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離職後社保怎麼扣費
1、離職問題,你在月頭提出離職的,那麼當月就可以終止社保,即社保繳納到當月,下個月就不繳納社保了;
2、你在月中提出辭職的,那麼可能因為下個月社保無法終止,而且你又要走人的,那麼下個月的社保,由你自己繳納,即公司直接在你工資里扣社保費用。
3、辭職,要注意時間上的安排,不能月中、月底提出來辭職,最好在月頭提出來,那麼就不涉及到社保問題了。
(1)離職下個月的社保扣工資擴展閱讀:
離職因素分析:
1、有研究表明,員工不滿意程度與缺勤率之間的相關程度並不很高。即工作不滿足可能只是影響員工缺勤率的眾多因素之一。
例如,即使人們真的不喜歡他們的工作,但如果他們認為工作對於維持自己的生計或完成一個重大項目有重要意義的話,他們也可能不會選擇缺勤;另一方面,一些員工可能非常不喜歡他們的工作,但他們只是在工作中偷懶或消極怠工,以表示自己的不滿,而不是選擇缺勤。
2、員工離職的另一極端形式是跳槽。員工對工作的滿意度越低,他們考慮辭職的可能性就越大,同時付諸實施的可能性也越大。但研究發現,員工不滿意與跳槽意向之間有較高的相關性,而與實際的跳槽行為之間卻只有中等偏下的的先關性。
3、很多員工的個人因素,如職業經驗、經濟狀況等讓其難以最終做出跳槽的決定。一些研究證明:員工的經濟狀況以及找到一份可以接受的新工作的可能性是影響員工跳槽的重要因素。
2. 辭職當月社保怎麼辦怎麼處理
當月離職,號以前完成減員申報,公司與員工只需承擔當月社保費用。
當月離職,次月1-20號辦理減員申報,公司與員工需承當當月及次月社保費用,社保局可返還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即公司需承擔次月生育、工傷、醫療,員工需承擔次月醫療。
員工當月1-10日離職,社保停繳到當月,上月工資與當月工資一同製作,兩月社保費用、補繳社平差一同代扣。
員工當月11-20日離職,社保停繳到當月,社保費用、補繳社平差在當月工資扣除。
員工當月20-30日離職,社保當月無法申報停止,次月1-20日辦理停止到離職月份,當月社保費用、次月醫療保險費用、補繳社平差在當月工資扣除。
拓展資料:
社會保險是指國家為了預防和強制社會多數成員參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營利性的社會安全制度。社會保險是一種為 喪失勞動能力 、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
根據現行政策規定,養老保險計算累計繳費年限,如果斷繳養老保險,以前的養老保險繳費年限,社保部門將會保留,待以後繳費時,將前後的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斷繳醫療保險,醫療保險繳費年限將中斷,以前的繳費年限不能連續計算。要從重新繳費的時間開始計算。同時從未按時繳費當月起,中止享受醫療保險待遇。如果及時進行補繳後,可以連續計算醫療保險繳費年限,補繳期間發生住院費用不予支持。
3. 員工本月離職下個月的社保還要交嗎
員工本月離職,下個月的社保就不需要交了。
社保是當月繳納當月的。
如果在下個月發放本月工資,則不需要再扣個人的保險費了。
4. 急!月底辭職,公司要自己交下個月的社保這樣合理嗎
我的
情況和第一個一樣,寫的是8月31離職,9月1號辦理手續,但是現在說還需要自己交9月的社保,這樣怎麼處理
5. 員工本月離職下個月的社保還要交嗎
若離職當月是在社保申報後,當月的社保是會繳納的,下月開始單位就會停交離職員工的社保。
員工離職,社保方面處理:
1、辦理轉出手續後以個人身份續保(持身份證和社保卡到社保中心辦理)。
2、停保一段時間,以後再續保。
3、離職後有新工作,轉移社保到新單位即可。
根據《勞動法》第七十二條
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5)離職下個月的社保扣工資擴展閱讀:
《社會保險法》:
第六十一條: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應當依法按時足額徵收社會保險費,並將繳費情況定期告知用人單位和個人。
第六十二條: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當繳納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第六十三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單位社保辦理流程:
辦理時間一般是每月5日至25日(周六日一般不辦公),遇法定節假日,工作日調整以當地社保中心網站上的通知為准。
單位社保辦理流程之辦理時限:一是登記申請,即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30日內,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二是登記審核,經辦機構收到申請之日起15日內;三是登記證件發放,登記審核通過後,即可領取醫療存摺和醫保卡等社保相關東西。
單位社保辦理流程的辦理部門一般為您所在地區的社會保險辦理中心。其中,新參保單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經辦流程一般是登記審核及發證—開通數字證書工具—網上辦理申報業務—領取醫療存摺和醫保卡。
6. 離職的時候公司沒有通知,直接用我上月工資幫我交了下個月的社保,符合規定嗎 可以要求退回嗎
不符合規定,可以要求退回的。
7. 員工離職後企業讓員工把企業給員工繳納的下月社保的所有費用從未發工資里扣除,請問這樣合理嗎
應該不太可能社保是這個時間節點確定的,建議你去當地社保部回門確認下當地社保結斷的時答間節點,一般情況都是當月的20號或者25號確定當月的社保的,不大可能就確定次月的社保的,除非你們公司扣社保的方式是次月工資里扣上月社保這種方式,你公司和社保都再去確認下原因會比較好。
8. 員工當月離職,下個月的社保給上嗎
員工離職,當月工作不足一個月,公司都需要為其繳納當月社保。而且需要按照國家文件規定對社保費用進行個人繳納和單位繳納,不可以存在違反社會保險法相關的扣違法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二條對於員工在職以及未辦理完離職手續期間,單位都應該按時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不可以隨便緩交或者停止繳納該員工的社保。
員工離職當月上班不滿1個月,都可以享受國家規定購買的社會保險;而對於當月社會保險購買成功以後,單位應該按照正常流程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辦理完離職手續以後,員工在結算工資時候,當月社保應該按照社保規定分單位繳納和個人繳納進行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