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86年參加工作,92年有社保,其工年到2016年是多少年。
總工齡是30.16年,視同繳費年限6年。
❷ 我1986年都開始買社保了怎1么算
我從。1986年開始買社保,抄怎麼算?那這就從86年開始算吧,你買到歲數。你到時退休歲數你多年工齡多少年工齡就多少年唄。真要讓這么算吧,要不就最少得15年工齡。看著多爽。到歲數了,能退不?到順便退不了。
❸ 廣州的86年要到多少歲才能退休交多少年社保可以停繳
享受養老保險待遇需要同時滿足兩個條件:
1、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男60女50
2、養老保險繳費年限達15年以上
❹ 86年開始交社保交到退休可以領多少錢
僅僅知道參工時間,是無法計算當事人可以領取多少退休金的。
基本養老金的計算,專涉及繳費年限、繳屬費工資指數、個人賬戶儲存額、退休年齡、退休時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等諸多因素,沒有具體數據,是無法計算當事人可以領取多少基本養老金的。
《社會保險法》
第十五條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❺ 交社保費86至88年多少錢<企業60%>
從2019年01月01日,我國的社保費用將改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社保費由稅務部門統征,第專一個優點就屬是稅務部門收社保費的程序將更加細致嚴格,企業不能給員工少繳社保費,那麼到最後,員工社保賬戶里的總金額就會增加。社保繳費基數是多少養老保險: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21%,你自己繳納8%;醫療保險: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9%,你自己繳納2%外加10塊錢的大病統籌(大病統籌主要管住院這塊);失業保險: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2%,你自己繳納1%;工傷保險: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0.5%,你自己一分錢也不要交;生育保險: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0.8%,你自己一分錢也不要交;住房公積金: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8%,你自己繳納8%。
❻ 1986年進入單位至今社保算幾年啊
1986--1993年這7年間,是來沒有社保的,自因為1993年才建立的社保制度,這段時間的工齡被稱為「視同」工齡,盡管未投保國家視為你投保了。自1993年至今如果你沒有間斷投保的話,是21年。你總共為28年,未算月份是大約數。
❼ 1986年12月參加社保需繳費多長年限詳細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當事人年12月參加工作,95年辭職,單位把檔案交給社保局後,檔案丟失了,電腦也沒當事人的,這種情況很棘手,當事人應該去社保局咨詢如何處理。
當事人這種工作資歷,是可以視同繳費年限的。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通知》的規定,實行個人繳費制度前,職工的連續工齡可視同繳費年限。視同繳費年限可以與實際繳費年限合並計算發放基本養老保險金。
如果社保局一口咬定沒有收到單位移交的檔案,那麼如果當事人能夠證明自己工作事實,原單位要承擔丟失檔案的責任。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當事人證明自己的工作資歷,可以參考以上憑證。
該文件是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關於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證明當事人與公司存在勞動關系的情形很多,當事人可以參照該通知進行取證。
而當事人如果與公司協商不一致的,可提出終止勞動關系,公司無權阻止。
相關依據:
《關於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局):
近一個時期,一些地方反映部分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簽訂勞動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時因雙方勞動關系難以確定,致使勞動者合法權益難以維護,對勞動關系的和諧穩定帶來不利影響。為規范用人單位用工行為,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促進社會穩定,現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確立勞動關系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系成立。
(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三)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二、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三、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符合第一條規定的情形的,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補簽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由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終止勞動關系,但對符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勞動者,如果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訂立。
用人單位提出終止勞動關系的,應當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四、建築施工、礦山企業等用人單位將工程(業務)或經營權發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自然人,對該組織或自然人招用的勞動者,由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發包方承擔用工主體責任。
五、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是否存在勞動關系引發爭議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
❽ 我從86年交到2011年的社保,這樣算一共是多少年
2011-1986+1
=26(年)
共計交了26年社保。
❾ 我86年參加工作,社保查詢參保時間是86年12月,為什麼交費詳情從94年開始
之前是只繳費,沒有個人賬戶,國家是國發1995年6號文件 才規定建立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
❿ 補交社保86年至87年一年的交費是多少
那時還沒有實行社保制度。無人交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