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廣東省內跨市轉社保需要辦什麼手續
現行的社抄保轉移接續政策是退休年齡之前,全國范圍內都可以辦理轉移。只要在戶口所在地或工作地已繳納最少有一個月的社保就可以接收。
跨省社保轉移手續如下:所需資料:
①申請養老保險關系轉移參保人的社保卡、身份證復印件各1份;
②離職證明、戶籍遷出證明、工作調函(三者之一)。
辦理流程:①參保人本人持所需資料到我市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參保繳費憑證》;②參保人攜《參保繳費憑證》交養老保險關系轉入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養老保險接續手續。
(如下手續兩地的社保局自己處理,不用本人辦理的,不用擔心:即轉入地的社保局出具社保接收函,把接收函交給原來工作城市的社保局,原社保局把錢匯入現在社保局的賬戶就完成社保轉移手續了)。
㈡ 廣東省社保卡不同市是否可轉
我是在東莞上班,現在要轉到深圳或中山,是否可以,需要什麼程序?
這是社保轉移事宜,需要將以前交納情況,比如養老保險本本,醫保卡等信息提供給新單位即可續交.
㈢ 現廣東省內不同市單位社保繳納需要轉移么
需要轉移,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九條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㈣ 同一個省的不同城市的養老保險需要轉嗎
在同一個省的不同地市買過社保,可以辦理轉移合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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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現在不用轉移,只要原來的單位,把社保做停,不用辦手續,現在的單位憑身份證號就可以直接上社保。
異地轉移社保的流程:
新參保地審核轉移接續申請並向原參保地發出同意接受函--原參保地辦理轉移手續--新參保地接受轉移手續和資金,三個流程走完之後即可辦妥轉移接續手續,政策規定每個流程最多15個工作日,也就是說對於參保者來說,最多45個工作日就可以將全部手續辦完。
(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3)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4)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5)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是累計計算的,中間允許有空檔,可補可不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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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不同城市的社保怎麼轉
第一步,在新的就業地進行養老保險的關系確定以及費用的辦理;
第二步,由用人單位或者參保本人向現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第三步,新的參保單位會在15個工作日之內對你提交的申請進行審核;第四步,原所在地就針對接收函辦理相應的轉移手續。
拓展資料:
從2016年9月起,參保人員只要在跨省流動就業前開具《繳費憑證》,到新就業地就業參保後,向當地的社保經辦機構提交《繳費憑證》和《轉移申請》,其他的事情就可以全部交給各地的社保經辦機構通過網路平台辦理了。
地區間的社保經辦機構在全國統一的經辦規程下,在45個工作日內,完成參保人信息的審核、建立和社保基金的轉移,為參保人完成社保的轉移接續工作。
㈥ 廣東省內跨市怎樣辦理社保
根據《廣東省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省內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粵府辦〔2008〕76號)、《廣東省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責任分擔與轉移基金管理辦法》(粵勞社函〔2008〕2092號),廣東省跨市社保辦理操作規定如下:
第三條 參保人員按規定在新就業地參保後,需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省內轉移的,應向原參保地社保機構索取參保憑證,並確認本人參保信息。
原參保地社保機構當場審核參保人信息,按初審、復核程序生成《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憑證》《以下簡稱《參保憑證》)交參保人員簽名確認,社保機構和參保人員各留存一份。
參保人員來辦理停保手續或其參保信息未核定的,待參保人員按規定辦妥相關手續後,由原參保地社保機構出具《參保憑證》。
第四條 《參保憑證》應完整記載參保人員基本信息、基金信息及繳費記錄情況等三部分內容,具體包括:
參保人員姓名、性別、社會保障號、參加工作時間、當地統籌時間、個人首次繳費時間、本人建賬時間、視同繳費年限,實際繳費年限、累計繳費年限;個人賬戶基金儲存額、視同繳費賬戶儲存額、地方養老金儲存額;歷年繳費記錄及個人賬戶記賬信息。
第五條 參保人員在現參保地按規定辦理參保登記手續後,其本人或用人單位向現參保地社保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入申請,應提交《參保憑證》、《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省內轉移申請書》(附表2)和參保人員身份證及復印件。
第六條 現參保地社保機構業務部門收到參保人員轉移申請後,應予當場審核。符合受理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出具《受理回執》,並按初審、復核程序生成《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省內轉移聯系函》(以下簡稱《聯系函》),在5個工作日內向參保人員原參保地社保機構發出。業務部門將相關材料存檔備案。
經審核不符合轉移條件的,應當場按初審、復核程序生成《不予受理通知書》,交參保人員或其用人單位簽收。告知其不辦理的原因和政策依據,並將相關材料存檔備案。
如需補充提供材料的,應當場出具《補充材料通知書》,告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及時補齊。經辦期限從補齊材料之日重新計算。
(6)廣東不同城市續買社保需要轉嗎擴展閱讀:
原參保地社保機構收到《聯系函》後,根據經參保人員確認的參保信息記錄及基金到賬情況在9個工作日內辦妥轉出手續:
(一)業務部門在3個工作日內,與留存的《參保憑證》等相關資料核對。經審核無誤的,按初審、復核程序生成《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省內轉移信息表》(以下簡稱《信息表》,附表7),流轉至財務部門進行會計核算處理。
(二)財務部門在3個工作日內,確認參保人員養老保險基金信息,並以「一人一單」的匯款方式將參保人員的個人賬戶儲存額、視同繳費賬戶儲存額、地方養老金總額實賬劃轉至現參保地社保機構賬戶,匯款單須載明轉移參保人員姓名和社會保障號。財務部門通過業務系統初審、復核程序將匯款單編號錄入《信息表》後轉回業務部門。
(三)業務部門在財務部門開出匯款單3個工作日內,列印《信息表》傳送給現參保地社保機構。同時終止參保人員在本地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並將相關材料存檔備案。
現參保地社保機構在收到原參保地社保機構轉來轉移參保人員《信息表》及其轉移基金後10個工作日內(不包括基金流轉和業務協調時間)完成轉入接續工作:
(一)財務部門在接到原參保地社保機構轉來參保人員轉移基金後5個工作日內進行到賬確認。
(二)業務部門在參保人員轉移基金確認到賬後5個工作日內,根據《信息表》將參保人員信息錄入業務系統,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接續手續,並告知參保人員辦理情況,收回《受理回執》。相關材料由業務部門存檔備案。
(三)現參保地社保機構對原參保地社保機構核定的信息審核結論和轉移基金金額予以認可,不再重新審核。
轉移業務辦理過程中,社保機構之間應加強協調聯系,必要時可發出協調函。社保機構收到協調函5個工作日內給予函復。
㈦ 廣東省內社保跨市怎麼轉移
養老保險關系省內轉入廣州市為例:
1.申請人攜帶相關資料到廣州市各區社保經辦機構提出轉入申請,同時提交原參保地社保機構加蓋公章且近期列印《省內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憑證》原件。
2. 廣州市各區社保經辦機構經審核符合轉入條件的,上傳《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省內轉移聯系函》信息至廣東省轉移平台。
3、廣州市各區社保經辦機構通過省轉移平台下載《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省內轉移信息表》信息審核無誤,且轉移基金到賬後,為申請人完成接續養老保險關系業務。
4.申請人可到廣州市各區社保經辦機構查詢並列印《廣州市社會保險轉入確認表》,或可通過社保網查詢轉移業務的辦理情況
1.跨省轉入:廣州市各區社保經辦機構受理申請人的相關資料並予以審核。符合轉入條件的,在受理之日起的15個工作日內生成《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郵寄至轉出地社保經辦機構,已聯網的地區要求同時上傳《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信息至勞動部轉移平台。廣州市各區社保經辦機構收到轉出地社保機構提供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和轉移基金後的15個工作日內辦結轉移接續業務。
2.省內轉入:廣州市各區社保經辦機構受理申請人的相關資料並予以審核。符合轉入條件的,在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生成《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省內轉移聯系函》信息上傳至廣東省轉移平台;廣州市各區社保經辦機構通過廣東省轉移平台下載《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省內轉移信息表》信息審核無誤,以及轉移基金到賬後15個工作日內完成申請人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業務。
參考來源: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省內轉入-廣州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㈧ 不同城市的社保一定要轉移嗎
社保是異地不能繳納的。在異地繳納必須要辦理轉移。
社會保險轉移流程:
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是累計計算的,中間允許有空檔,可補可不補。
㈨ 廣東省內跨市轉社保需要辦什麼手續
現行的抄社保轉移接續政策是退休年齡之前,全國范圍內都可以辦理轉移。只要在戶口所在地或工作地已繳納最少有一個月的社保就可以接收。
跨省社保轉移手續如下:所需資料:
①申請養老保險關系轉移參保人的社保卡、身份證復印件各1份;
②離職證明、戶籍遷出證明、工作調函(三者之一)。
辦理流程:①參保人本人持所需資料到我市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參保繳費憑證》;②參保人攜《參保繳費憑證》交養老保險關系轉入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養老保險接續手續。
(如下手續兩地的社保局自己處理,不用本人辦理的,不用擔心:即轉入地的社保局出具社保接收函,把接收函交給原來工作城市的社保局,原社保局把錢匯入現在社保局的賬戶就完成社保轉移手續了)。
㈩ 關於在廣東省不同城市的社保轉辦要哪些手續
在原單位開離職證明(轉保證明),蓋單位公章,然後到單位當地的社保局,帶上身份證與離職證明就可以去社保局轉社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