及在職職工增減異動明細表(一式兩份)並在所管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領取。 相關證件如下: (1) 企業營業執照(副本)或其他核准執業或成立證件; (2) 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 (3) 地稅登記證; (4) 私營企業如相關證件無法清楚地認定其單位性質,應補報能證明其私營性質的相關資料(如:工商部門的證明、國稅登記證、驗資報告等)。(5) 事業單位應附有關事業單位成立的文件批復。 (6) 駐漢辦事處應附總公司或總機構的授權書。 附報資料:新參保職工身份證復印件(戶口不在本市的職工還需提供戶口或者暫住證復印件) 以上證件同時需要原件及復印件,到所在社保經辦機構辦理。 二、 表格填報說明: 1、 社會保險登記表 「稅號」:稅務登記證中「稅字如420103748300492號」欄號碼。 「工商登記執照信息」:需經工商登記、領取工商執照的單位(如各類企業)填寫此欄,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欄。 「批准成立信息」:不經工商登記設立的單位(如:機關、事業、社會團體等)填寫此欄,不填「工商登記執照信息」欄。 「繳費單位專管員」:填寫參加社會保險單位具體負責該項工作的聯系人,其所在部門及聯系電話。 「單位類型」、「隸屬關系」:根據參保單位的單位類型及隸屬關系,對照表下方「說明」中所對應的代碼填報。 「開戶銀行」:須填報開戶銀行清算行號。 2、 在職職工增減異動明細表: 「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個人帳戶(身份證號)」:均要嚴格按身份證中信息填寫。 「個人編號」 :「續保」、「轉入」人員需提供其原參保的個人編號,填報此欄。「新增」人員在申報時暫不填報此欄,其個人編號待錄入微機產生。 (1)「新增」 :原未參保人員,屬新增類型,已參保人員不可按新增辦理。 (2)「續保」 :原參加過社保,已停保或轉到流動窗口投保,現續接到新單位投保的,屬續保。在流動窗口投保的人員需在申報此表前將欠費繳清並辦理其在流動窗口的停保手續。 (3)「轉入」 :此處特指已參保的在徵人員在本市參保單位之間的轉移。 (4)「市外轉入」 :此類人員需在單位開戶手續辦理完畢後,由單位到市基金結算中心辦理其轉入基金結算及「市外轉入」異動業務。 「月繳費工資」 :應按職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總額填表報。本年度新招人員,按實際發放的月工資總額填報 。如果實際繳費工資不到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的60%,按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的60%繳納;如果實際工資超過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的300%,按實際工資超過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的300%來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