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到岳陽買社保去那裡
歸「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管理。你可以去戶籍地的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去咨詢。
B. 岳陽市2020年社保有調整沒有
2020年的社保肯定會有調整的,因為每一個年的社保都會往上浮動的,就是浮動的大小問題。
C. 2020年湖南嶽陽養老認證什麼時間開始
養老認證不管什麼除開節假日,其他時間都可以認證,不一定要去社保站認證,自己可以在手機或電腦上下載社保認證軟體就可以認證,自己不會可以借周圍人下好的電腦或手機認證就可以了。
D. 岳陽市2019年的社保最低基數是多少
沒有規定具體數據,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資為個人繳費工資基數。
《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管理暫行辦法》第七條:
職工本人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資為個人繳費工資基數(有條件的地區也可以本人上月工資收入為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下同)。
月平均工資按國家統計局規定列入工資總額統計的項目計算,包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收入。
本人月平均工資低於當地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繳費;超過當地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繳費,超過部分不記入繳費工資基數,也不記入計發養老金的基數。
職工個人以本人上年度工資收入總額的月平均數作為本年度月繳費基數,其中:新進本單位的人員以職工本人起薪當月的足月工資收入作為繳費基數;參保單位以本單位全部參保職工月繳費基數之和作為單位的月繳費基數。
職工的上年度工資收入總額是指,職工在上一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整個日歷年度內所取得的全部貨幣收入,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針對用人單位工資發放形式的多種化,職工在確定繳費基數時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單位從職工工資中直接代扣代繳的各項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和個調稅等,應納入繳費基數。
(2)單位以現金或銀行存款形式支付給職工個人的交通補貼、電話補貼、午餐補貼、過節費以及支付高溫、高空、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崗位的津貼,應納入繳費基數。
(3)單位通過稅後利潤提成或分紅的辦法支付給職工個人的工資,應納入繳費基數。
(4)實行底薪制的職工,根據營業額或經營業績提成取得的收入,應納入繳費基數。
(5)實行業務承包或費用包干,單位不再報銷差旅費用的職工,其承包收入中的60%應納入繳費基數。
E. 岳陽市職工社保19年的可以䃼嗎
符合條件就可以。岳陽社保補繳條件:
對已申報了繳費工資並被社保經辦機構核定專了應繳社保費,但屬未按時足額繳納的參保單位,憑社保經辦機構按其申請向其出具部分欠費人員個人補欠核定通知單繳費後,社保經辦機構向其單位開具社保費收據並記錄被申請人員個人權益
補繳材料
《個人欠費補繳申報表》(含電子檔)
單辦理社保補繳前,最好先去社保局咨詢最新相關政策。
F. 戶口在岳陽,原來在岳陽買的社保現要轉入長沙現在單位買的社保,要怎
社保轉移流程復:
參保人員在新制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是累計計算的,中間允許有空檔,可補可不補。
G. 我在湖南嶽陽上班,但公司里統一將社保買在深圳。過段時間准備做但結石手術,想問下我的醫保要怎麼報呢
當然可以繼續交,托關系把深圳醫保轉到岳陽來,有指標的。你也可以申請異地指定就醫
H. 湖南嶽陽,女71年4月21日出生,2011年11月開始買社保,2021年50歲退休,社保不夠15年
交滿,十五年。便可以,辦退休了。
I. 在湖南嶽陽有20年工齡社保可拿多少退休金
社會抄保險的客觀基襲礎,是勞動領域中存在的風險,保險的標準是勞動者的人身;
社會保險的主體是特定的。包括勞動者(含其親屬)與用人單位;
社會保險屬於強制性保險;
社會保險的目的是維持勞動力的再生產;
保險基金來源於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繳費及財政的支持。
保險對象范圍限於職工,不包括其他社會成員。保險內容範圍限於勞動風險中的各種風險,不包括此外的財產、經濟等風險(有些公司計算五險一金並不是按照員工實際工資,而是另外設置基數計算繳納的)。
J. 2019年岳陽社保繳費基數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南京市企業職工五險採用統一的繳專費基數。職工當年度(屬每年7月至次年6月)的繳費基數為本人上一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資性收入。根據在崗職工平均增長水平,社保繳費基數上、下限標准每年7月起調整。對職工工資收入超過繳費基數上限的,超過部分不計入繳費基數;對職工工資收入低於繳費基數下限的,按下限確定繳費基數。自7月1日起,南京市企業職工2018年度(2018年7月—2019年6月)社保繳費基數上下限調整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