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青秀區醫療保險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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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寧市有五個社保局,分別是一下五個:南專寧市邕寧屬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地址:福興路3號,寧市青秀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地址:仙葫大道1號青秀區政府機關大樓,南寧市興寧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地址:廂竹大道63號,南寧市江南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地址:壯錦大道19號,南寧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地址:青秀區桂春路4號。
Ⅱ 南寧青秀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在那裡
南寧青秀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在南寧市仙葫大道1號
Ⅲ 戶口是西鄉塘區的交居保費時老顯示青秀區社保局怎麼辦
這個可能是系統有誤,可以去西鄉塘區社保局去咨詢,然後工作人員會給你解決
Ⅳ 南寧市社保局的詳細地址是什麼
地址:南寧市桂春路南二里勞動保障大廈
服務熱線:12333
辦公電話:0771-5505398、0771-5505399
上班時內間:國家法定工容作日
公交路線:
1、乘坐公交25路、705路公交車到 金洲桂春路口 公交站下步行140米。
2、乘坐公交49路、60路、609路公交車到 桂春金洲路口 公交站下步行160米。
3、乘坐公交46路、220路、706路公交車到 金洲錦春路口 公交站下步行240米。
4、乘坐12路公交車到 廣西人才市場 公交站下步行250米。
5、乘坐公交29路、33路、607路公交車到 雙擁桂春路口 公交站下步行260米。
Ⅳ 南寧市青秀區社保局在哪條路段
桂春路南二里4號
Ⅵ 青秀區社會保險事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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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壯族自治區社會保險事業局地址:民族大道60號南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地址:金洲路電話:(0771)5505399南寧市青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地址:仙葫大道1號電話:(0771)5566181南寧市西鄉塘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地址:衡陽西路11號電話:(0771)3132678南寧市江南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地址:壯錦大道19號電話:(0771)4887836南寧市良慶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地址: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德政路55號電話:(0771)4509803南寧市邕寧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地址:福興路3號電話:(0771)4727628
Ⅶ 南寧社保局在哪
7月1日《社保法》實施規定
第三條[繳費不足十五年人員的繼續繳費辦法]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十五年。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五年後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補繳至滿十五年。
第四條[未繼續繳費的轉接辦法] 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社會保險法實施後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且未依照前條規定延長繳費或者延長繳費後累計繳費年限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申請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Ⅷ 廣西南寧社保局人工客服24小時營業嗎
社保局沒有24小時客服。
Ⅸ 南寧個人社保怎麼查詢
去社會保險抄經辦機構查詢。
《社襲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十六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建立繳費記錄,其中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並應當按照規定記錄個人賬戶。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保存繳費記錄,並保證其完整、安全。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至少每年向繳費個人發送一次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通知單。繳費單位、繳費個人有權按照規定查詢繳費記錄。
(9)青秀區社保局擴展閱讀:
《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相關法條:
第三十九條用人單位或者個人對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依法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核定社會保險費、支付社會保險待遇、辦理社會保險轉移接續手續或者侵害其他社會保險權益的行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建立醫葯分開核算、分別管理制度和葯品集中招標采購制度,形成醫療服務和葯品流通的競爭機制,合理控制醫葯費用水平。
第四十條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葯店應當加強內部管理,嚴格按照醫療診治技術規范和葯品銷售規定提供醫療、購葯服務,保證醫療和葯品質量,為參保人員提供優質合理的基本醫療服務。
Ⅹ 南寧市的社保局在哪裡
南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地址:廣西南寧市桂春路南二里4號
咨詢電話:0771-12333
(10)青秀區社保局擴展閱讀:
南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組織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2、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3、負責全市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就業發展規劃、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
擬訂就業援助制度,擬訂落實職業資格制度相關政策,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貫徹落實高校、職業學校、技工學校畢業生就業政策;
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並落實國(境)外人員到本市就業管理政策。
4、建立健全覆蓋全市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准,擬訂全市醫療、生育保險政策並組織實施;
組織實施統一的社會保險關系轉續辦法和社會保險基金統籌辦法;
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和完善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機制,加強對社會保險基金的管理和監督,健全完善社會保險基金監督機制;
組織實施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
落實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政策。
5、負責全市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6、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總體規劃、結構調整政策,負責市本級行政機關、事業單位補充人員計劃的核准;
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有關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製度改革政策和福利、離退休政策,擬訂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宏觀調控政策,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
7、實施人才強市戰略,參與人才管理工作。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擬訂全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政策並指導實施;
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並組織實施,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
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引進和培養工作;
會同有關部門具體規劃、部署南寧市人才小高地工作;擬訂並落實吸引國(境)外留學人員來本市工作或定居政策。
8、貫徹落實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安置計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軍隊轉業幹部培訓工作,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工作。
9、負責全市行政機關公務員綜合管理,擬訂有關人員調配政策和特殊人員安置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並實施政府獎勵制度。
10、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11、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引進國外智力規劃、政策,完善我市引進國外智力服務體系,歸口管理出國(境)培訓工作,綜合管理來本市工作的外國專家。
12、貫徹落實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製度和勞動關系政策,完善勞動關系協調機制;貫徹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違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的案件。
13、建立健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信訪、維護穩定工作制度,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處理重大信訪事件或突發事件。
14、負責本局和市公務員局國際交流與合作工作。
15、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