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社保申報工資比實際的少會有什麼影響
以深圳為例,社保申報應該按實際工資來進行申報,除開以下條件外: 深圳戶口:版 實際工資低於上年度權市平均工資,以上年度平均工資60%繳納,實際工資高於上年度實際平安工資300%,按3倍市平均工資繳納。 非深圳戶口: 最低繳納不能低於市最低工資標准,最高不高於3倍市平均工資繳納。 除開以上兩種條件設限,一般無要求按工資的標准來給付社保的,但因為很多無良老闆,為了節省成本,不按實際工資繳納社保,按最低或盡可能低的標准繳納的也大有存在。 影響:社保養老也是實行公平的領取原則,繳的越多,以後養老領的越多,繳的時間越長,以後也同樣領的越多。 (當然,以國家政策不變,及以後國家人口老年化越來越重,社保資金不要出現太大的缺口為原則。)
Ⅱ 十月份社保工資少了200多為什麼
各地情況都不同,你那裡的緣由應該去問你所在的社保發放單位,到這里來誰都說不準。我們十月份社保工資多了5千多元,總額達到1萬2千元,也不知道為什麼。
Ⅲ 扣除社保後低於最低工資了,該怎麼辦
最低工資標準是針對稅前工資的,扣除保險以後所得工資低於最低工資標准也是合法的。
當然最低工資也不用繳納個人所得稅。五險一金勞動者自己可以多繳納,也可以少繳納;所以最低工資是包含五險一金的。
最低工資標準是政策指導性的勞動報酬底線。合理確定最低工資標准,既是在維護和保障低收入者的正當權益,又是降低收入分配「馬太效應」的重要途徑。雖然各地在上調最低工資標准時,常會面臨來自企業的「訴苦」,但管理者應當保持清醒頭腦,實事求是地分析企業經營狀況與勞動者報酬之間的關系。企業也要明白,處於收入分配鏈末端的最低工資標准,本來就不是「高不可攀」的。
(3)社保工資少了擴展閱讀:
最低工資標准,是指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最低工資是政府強制的一個職工最低工資標准,用人單位支付給提供正常勞動的勞動者工資必須高於這個標准,至少不能低於這個標准。
正常勞動,是指勞動者按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在法定工作時間或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從事的勞動。勞動者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生育(產)假、節育手術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間,以及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視為提供了正常勞動。
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是我國一項勞動和社會保障制度。《最低工資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 第21號 )]已於2003年12月30日頒布。
一、最低工資標準是少數生產經營困難、經濟效益下降,確無正常工資支付能力的用人單位(連續3個月以上不能正常發放工資的),支付給勞動者的最低勞動報酬。有支付能力的用人單位不得將最低工資作為正常的工資支付標准。
二、用人單位需按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工資的,應履行必要的民主程序並事先報同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勞動保障部門對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要納入重點監控范圍,加強跟蹤檢查,切實維護勞動者基本勞動報酬權益。用人單位生產經營恢復正常後,應及時恢復或提高工資標准。
三、勞動者在試用、見習、熟練或學徒期間,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的勞動關系事實已經成立,適用最低工資規定。
四、勞動者法定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和產假、哺乳假等假期,是法律賦予勞動者的休息休假權利,應視為提供正常勞動,適用最低工資規定。
五、國家、省對相關勞動定額標准有明確規定的,用人單位應嚴格按照勞動定額標准計算勞動者工資。暫時沒有相關勞動定額標準的,用人單位必須科學合理確定勞動定額,並據此確定基本計件單價和超額計件單價。基本計件單價應根據法定工作時間內絕大多數勞動者能夠完成的正常勞動量確定。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並按基本計件單價計算的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標准。
Ⅳ 社保工資個人繳交算少了幾百關系大嗎
社保公司個人繳將少算了幾百關系大嗎,如果是一次少少了少算了,幾百塊錢是關系不大的,對於你以後社保的基金是不會有很大的變化
Ⅳ 同樣的工資為啥最近幾個月公司交的社保少了個人交的和以前一樣多
公司交的根據國務院通知減少了部分,大約是減少五個百分點左右。
Ⅵ 重慶社保 工資少了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重慶社保繳費比例:內
養老繳費比例:單位容19%,個人8%;
醫療保險繳納比例:單位7.5%,個人2%;
大額醫療保險:單位2%,個人4元;
生育保險:單位0.5%,個人不繳;
失業保險:單位0.5%,個人0.5%;
工傷保險:單位0.5%-4.8%(根據行業危險程度劃分),個人不繳。
重慶社保繳費基數:
繳費基數:單位按工資總額,個人按本人工資;
繳費基數上限:上年度重慶職工月平均工資300%,即15523元;
繳費基數下限:上年度重慶職工月平均工資60%,即3105元。
Ⅶ 關於單位社保繳費的問題,本月拿到的工資減少了
繳費工資是 勞動者本人應得工資。
勞動者繳納社會保 險費的工資, 是勞動者本人應得工資,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各種津貼和補貼、加班費、獎金和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資。本人工資低於所在省或直轄市、自治區上年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所在省或直轄市、自治區上年職工平均工資60%計算;高於所在省或直轄市、自治區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所在省或直轄市、自治區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00%計算。
Ⅷ 請問為什麼8月份的社保工資少了
去問單位和社保局。社保繳費基數是根據當地上一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為基數計算回的,比如去年某市社平工答資是1500元,就以它作為基數,養老保險單位繳納20% ,個人繳納8% ,醫療保險單位繳納8% ,個人繳納2% 。
Ⅸ 社保的工資低與實際工資,單位能補
單位繳費基數與實際工資不符的,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舉報,舉報可以匿名。勞動行政部門可以對單位的社保繳費情況進行稽核,存在違法行為的,應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依法處罰。
《中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三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第八十六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Ⅹ 這個月的社保工資為什麼比上一個月少了110元
可能是因為今年的社保調資弄錯了,因此再在這個扣回去的。(存在這種情況,但少見,畢竟是人操作的,如是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