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合肥市社保卡怎麼領取
合肥市的社保卡,歸合肥市社保中心管理,社保中心隸屬於合肥市人社局。社保卡一旦丟失,可以電話掛失,也可以到社保中心窗口掛失。
社保卡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障卡是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一規劃,由各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面向社會發行,用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各項業務領域的集成電路(IC)卡。面向城鎮從業人員、失業人員和離退休人員發放的稱為社會保障(個人)卡,面向用人單位發放的稱為社會保障(用人單位)卡。人社部表示將用5年左右時間,使社會保障卡普遍具有金融功能。
社會保障卡作用十分廣泛。持卡人不僅可以憑卡就醫進行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實時結算,還可以辦理養老保險事務;辦理求職登記和失業登記手續,申領失業保險金,申請參加就業培訓;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和申領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在網上辦理有關勞動和社會保障事務等。
社會保障卡採用全國統一標准,社會保障號碼按照《社會保險法》的有關規定,採用公民身份號碼。
一、社保卡的作用:
1.個人社會保障相關信息記錄、電子憑證和信息查詢等;
2.記錄參保人員姓名、身份證號碼、出生年月、性別、民族、戶籍所在地等基本信息;
3.查詢本人養老、失業、醫療、工傷和生育保險繳納情況;
4.可持卡到醫院就醫,進行醫療保險個人賬戶結算,到葯店買葯;
5.辦理醫療、失業、養老、工傷和生育等社保事務;
6.查詢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累計總額等信息;[4]
7.辦理領取養老金等社保事務,進行求職、失業登記,申領失業保險金,申請參加職業培訓等。
二、社保卡丟失補辦:
第一步:預掛失。社保卡掛失分為兩種形式,一種為口頭掛失,一種為書面掛失。書面掛失:可以持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原件,到社保卡服務網點(設在街道社保所)進行書面預掛失。掛失手續辦妥,掛失即時生效。口頭掛失:持卡人可通過撥打發卡銀行服務電話或12333電話掛失等多種渠道辦理,通過電話辦理掛失時,持卡人應提供本人的社保卡號、姓名、身份證號碼、工作單位及聯系電話等相關信息。電話掛失後,持卡人應在3個工作日內持本人身份證(或戶口簿、社保卡副本)原件到卡中心服務網點或代理服務機構網點辦理正式書面掛失。逾期未辦理書面掛失的,卡中心將自動解除失卡掛失狀態。
第二步:補新卡。預掛失後可辦理正式掛失與補新卡手續(正式掛失後不能撤銷)。補卡時可委託他人辦理,辦理時需要出示委託人、被委託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在填寫《申請單》後,由社保卡服務網點工作人員辦理。此時,工作人員會開具一張《領卡證明》。如果在補卡期間生病,則可拿著《領卡證明》到定點醫院就醫,並保留處方明細、收費單據,按手工流程報銷。
第三步:領新卡。在辦理完補新卡手續15個工作日後,補卡人可持本人身份證和《領卡證明》,到社保卡服務網點領取新卡。
說明:社會保障卡的首次發放為免費發放。因被盜、丟失、損毀等原因補換社會保障卡的,適當收取工本費。社會保障卡補換卡工本費全省統一標准為20元,由各社會保障卡對應的發卡銀行收取。各合作商業銀行收費之前須向物價部門報備,在銀行網點進行公示,給補換卡人開具相應收費票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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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合肥社保卡在哪補辦
攜帶身份證、戶口本等材料到合肥市勞動保障事務代理所進行書面掛失,7個工作日後可憑身份證原件、發票領取新卡。
持卡人登陸合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輸入個人編號和隨信封附帶的激活碼完成激活,通過網站提示完成新卡社會保障業務的啟用。持卡人需到卡對應的銀行櫃台辦理銀行賬號的密碼更改,完成銀行賬戶的啟用。
社會保障卡作用十分廣泛。持卡人不僅可以憑卡就醫進行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實時結算,還可以辦理養老保險事務;辦理求職登記和失業登記手續,申領失業保險金,申請參加就業培訓;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和申領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等。
此外,社會保障卡還是握在勞動者手中開啟與系統聯絡之門的鑰匙,憑借這把鑰匙,持卡人可以上網查詢信息,將來還可以在網上辦理有關勞動和社會保障事務。
③ 合肥社保卡在哪裡換新卡
人社部門社會保障卡業務經辦窗口
④ 工資在外地,戶籍在合肥,社保卡在哪裡領取
勞動者在合肥交的五險一金,勞動者回老家後辦理了五險一金並領取了社保卡和的,勞動者可以將原來繳納的五險一金辦理轉移手續,按照《社會保險法》依法享有相關的待遇,生育保險和工傷保險停繳失效。
《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第五十九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加強社會保險費的徵收工作。
社會保險費實行統一徵收,實施步驟和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六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六十一條 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應當依法按時足額徵收社會保險費,並將繳費情況定期告知用人單位和個人。
⑤ 合肥新社保卡怎麼辦理進度查詢
可能是自己的名字有錯別字、身份證號和密碼錯誤,可重新全部檢查,如果還是版不行,可權到政務區社會保障局咨詢。也有可能你是三縣、巢湖等地方的社保卡,這些地方的社保卡在合肥社保網上登錄不了,要想查需去當地的社會與勞動保障局查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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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光帶本人自身份證能分領取合肥新社保卡嗎
社保卡辦理如下:
一、辦理條件
符合申領條件的人員可以通過電話向申領網點預約或直接前往街道(鎮)社會保障卡申領服務網點申請辦理社會保障卡(包括學籍卡)。申領時需攜帶身份證、戶口簿、申領表(集體戶口市民需要攜帶戶籍所在地警署或派出所開具的戶籍證明)等相關資料。
二、辦理資料
1、寫完備的社會保障卡發行注冊申請表;
2、會保障卡發行籌備情況說明;
3、合全國統一規范要求的應用領域和卡內應用文件結構(包括本地擴充的應用領域和指標);
4、照統一要求設計的卡面樣式;
5、地區社會保障卡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
6、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辦理流程
(1)首次申請辦卡的員工到市公安機關認可的第二代身份證聯網照相館拍攝數碼照,並向照相館索取《XX市社會保障卡數碼照回執》,同時在回執上工整填寫姓名和身份證號碼,以方便辦理。已辦理過社會保障卡,但是遺失需要重新辦理的員工不需要提交數碼照回執。
(2)已辦理網上申報的企業可以直接在網上申請制證。首先列印製證清單,將需制證員工數碼照回執(遺失補辦卡不需要此回執)按所列印的制證清單的人員順序進行排列並且附於清單後,並提供員工身份證復印件,提交到社保指定的制卡窗口,交納工本費,領取制卡回執。
(3)未辦理網上申報的,企業提交員工身份證復印件、社會保障卡數碼照回執(遺失補辦卡不需要此回執),社會保障卡數碼照回執需按參保報表的順序排列,附於參保報表後。遺失社會保障卡需要重新辦理的,可以直接填寫《x市社會保障卡補辦(掛失)申請表》。經繳費所屬徵收部門列印製證清單後,可以到社保指定的制卡窗口交納工本費,領取制卡回執。
(4)在個人繳費窗口繳費的人員,應提交身份證原件、社會保障卡數碼照相回執(已辦理過社會保障卡的不需要此項)到所屬社保機構個人繳費窗口填表並交納工本費,領取制卡回執。
⑦ 合肥市老的社保卡不能用怎麼領取新的社保卡
社保現在在繳納嗎,如果是繳納的話可以申請領取新的社保卡。
⑧ 合肥的公司首次辦理社保的詳細流程,到哪裡辦理謝謝、、、
開戶:
1、要帶著從地稅局領取的《合肥市社會保險登記表》(兩份都要帶著)(從地稅局領這個東西的時候要帶著法人的身份證復印件、營業執照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開戶許可證復印件,復印件上需要蓋上公章);
2、員工的身份證復印件1張;
3、 失業職工要提供《失業證》或者是《勞動和社會保險手冊》的原件(沒有失業職工就不需要提供了);
4、 《錄用人員登記備案花名冊》一式二份(失業職工一式三份);
5、《錄用人員登記表》一份(每個員工1人1份,上面需要蓋公司公章);
6、勞動合同書(每人一份就行了,不需要把幾份全都帶著);
7、《勞動合同信息管理報表》、《單位信息》電子檔;
8、公司公章(如果所有紙質資料都已蓋上公章,可帶可不帶,但以防對方有需要,帶著保險一些);
二、變更登記注銷
1、繳費單位的以下社會保險登記事項之一發生變更時,應當依法向原社會保險登記機構申請辦理變更社會保險登記:
⑴單位名稱;
⑵住所或地址;
⑶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⑷單位類型;
⑸組織機構統一代碼;
⑹主管部門;
⑺隸屬關系;
⑻開戶銀行帳號。
2、繳費單位應當自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或有關機關批准或宣布變更之日起30日內,持下列證件和資料到原社會保險登記機構辦理變更社會保險登記:
⑴變更社會保險登記申請書;
⑵工商變更登記表和工商執照或有關機關批准或宣布變更證明;
⑶社會保險登記證;
3、申請變更登記單位提交材料齊全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給社會保險變更登記表,並由申請變更登記單位依法如實填寫,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後,歸入繳費單位社會保險登記檔案。
社會保險變更登記的內容涉及社會保險登記證件的內容需作更改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收回原社會保險登記證,並按更改後的內容,重新核發社會保險登記證。
4、繳費單位發生解散、破產、撤銷、合並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終止社會保險繳費義務時,應當及時向原社會保險登記機構申請辦理注銷社會保險登記。
5、繳費單位應當自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之日起30日內,向原社會保險登記機構申請辦理注銷社會保險登記;按照規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的繳費單位,應當自有關機關批准或者宣布終止之日起30日內,向原社會保險登記機構申請辦理注銷社會保險登記。
繳費單位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的,應當自營業執照被吊銷之日起30日內,向原社會保險登記機構申請辦理注銷登記。
6、繳費單位因住所變動或生產、經營地址變動而涉及改變社會保險登記機構的,應當自上述變動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原社會保險登記機構辦理注銷社會保險登記,並向遷達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7、繳費單位在辦理注銷社會保險登記前,應當結清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滯納金、罰款。
繳費單位辦理注銷社會保險登記時,應當提交注銷社會保險登記申請、法律文書或其他有關注銷文件,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准,辦理注銷社會保險登記手續,繳銷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三、登記年檢
市、區、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對已核發的《社會保險登記證》實行定期檢驗制度,每兩年核驗一次,未經核驗,證件自行失效。
《社會保險登記證》由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統一印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