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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欠社保怎麼解決

發布時間:2020-11-26 05:27:47

社保單位欠費怎麼辦

社保欠費需清繳欠費,請選擇辦理部分還款業務。單位內個人清繳社保費,也稱部分還款,是指參保單位欠繳社保費後,參保個人向地稅部門申請繳納其在單位內的社保欠費(包括社保屬性為單位及個人的社保費及相應的滯納金)的過程。
該業務適用於以下情況:
(1)參保單位登記狀態為非正常,已離職的職工自行申請繳納其欠繳的社保費;
(2)欠費單位在無力清繳全部欠費的情況下,欠費單位的職工自行申請繳納其個人社保欠費;
(3)其它符合政策的情況。
需准備的資料有:《單位內個人清繳社保費申請表》一式一份;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如屬代辦的,還需提供授權委託書、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屬全責徵收前的欠費,提供社保部門出具的部分還款明細表原件及復印件;屬全責徵收後的欠費,提供單位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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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單位拖欠社保.現在離職了怎麼辦

離職後,勞動者的五險一金和檔案的處理通常如下,具體全國各地的實際情況有區別,應該以當地為准,當事人應該去當地咨詢一下:
1、養老保險轉移手續
《關於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規定養老保險採用 「雙轉移」模式,轉移手續如下:
一是攜帶包括參保人員居民身份證、解除勞動關系證明、居民戶口簿等相關證明材料,到目前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列印《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二是帶齊這些手續,填寫《轉移接續申請表》,向轉移地的社保機構提出轉入申請。此後,就不需要再操心其他事宜,新舊參保地兩地社會部門將處理轉移事項。只要審核通過,參保者將在45個工作日後接收到社保部門完成轉移的通知。
2、醫保賬戶可隨人劃轉。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出台的《流動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障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從2010年7月1日開始,流動人員跨省就業時可以轉移自己的醫保關系,個人賬戶可以跟隨轉移劃轉。
而根據《暫行辦法》的規定,當勞動者離職之後到新城市就業,即可加入當地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將通知原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轉移手續,勞動者不再享受原就業地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原就業地在中止參保手續的同時出具參保憑證備查。同時,個人賬戶余額通過保險經辦機構轉移。這意味著,只要你在新就業地參保醫療保險時提供足夠真實的參保信息,那麼所有醫療保險關系轉移的事情你都不用再費心了。
3、工傷及生育保險
這兩種保險屬於「當期交納當期享受」的險種,並不存在轉移的問題。
4、失業保險轉移
《失業保險條例》規定,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成建制跨統籌地區轉移,失業人員跨統籌地區流動的,失業保險關系隨之轉遷。如需辦理手續,在職職工在本省內或向外省遷移,應到受理其原單位失業保險業務的經辦機構辦理失業保險關系轉移手續。由經辦機構出具職工參保及繳費情況證明,職工憑此證明到遷入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接續失業保險關系,不需轉移資金。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在本省內跨統籌地區轉移的,由遷出地經辦機構出具證明,失業人員憑證明和《職工失業保險手冊》到遷入地經辦機構接續失業保險關系,並按遷入地標准領取失業保險金,不需劃轉資金。失業人員跨省遷移的,由遷出地經辦機構出具證明,並劃轉所需資金,失業人員憑證明和資金劃轉手續到遷入地經辦機構接續失業保險關系。
4、公積金異地購房只能一次性提取
按規定,個人到外地工作,如果他在外地的工作單位已為其建立了住房公積金賬戶,那麼他就可以將在原來住地的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全部金額,轉移到外地的住房公積金賬戶內。辦理時,該員工需要提供調入單位接收證明、在調入地建立住房公積金的證明、轉入銀行賬號、開戶行名稱、職工本人身份證復印件等相關材料給在原居住地的原單位,通過原單位的住房公積金經辦人到開戶管理部申請辦理。
而員工個人檔案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用人單位要在十五天內辦理社保和檔案轉移。而如果當事人一時沒有新單位,可以暫時掛靠原單位。
因地區差異,各個省市會有所不同,具體請咨詢當地社保局和公積金管理中心,以官方回答為准。

③ 公司社保欠費怎麼處理

公司社保欠費,員工可申請勞務仲裁或是向當地社保部門投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七十七條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四十六條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第六十二條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當繳納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第六十三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3)單位欠社保怎麼解決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八十二條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有權對違反社會保險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舉報、投訴。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衛生行政部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和財政部門、審計機關對屬於本部門、本機構職責范圍的舉報、投訴,應當依法處理;對不屬於本部門、本機構職責范圍的,應當書面通知並移交有權處理的部門、機構處理。有權處理的部門、機構應當及時處理,不得推諉。

第八十三條 用人單位或者個人認為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的行為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用人單位或者個人對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依法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核定社會保險費、支付社會保險待遇、辦理社會保險轉移接續手續或者侵害其他社會保險權益的行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個人與所在用人單位發生社會保險爭議的,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用人單位侵害個人社會保險權益的,個人也可以要求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或者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依法處理。



④ 欠繳單位社保怎麼辦

你好!
單位社保復欠費其實很正制常。你單位欠費,但你還是正常參保狀態沒有脫保吧,也就是戶頭還掛在你單位名下吧,這樣所有的欠費都是計劃內欠費(也就是社保對你單位下了繳費計劃只不過單位暫時沒錢交,和斷保的情況不一樣,如果斷保了再測算補繳的話可能費用就比較高),到退休時單位一般會予以補齊的(我們單位就是這樣操作的,因為不補的話職工退休手續就沒法辦)。如果是這樣你就不必太擔心。
如果你個人要求轉出肯定是可操作的,原單位同意停保並補繳你的歷史欠費(一般單位都會同意轉出,畢竟少一個人少交不少錢,單位繳費是佔大頭的),再由新單位或是個人到勞動代理中心續保。
除非你有更好的單位給你交保險辦退休,否則我還是建議不轉為好。有個單位靠著總是好的,省得自己勞心勞力。象我們單位退休後企業還有一些補貼。
我的解答如能有幸讓你滿意,請予採納,謝謝!
如還存疑,歡迎補充,我會跟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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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單位欠繳社保怎麼辦

繳納社保是單位的義務,如果單位欠繳,可以到社保部門投訴,社保稽查部門會要求單位補繳,另外對單位要求支付滯納金,滯納金是非常高的,單位會感到壓力。

⑥ 企業欠社保怎麼處理

公司倒閉或者注銷對你的社保來說是沒有任何影響的,而且你所在的工作單位給你購買了社保,說明你就有這個失業保險,那麼可以通過失業保險來領取失業金的待遇,根據你繳納失業保險年限的不同,可以享受不同的一個失業金的領取,最長不會超過24個月。

當然原公司破產倒閉以後,那麼肯定是需要將你的個人社保由原工作單位轉移出來,因為你的個人社保是可以累積繳費年限的,所以說從原工作單位轉移出來是十分有必要的,如果有新的工作單位接收你,那麼就轉移到新的工作單位,繼續繳費就可以了。

公司倒閉以後,實際上自己的個人社保就應當由這個原工作單位轉移出來,如果說有新的工作單位接收你的話,那麼你是可以直接轉移到新的工作單位繼續交費,在這家原工作單位繳納的這個社保的繳費年限都是可以累積計算的,而且你的職工養老保險和職工醫療保險也必須累計計算繳費年限,因為在退休之前必須要達到我們規定的一個繳費年限,養老保險是15周年以上,那麼醫療保險大概是25周年左右,只有達到這樣一個繳費年限,才可以正常的辦理退休,享受這個基本養老金和這個退休醫保的待遇。

⑦ 公司欠繳社保多年我該怎麼辦

可以向法院起訴,由法院裁定公司補繳社保。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如下:

1、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2、第一百二十三條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7)單位欠社保怎麼解決擴展閱讀

依據《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處理:

1、第十六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於查明欠繳事實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發出社會保險費限期補繳通知,責令用人單位在收到通知後5個工作日內補繳,同時告知其逾期仍未繳納的,將按照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三條、第八十六條的規定處理:

(一)未按規定申報且未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二)申報後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三)因瞞報、漏報職工人數、繳費基數等事項而少繳社會保險費的。

2、第八十六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3、第六十三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人大網—《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⑧ 單位欠繳社保怎麼辦

單位欠繳社保的話,就應該讓單位補償,把欠繳的社保給補償回來就可以了,如果不補償的話,可以去勞動局申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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