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交社保是7月1日到第二年6月30為1年還是當年1月1日到12月30日為一年
社保繳費年限設計之初就是累計性的,每累計12個月為一年,不安實際年度計算。
B. 身份證是12月份,單位12月份給辦理退休,但社保確認6月退休,6月到12月退休工資該誰負責
單位12月份給辦理退休,說明你6月到12月還在工作,還在領單位的正常工資。領了單位的工資就不能再領社保的養老金。
C. 我在2014年12月在某公司做銷售,至今公司一直未繳納社保並且勞動合同與2018年就到期,該如何要求賠償
可以主張補繳社保和未簽合同二倍工資。
一、未繳社會保險費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七十二條和第一百條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沒有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以向勞動監察投訴,由勞動監察責令限期補繳。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三)項、第四十六條(二)項和第四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沒有繳納社保的,勞動者可以即時告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標准為本單位工作年限每年一個月工資。
二、勞動合同期滿繼續用工
勞動者勞動合同期滿,用人單位繼續用工,是新的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在繼續用工一個月之內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繼續用工滿一個月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從滿一個月的次日起,向勞動者支付二倍工資。
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一庭
《關於審理勞動爭議糾紛案件若干疑難問題的解答(一)》
2012.12
七、勞動合同期滿後,勞動者繼續在用人單位工作,用人單位超過一個月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後果是什麼?
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系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用人單位應該規范用工。勞動合同期滿後,勞動者繼續在用人單位工作,用人單位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請求用人單位支付二倍工資的,應予支持。用人單位超過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雙方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D. 本人今年6月份從上海一公司辭職,社保繳費記錄已滿6個月,可以參加今年12月份的考研嗎
這個分學校,有些學校是要求提供近一年的,有些院校是近半年的。這個社保要求的連續的,你要是在考試之前的幾個月都沒有交社保的話一般是不能報考的。
E. 我今年6月份從原公司離職,社保停了6個月 從12月份才開始在現公司續交社保 我現在懷孕11周了,去
新公司入職社保續交可通過下面方法 社保從原單位轉出步驟: 1、離開原單位時, 到參保地社保機構開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2、等再次參保繳費後,在新的參保地的社保機構,出具原參保地的《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填一張轉入申請表。(本人去,也可以由新的參保單位經辦人去辦理)。 3、申請完後,如果符合轉入的條件,本人就等待社保的通知了,其餘的轉移手續、基金劃轉,就由接收方和轉出方的社保機構之間去聯系了。 4、雙方轉移手續完結後,新參保地的社保會通知你或你所在的單位經辦人員。
F. 社保在公司交到2018年11月,12月跟2019年的自己怎麼交,超過幾個月清零有什麼影響
社保沒有中斷繳費就清零這種說法。
社保賬戶里你的錢就在那裡給你積攢著,到專了退休年齡,屬這個賬戶會變成養老金賬戶,逐月領回來。
前提是養老保險繳費必須超過十五年。
離開企業,帶著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證明去當地社保局,把你的社保性質從職工改成靈活就業,就可以繼續繳費了。
一般情況下,靈活就業人員繳納養老保險是年繳費,每年一次。
每年的七月一日開始,次年六月末之前完成繳費就可以。
G. 成都社保微小企業減免政策延長到12月了嗎
您好。成都社保微小企業減免政策延長到12月應該是這樣的,具體可以到社保局去問看看的,希望能幫到您!
H. 我們公司6月份預交了7-12月份的社保費用,做賬時這些費用是要分別攤銷到7-12月份嗎麻煩各位指點,謝謝。
第一次聽說還有預交社保的,還幾個月。。。
如果真是你說的預交幾個月的,那交的時候先做預付賬款,然後每個月計提費用的時候在轉出來
現在新准則沒有待攤費用科目了
I. 職工社保只能在6月和12月才能辦理購買嗎我朋友硬說就是這樣的,請問是不是這樣啊
這不對的!買社保隨時都可以買的!當月買當月算!不用等6月和12月!買一個月算一個月的!
J. 06年至20年,在同一個單位打工,其中有06年6月至12年6月的社保單位沒有交怎麼辦
你工作是一直沒有社保,也沒有辦法,因為有些單位就是不給臨時人員買養老保險的,屬於願打願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