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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工資發放可以交社保嗎

發布時間:2021-01-29 03:16:20

A. 沒有給員工繳納社保,員工工資能作為成本入賬嗎能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嗎

一、員工工資計入成本必須給員工繳納社保,否則不能作為成本入賬,現在社保要地稅代收,就是要把這個跟成本稅收等掛鉤起來,確保員工的社保問題得到落實。

二、下述5項原則雖沒有提及給員工繳納社保,但可能各地的稅務機關對如何確定「單位員工」的判定標准上也許有不同的掌握,因此建議必須咨詢負責你單位企業所得稅的主管稅務機關,來確定所在地區對這項政策的執行情況。

國稅函[2009]3號規定,實施條例第三十四條所稱的「合理工資薪金」是指企業按照股東大會、董事會、薪酬委員會或相關管理機構制訂的工資薪金制度規定實際發放給員工的工資薪金。稅務機關在對工資薪金進行合理性確認時,可按以下原則掌握:

(一)企業制訂了較為規范的員工工資薪金制度;

(二)企業所制訂的工資薪金制度符合行業及地區水平;

(三)企業在一定時期所發放的工資薪金是相對固定的,工資薪金的調整是有序進行的;

(四)企業對實際發放的工資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義務。

(五)有關工資薪金的安排,不以減少或逃避稅款為目的;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據此,《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同時將工資薪金支出進一步界定為企業每一納稅年度支付給在本企業任職或者受雇的員工的所有現金或者非現金形式的勞動報酬,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年終加薪、加班工資,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支出。

(1)沒有工資發放可以交社保嗎擴展閱讀:

稅前扣除規定與企業實際會計處理關系

(一)稅法優先原則: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企業財務、會計處理辦法與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不一致的,應當依照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計算。(鉑略註:《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一條規定)

例如,職工福利費的范圍,在財務部和國稅函都有相關的規定且不一致,而國家稅務總局在稅務答疑時就明確了,在所得稅上按照國稅函的文件處理;在會計處理上按照財政部財通的文件。如果不一致,就按照稅法的標准。

在實務操作中還一定要注意稅法優先原則在其他方面的體現,如合同中寫明股權轉讓產生的個人所得稅由個人負擔,但是由對方承擔這部分費用,在實際操作中,如果沒有繳納個人所得稅,稅務部門還是會找個人承擔責任。

(二)稅法協調原則:對企業依據財務會計制度規定,並實際在財務會計處理上已確認的支出,凡沒有超過《企業所得稅法》和有關稅收法規規定的稅前扣除范圍和標準的,應按企業實際會計處理確認的支出,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計算其應納稅所得額。《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15號》

(三)稅法空白原則:稅收法律法規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未明確規定的具體扣除項目,在不違反稅前扣除基本原則的前提下,按國家財務、會計規定計算。

例如,關於勞保支出,目前只是規定了具體的扣除明細范圍,但是沒有扣除標准,那麼企業就可以按照國家財務、會計的規定計算。

B. 發放工資不及時,不繳納社保可以直接走人嗎

可以隨時告知用人單位解除合同,主張經濟補償金。

用人單位發放工資不及時,不一定屬於不按時足額支付工資報酬的情形,但非不可抗力因素,未因經營困難與工會協商暫時延期支付工資報酬的,當月工資未在下月支付的,屬於無故拖欠工資的情形,勞動者可以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二)款規定隨之告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合同,並要求結清工資,按本單位工作年限沒你支付一個月工資經濟補償金。

用人單位不繳納社會保險費,是違法行為,勞動者可以隨時告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合同,要求結清工資,並主張經濟補償金。

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未繳納社會保險費解除合同,主張經濟補償金,應當書面告知用人單位,並保留書面告知的證據。因為在司法實踐中,對於勞動者以其他方式解除合同,後按第三十八條規定主張權利不予支持,勞動者沒有相關證據,難以獲得司法支持。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勞動部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九條 勞動關系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廣東省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關於審理勞動人事爭議案件若干問題的座談會紀要》
2012年6月21日

28.勞動者以其他理由提出辭職,後又以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情形迫使其辭職為由,請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的,不予支持。

C. 公司沒給繳納社保能否作為公司未支付工資的憑證

不能。社保與工資並不是同步的,有好多隻開工資不交社保的公司。雖然公司做得不對,但這點也不能證明工資未付

D. 沒有交社保的人員需要報個稅嗎工資怎麼入賬

沒有交社保的人員需要報個稅,這是國家法律規定的。沒有工資按實際金額入賬,但是個稅也按照法律繳納。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規定:

第一條、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滿一百八十三天的個人,為居民個人。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無住所而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不滿一百八十三天的個人,為非居民個人。非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內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納稅年度,自公歷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4)沒有工資發放可以交社保嗎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規定:

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規定:

第二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E. 沒交社保的員工工資可以稅前扣除嗎

若是這些職工的工資薪金均依法申報了個稅且屬於合理的工資薪金,則允許稅前扣除,與是否繳納了社保無關。若不是合理的工資薪金,則不能稅前扣除。

企業應該給員工繳納各種社會保險,而未繳納的,對應的工資不符合合理性原則,不能稅前扣除。企業發放的工資、薪金如果沒有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不能證明其工資、薪金支出的屬性,不允許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規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四條所稱的「合理工資薪金」,是指企業按照股東大會、董事會、薪酬委員會或相關管理機構制訂的工資薪金制度規定實際發放給員工的工資薪金。

(5)沒有工資發放可以交社保嗎擴展閱讀:

稅務機關在對工資薪金進行合理性確認時,可按以下原則掌握:

1、企業制訂了較為規范的員工工資薪金制度;

2、企業所制訂的工資薪金制度符合行業及地區水平;

3、企業在一定時期所發放的工資薪金是相對固定的,工資薪金的調整是有序進行的;

5、企業對實際發放的工資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義務。

5、有關工資薪金的安排,不以減少或逃避稅款為目的。

F. 桂建通平台發放工資要交社保嗎

好多人存在一個誤區,就是公司聘用的臨時工不需要繳納社保,這個認識是錯誤的,必須加以糾正!

具體分為以下情況。

情況1:與臨時工存在聘用關系,雙方存在實際僱傭關系。

若臨時工與企業:

1.存在實際僱傭關系簽訂了勞動合同;2.按月定期支付報酬。

企業需要按照「工資薪金」給臨時工發放報酬,同時需要幫臨時工代扣代繳社保以及個稅。

舉例來說公司的保潔、保安人員,雖然這個崗位人員變動性很大,但是如果公司平時就固定存在這個崗位,並且員工參加單位的考勤、服從單位的規章制度管理。

那麼這種情況就屬於存在實際僱傭關系並且有一定連續性,應該按照工資薪金處理,並且需要給這些員工繳納社保,當然如果這些員工已經其他單位交過一份了,就不需要再重復交納。

賬務處理: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銀行存款

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政策依據: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企業每一納稅年度支付給在本企業任職或者受雇員工的所有現金形式或者非現金形式的勞動報酬,應作為工資薪金,准予在稅前扣除。

企業僱傭季節工、臨時工、實習生、返聘離退休人員以及接受外部勞務派遣用工,也屬於企業任職或者受雇員工范疇。

情況2:與臨時工不存在聘用關系,臨時工提供勞務,不存在實際僱傭關系。

如果臨時工與企業:

1.不存在實際僱傭關系;2.沒有與單位簽訂有期限的勞動合同;3.只是提供偶爾或按次提供的勞務,並按次支付報酬。

這種情況就應該按照勞務費處理。

比如企業辦公室等房屋裝修,請來的粉刷工,油漆工,搬運貨物臨時找來的搬運工,企業一般是不會固定設置這些崗位,員工提供的也不是連續性的服務,這類員工提供勞務需要去稅局代開勞務發票,企業憑勞務發票入賬,個人所得稅按照勞務報酬所得計算繳納。

勞務費雖然也是人工費用,但是和工資薪酬分開。勞務費的金額是不作為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和工會經費的基數的。接受勞務的企業不需要為提供勞務的人提供社保。

這類員工提供勞務需要去稅局代開勞務發票,企業憑勞務發票入賬,個人所得稅按照勞務報酬所得計算繳納。

賬務處理:

借:管理費用-勞務費

貸:銀行存款

政策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六十條第二款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所以,是否存在僱傭關系就成

G. 公司員工沒有工資但是交了社保可以嗎,怎麼做賬呢

如沒停薪留職的文件,這種情況基本上是存在法律風險的,員工事後可以有權進行權益追訴的。所以在工薪、工作內容上的約定是關鍵。至於帳面也是基於這些約定按實做嗎。

H. 單位沒有給工資就交社保別的什麼都沒給說法怎麼辦

這要看是什麼原因不發工資。如果沒原因肯定不合法。如果是周轉困難拖欠半個月一個月的,也不合法但你告他也沒多大用處。但如果是員工有極重大過錯,被扣完工資的,不發就合法。可以先跟單位協商解決工資以及繳納社保問題,如果不能解決,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這里的「繳納社會保險」,司法實踐中一般理解為足額,如果公司已經繳了,只是沒有足額繳納,不應看做是未繳納社會保險,補繳即可。所以員工不能擁有單方解除權(也就是不寫辭職報告,說走就走的權利),也就不能享有獲得經濟補償的權利,甚至還要因此對用人單位造成的損失予以賠償。

I. 員工沒有工資只交社保,怎麼個稅申報

沒有工資只交社保,個稅申報應把個稅做0申報處理。

社保的繳納是以職工上年平均工資為基數的,也就是說社保的基礎是工資。目前你們公司在社保登記了給員工發了多少多少工資,在稅務這邊卻做0申報。

雖然現在稅務和社保尚未實現信息共享,但若有一天共享了,對你們公司就是大麻煩。稅務會說,為什麼發了工資,你們卻做0申報,有逃稅嫌疑。

工資,社保,個稅,合同,公積金等是員工所在單位的法律關系。必須一一對應,這樣公司才好管理,才能應付勞動監察,應付有關部門的隨時稽核。

(9)沒有工資發放可以交社保嗎擴展閱讀

申報時所需資料:

根據一個納稅年度內的所得、應納稅額、已繳(扣)稅額、抵免(扣)稅額、應補(退)稅額等情況,如實填寫並報送《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表(適用於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申報)》

個人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以及主管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有關資料。有效身份證件,包括納稅人的身份證、護照、回鄉證、軍人身份證件等。

納稅申報時需要填報的信息:一般只需填寫個人的相關基礎信息、各項所得的年所得額、應納稅額、已繳(扣)稅額、抵免稅額、應補(退)稅額。

個人的相關基礎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證照類型及號碼、職業、任職受雇單位、經常居住地、中國境內有效聯系地址及郵編、聯系電話,如果是外籍人員,除上述內容外,還需填報國籍、抵華日期等信息。

納稅申報表的領取:納稅申報表可以從稅務局網站上免費下載,也可以直接到各地方稅務機關的辦稅大廳免費領取。

通過兼職取得高收入者的申報:從兩處或者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選擇並固定向其中一處單位所在地的主管地稅機關申報。

個稅如何申報:

年所得12萬元以上,是指一個納稅年度內11項所得合計達到12萬元。這11項包括:「工資、薪金所得」、「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

「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以及「經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征稅的其他所得」。

如果個人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取得所得超過12萬元,無論其平常取得各項所得時是否已足額繳納了個人所得稅,或者是否已向稅務機關進行了自行納稅申報,年度終了後,均應當按《辦法》的有關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另:年所得12萬元以上,不包括在中國境內無住所,且在一個納稅年度中在中國境內居住不滿1年的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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