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社保可以兩地購買嗎
理論上是不行的,實際上是可行的。社保各地不聯網,也就是說你在一個省繳納社保,在另一個省是不知道的,也可以繳納。但是,現在的趨勢是全國社保聯網統一,早晚要實行,不知道你退休的時候會不會實施。另外,如果兩地同時交,然後把一個省的遷到另一個省,其中一個省的錢是要清退的。如果你一直不遷,到退休的時候全國聯網了,你也gg了。
⑵ 我跨省兩地同時交社保、以後能合並嗎.
兩地同時交社保,無法合並,只能保留其中一個社保關系,另外一個社保賬戶中個人余額會退還給本人。
根據《關於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若干具體問題的意見》(人社部發〔2009〕187號)第三條規定:參保人員流動就業,同時在兩地以上存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在辦理轉移接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時。
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本人協商確定保留其中一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個人賬戶,同期其他關系予以清理,個人賬戶儲存額退還本人,相應的個人繳費年限不重復計算。
根據《關於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若干具體問題的意見》(人社部發〔2010〕70號)第十條規定:參保人員在兩地以上同時存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或重復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應按照「先轉後清」的原則,由轉入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按規定清理。
(2)買社保的話兩地同時買可以轉不擴展閱讀
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轉移個人賬戶儲存額時,當地1998年1月1日之前已建立個人賬戶的,從本人建賬之日起計算個人賬戶利息;之後建立個人賬戶的,統一從1998年1月1日計算個人賬戶利息(含放大或調整到規定賬戶規模調整額的利息)。
轉出地計算利息的截止時點為辦理關系轉移手續的上年末(指自然年度,下同),當年的繳費(含當年補繳歷年欠費)和上年末累計個人賬戶儲存額應在當年產生的利息,由轉入地一並計算。
轉移個人賬戶儲存額時,轉出地上年記賬利率未公布的,按再上一年記賬利率計算利息。
⑶ 社保能兩地同時繳嗎
同一個人是不能辦理兩份社保的,如果重復繳納,但是最終,社保局只承認一個。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文件規定,參保人在兩地以上同時存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或重復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應按照 先轉後清 的原則,由轉入地經辦機構負責按規定清理。
參保人員流動就業,同時在兩地以上存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在辦理轉移接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時,由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與本人協商確定保留其中一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個人賬戶,同期,其他關系予以清理,重復繳納部分個人賬戶儲存額退還本人。
退休是不可以在兩個地方領取養老金的。退休的時候,即使有2個參保地同時滿足申請養老金的條件,也只能選擇其中一個地方辦理退休手續。
2011年7月1日將正式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19條規定: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重復時間段內繳納社保的年限是不能累計的。關於重復繳納的社保費用,可以選擇辦理社保轉移手續,將一個地方的社保關系轉入居住地累計計算,由社保局與本人協商確定保留其中一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個人賬戶,同期其它關系予以清理,隨後退回重復繳納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金額。
(3)買社保的話兩地同時買可以轉不擴展閱讀:
兩地同時交社保限一地領養老金,一個人不得在兩地以上的城市同時參加養老保險,若重復繳納養老保險的,應選擇其中一地參加養老保險;若擁有多個社保電腦號的,重復繳費的,應當合並或將重復繳交的保險費按比例退回。
申請合並時必須提供繳費單位的證明(證明多個號碼同屬一個人、社保證、繳費明細單、書面申請書;由現繳費企業填報《企業員工參保信息變更表》,向社保徵收部門申請社保電腦號合並手續。
比如一個人在老家和就業地同時都繳費,到了退休年齡後,兩邊都滿15年,兩邊都辦了養老金領取手續。這樣的話,就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本人協商確定保留一個地方繼續領取,其它地方的養老保險關系就要清理,把個人賬戶剩餘部分一次性退還給本人,已經領過的養老金就不再追回了。
⑷ 社保可以在省內兩地同時交兩份嗎
社保系統會共享數據,一個人不得同時在不同地方購買社保的。
社保的繳納專可以分屬成個人全部繳納以及公司和個人按比例繳納,而一般來說有公司繳納的話,是在工作所在地繳納的,如果是個人全部繳納的話,可以在戶口所在地繳納。
社保每人只能參保一份,由於參保是通過本人身份證號碼參保的,一個身份證只能繳納一份,所以重復身份證號碼的情況下是無法辦理參保的,也就是說即使是換城市工作,也不能重復繳納。而且即使交了兩份社保,也只能享受一份的報銷。
並且每個地方社保的繳納標准不一樣,所以目前來說社保是不能全國通用的,一般來說本地繳納的只能在本地消費或報銷。
社保中因為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和工傷保險是由公司繳納的,不能提取也不能轉移,而養老保險、醫療保險是可以異地轉移的。
⑸ 可以同時在兩地買社保嗎
同一個人是不能辦理兩份社保的,如果重復繳納,但是最終,社保局只承認一個。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文件規定,參保人在兩地以上同時存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或重復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應按照 先轉後清 的原則,由轉入地經辦機構負責按規定清理。
參保人員流動就業,同時在兩地以上存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在辦理轉移接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時,由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與本人協商確定保留其中一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個人賬戶,其他關系予以清理,重復繳納部分個人賬戶儲存額退還本人。
退休是不可以在兩個地方領取養老金的。退休的時,即使有2個參保地同時滿足申請養老金的條件,也只能選擇其中一個地方辦理退休手續。
2011年7月1日將正式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19條規定: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重復時間段內繳納社保的年限是不能累計的。關於重復繳納的社保費用,可以選擇辦理社保轉移手續,將一個地方的社保關系轉入居住地累計計算,由社保局與本人協商確定保留其中一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個人賬戶,同期其它關系予以清理,隨後退回重復繳納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金額。
(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
(3)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4)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5)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是累計計算的,中間允許有空檔,可補可不補。
⑹ 在不同兩地交的社保能轉一起嗎怎轉
你要先到你在深圳的公司辦理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然後拿著這個證明書到深圳社回保中心辦社保關系答減員,社保中心會給你一個社保關系減員表,拿著這個減員表回南陽的社保局辦理自由職業人入保就可以了,我們員工就有一個是兩年前轉到北京,現在又轉回來的,就是這樣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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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能不能兩地都買社保
社保現來在已經連網了,怎麼還沒源有連網呢?現在國家已經規定自今年開始,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都可以實現跨省轉移了。如果你兩地同時買社保的話,國家社會保險條例已經出台相關制度,不能同時享受兩份待遇的,城鎮社會職工社保和新型農村社保也不能同時享受的,如果你以後轉移到一個地方,出現重復的時候,社保局出通知你退一種保險的。
滿意請採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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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 可以在兩地同時購買社保嗎
社保異地重復繳費的,在繳費年限上只能算作一份,但繳納的金額可以累積。你將來回到內地工作可以把內地的養老保險轉移回武漢,具體措施如下: 為避免參保人員因辦理轉續關系而在兩地往返奔波,暫行辦法規定了統一的辦理流程:1、參保人員離開就業地,由社保經辦機構發給參保繳費憑證; 2、在新就業地參保,只需提出轉續關系的書面申請,轉入和轉出地社保經辦機構為其協調辦理審核、確認和跨地區轉續手續。
⑼ 社保同時兩地繳納,如何處理
社保異地重復繳費的,在繳費年限上只能算作一份,但繳納的金額可以累內積。你將來回到內地工作可以把內容地的養老保險轉移回武漢,具體措施如下: 為避免參保人員因辦理轉續關系而在兩地往返奔波,暫行辦法規定了統一的辦理流程:1、參保人員離開就業地,由社保經辦機構發給參保繳費憑證; 2、在新就業地參保,只需提出轉續關系的書面申請,轉入和轉出地社保經辦機構為其協調辦理審核、確認和跨地區轉續手續。
⑽ 可以兩地同時交社保嗎
社保異地重復繳費的,在繳費年限上只能算作一份,但繳納的金額可以累回積。你將來回到內地答工作可以把內地的養老保險轉移回武漢,具體措施如下: 為避免參保人員因辦理轉續關系而在兩地往返奔波,暫行辦法規定了統一的辦理流程:1、參保人員離開就業地,由社保經辦機構發給參保繳費憑證; 2、在新就業地參保,只需提出轉續關系的書面申請,轉入和轉出地社保經辦機構為其協調辦理審核、確認和跨地區轉續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