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一人在北京能買兩份社保嗎
1、同一地區是不能參加兩份社保的
在第二次參保的時候系統會提示你的身份證號碼已經參保,參保號XXXXX
2、即使不同地區的重復參保也沒有好處的,在退休時社保會根據你的身份證號碼在全國范圍內核查你是否重復參保,如有的話會要求你辦理有關手續(合並賬戶、退出重復參保部分等)等;醫療保險的話在報銷時會收走醫院結算發票原件,而醫院沒法為你再列印一份
㈡ 一個人可以在不同城市交兩份社保嗎
社保系統會共享數據,一個人不得同時在不同地方購買社保的。內
社保的繳納可以分容成個人全部繳納以及公司和個人按比例繳納,而一般來說有公司繳納的話,是在工作所在地繳納的,如果是個人全部繳納的話,可以在戶口所在地繳納。
社保每人只能參保一份,由於參保是通過本人身份證號碼參保的,一個身份證只能繳納一份,所以重復身份證號碼的情況下是無法辦理參保的,也就是說即使是換城市工作,也不能重復繳納。而且即使交了兩份社保,也只能享受一份的報銷。
並且每個地方社保的繳納標准不一樣,所以目前來說社保是不能全國通用的,一般來說本地繳納的只能在本地消費或報銷。
社保中因為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和工傷保險是由公司繳納的,不能提取也不能轉移,而養老保險、醫療保險是可以異地轉移的。
㈢ 一個人可以買兩份養老保險嗎
不可以買兩份,這個要把以前的養老保險停繳,然後轉到現在的單位繼續繳納。專
轉移養老保險辦屬理流程:
(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3)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㈣ 一個人可以買兩份社保嗎
按社保的相關規定,一個職工只能擁有一個社保帳戶。
如果有兩個社保帳戶,可內以按國家《社保關系轉容移和接續管理辦法》申請異地社保帳戶合並來轉移社保關系成為一個。
至於另一個社保帳戶即使停交以後也是有效的,可以在申請社保帳戶異地合並的時候轉移到現在長期工作的單位自己的社保帳戶里。
養老保險不允許重復領取
養老保險因為有著社會福利的特殊性,所以一個人只能領取一份。不管你是在家繳納也好,異地繳納也好最終只能將所有的社保匯集在一個地方退休,領取一份養老金。
養老金不允許重復領取意味著,不管繳納的是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也好,職工社保也好,靈活就業社保也好,最終也只能選擇一個種類退休,各個社保之間的關系是這樣的:
1、靈活就業和職工社保可以合並。
2、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不能轉換成職工或靈活就業社保,如果選擇職工社保退休,居民社保將退回個人賬戶部分。
3、職工社保或靈活就業社保可以轉換到城鄉居民社保里,根據當地政策按比例轉入。不過居民社保待遇較低,所以一般還是建議以職工社保退休。
㈤ 請問社保可以同時交兩份嗎
可以兩地同時交!但有幾點需要注意:
兩地同時繳費年限不重復計算
兩地同時繳費是可以轉移接續養老保險關系的。以廣州和成都為例,如果你選擇在廣州繼續就業並參保繳費的話,你可以在廣州提出轉移接續的申請,把成都的養老保險關系轉過來。這樣,你成都的養老保險關系就要清理,把你的個人賬戶儲存額退還你本人,兩邊同時繳費的年限只計算一邊,不重復計算。
還有一種情況,一個人在老家和就業地同時都繳費,到了退休年齡後,兩邊都滿15年,兩邊都辦了養老金領取手續。這樣的話,就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本人協商確定保留一個地方繼續領取,其它地方的養老保險關系就要清理,把個人賬戶剩餘部分一次性退還給本人,已經領過的養老金就不再追回了。
辦理退休按照「唯一性」原則
在兩個地方參保,如何辦理退休?專家稱,辦法按照「唯一性」原則,依次確定了相關地區的責任,即:參保人員戶籍所在地與最後參保地一致時,在戶籍所在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當戶籍所在地與最後參保地不一致時,如果在最後參保地參保滿10年,則在最後參保地領取待遇;如在最後參保地參保不滿10年,依次向前推至滿10年的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各地參保都不滿10年,則在戶籍所在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
㈥ 同時在一個城市買2份社保,能交進去嗎
理論上不可以在不同城市同時交兩份社保,但實際上具有操作的可能性。
1、根據規定,每個人只能參加一份社保
2、但由於目前尚未實現全國聯網,所以不再同一省份的兩地是可以辦理重復參保手續的,本省內自然不可以,會被系統提示重復參保。
至於說後果,主要涉及養老保險:今後只能以重復繳費為由申請退出其中一份的重復繳費部分,沒有任何其他利益的。
㈦ 同一個人可以交兩份社保嗎
不可以。 一個人交了兩份五險,即說明個人與兩家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這專是違反勞動法的。
拓展資料:屬
1、因為身份證有異,可以這樣做,而且以後可以辦理關系轉移且合並帳戶即可。
2、另外以前的公司沒有離職,可以這樣簽新合同,兼職類型的勞動合同。
3、《勞動合同法》第六十九條第二款規定「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但是,後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得影響先訂立的勞動合同的履行。」
4、第九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與其他用人單位尚未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給其他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提示:簽訂的新合同必須是非全日制的。
㈧ 社保一個人可以交兩份嗎
不可以。
同一時間段只能繳納一種國家社會養老保險。也只能辦理一種養老保險的退休手續。如存在重復繳費情況,需在辦理退休手續時辦理轉移或退保。
參保人員流動就業,同時在兩地以上存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在辦理轉移接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時,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本人協商確定保留其中一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個人賬戶,同期其他關系予以清理,個人賬戶儲存額退還本人,相應的個人繳費年限不重復計算。
(8)可以買兩份社保嗎擴展閱讀:
在社會保障的歷史上有兩個里程碑:一是德國在俾斯麥時期首創社會保障制度;二是在1935年美國建立全面社會保障制度,並將社會保障制度化,這對二戰後社會保障制度的全球化產生了很大影響。
在社會保障制度的發展過程中,二戰是個分水嶺。總的來說,二戰以前的社會保障制度在保障的項目、覆蓋率和保障的水平等方面各國可能不同,但是相同的一點是:社會保障只是保證居民擁有維持生存所必需的生活資料。二戰以後,社會保障進入到另一個階段,福利國家紛紛出現,其先鋒是英國。
20世紀70年代,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的實踐紛紛出現於工業國家。2018年9月18日,李克強總理在國務院常務會議上特別強調,必須按照國務院明確的『總體上不增加企業負擔』的已定部署,確保社保現有徵收政策穩定,在社保徵收機構改革到位前絕不允許擅自調整。對歷史形成的社保費征繳參差不齊等問題,嚴禁自行集中清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