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社保卡領取於激活。
由本人持社會保障卡和有效身份證件到卡面標示的發卡銀行營業網點辦理社會保障卡激內活手續。容
按理說沒有你本人去的話,應該是激活不了的。
如果你真是你前單位給你激活了
,你可以回你前單位去取回社保卡或者你可撥打社會保障卡服務熱線「96102」(24小時服務)進行電話預掛失。
也可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到社會保障卡服務網點辦理書面預掛失手續,或直接在社保卡服務網點及二級以上的定點醫療機構設置的自助終端機上進行預掛失。預掛失的有效時間為10天,超過有效時限自動解掛。
掛失人確定丟失的社保卡無法找回,需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證到社會保障卡服務網點進行正式掛失,同時辦理補卡手續。15個工作日後,申請補卡人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和《新發與補(換)社會保障卡證明》(簡稱:《領卡證明》,見附件一)到社會保障卡服務網點領取社會保障卡。辦理正式掛失後,不能再辦理撤銷掛失。
2. 新領的社保卡要激活嗎
新領的社保卡需要激活,才能發揮功能的。
激活社保卡流程:
1、首先,核對社保卡自己信息是否正確。
2、查看社會保障卡信息面的左上角,確認發卡銀行是哪一家。
3、確定好發卡行之後,由本人持社會保障卡和有效身份證件到卡面標示的發卡銀行營業網點辦理社會保障卡激活手續。
4、社會保障卡激活分為社會保障功能激活和金融功能激活(即社保功能激活和銀行卡功能激活),兩種賬戶是獨立的,資金也不能互轉,一定要分別開通。
5、金融社保卡社保賬戶必須要先修改金融卡初始PIN碼後才能激活,初始密碼可以咨詢銀行工作人員。修改秘密時要注意保護自己的信息安全。賬戶激活後社保卡就可以用來醫院門診的支付和在葯店購買葯品了。
(2)社保卡領卡激活擴展閱讀:
社會保障卡作用十分廣泛。持卡人不僅可以憑卡就醫進行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實時結算,還可以辦理養老保險事務;辦理求職登記和失業登記手續;申領失業保險金;申請參加就業培訓;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和申領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在網上辦理有關勞動和社會保障事務等。
社會保障卡採用全國統一標准,社會保障號碼按照《社會保險法》的有關規定,採用公民身份號碼。
社會保障卡的作用:
1.個人社會保障相關信息記錄、電子憑證和信息查詢等;
2.記錄參保人員姓名、身份證號碼、出生年月、性別、民族、戶籍所在地等基本信息;
3.查詢本人養老、失業、醫療、工傷和生育保險繳納情況;
4.可持卡到醫院就醫,進行醫療保險個人賬戶結算,到葯店買葯;
5.辦理醫療、失業、養老、工傷和生育等社保事務;
6.查詢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累計總額等信息;
7.辦理領取養老金等社保事務,進行求職、失業登記,申領失業保險金,申請參加職業培訓等。
8.用於身份證明。
參考資料:
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障卡
3. 社保卡激活流程:社保卡怎麼激活
電子社保卡激活,有以下幾種方法:
方法一:
1,打開網路App,搜索【電子社保卡】,結果頁首條即為國家政務服務平台提供的電子社保卡服務。點擊卡片,頁面會跳出【授權提示】,點擊【允許】,
2,如果沒有網路賬號,請先進行賬號注冊操作,登錄網路賬號後,將進行實名認證/實名授權和人臉核驗,完成後即可按頁面提示進行電子社保卡領取。
方法二:
打開網路App,搜索【國家政務服務平台】 結果頁下滑,找到【國家政務服務平台智能小程序】,點擊進入主頁後下滑,找到人社服務欄中的【電子社保卡】按操作提示完成賬戶登錄、實名認證和人臉核驗,同樣可以領取。
4. 社保卡的社保功能需要去激活嗎還是說領卡時就激活了。
領卡時就激活了,不需要專門激活
5. 新領的社保卡怎麼激活
新領的社保卡激活方法;
第一,居民個人要去社保局申領新卡,然後在現場讓工作內人員幫您把新社保卡容開通激活。這個時候社保卡的社保功能已經開始生效了,然後你再拿著這張社保卡去銀行激活一些其它的功能。
第二,如果您是在職員工,不需要去社保局申領新卡,那麼,您可以撥打社保服務熱線12333,按照語音提示或者轉接人工服務進行電話激活。如果您覺得刻意去激活社保卡太麻煩,也可以不用激活,當您去醫院就診時社保卡也可以自動激活,非常方便。
6. 新社保卡領卡後6個月內未激活怎麼辦
新社保卡領卡後6個月內未激活將被限制使用。
社保卡持卡人應在領卡後6個月內激活社保卡,其間醫保卡仍可正常使用,激活社保卡後原醫保卡自動作廢,逾期未激活的,原醫保卡將被限制使用。
對於已經逾期的,參保人員應盡快持有效身份證件、社保卡到對應銀行辦理社保卡激活,激活社保卡後醫保賬戶余額自動轉入社保卡內,醫保賬戶恢復正常狀態。
已被停卡的單位名單可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的社會保障卡專欄中查詢。醫保賬戶在激活後會恢復正常狀態,新的社保卡就可以使用了,不會造成損失,也沒有其他影響。新社保卡激活的期限是在參保人或參保單位從社保卡經辦窗口辦理領卡之日算起的6個月之內。
(6)社保卡領卡激活擴展閱讀
社會保障卡的注冊審批程序:
(一)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發行社會保障卡,需將申請發行材料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
(二)地市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發行社會保障卡,需將申請發行材料報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進行初審。
(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批准後,統一為被批准發行社會保障卡的地區分配社會保障卡發行機構標識號,並按國家有關規定向國家IC卡注冊中心備案。
(四)發卡地區若變更社會保障卡卡面、卡內文件結構等須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重新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