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請問公司為入職員工買社保嗎
原則上所有的員工入職公司都需要為你購買社保。這是國家對用人單位的基本要求。也是社會保障的一個方面。用人單位為職工購買社保,可以在稅收方面享受減免政策。這個是政府鼓勵用人單位給你提供社會保障的一個福利。在法律法規方面來講,這個是強制執行的。所以通常情況下,入職的員工是會買社保的。只要你通過了試用期,簽訂了正式的就業勞動合同。這在法律上也是有保證的。
當然也要看你是去的什麼類型的公司。像外企,國企這種比較正規的大公司,這方面都是很有保障的。他們不會因為違反規定而因小失大。當然也有一些小公司,私營的企業。他們本身稅收就不是很多。因為給員工購買社保而享受的政府減免政策。得到的利益可能不多。可能不給員工購買社保還更劃算。作為用人單位,相對於員工來講,是強勢的一方。他們就可以利用自己的強勢地位。不給你買社保或者是不給你買完整的社保。例如直接告訴你沒有社保。或者是本來是五險,只給你購買三險,或者是說同類保險中檔次最低的。對於他們而言,無非就是節約成本。謀取更多的利益。對於你來講,辛苦的工作卻沒有享受到應有的社會保障。當然如果有證據的話,你也可以到勞動局去舉報他們。但是對於普羅大眾而言。這種行為的成本很高。首先,證據要充分。不然也不容易成功。即使成功了,你所付出的時間精力也很多。因為有了法律糾紛,用人單位也不會再用你。這個時候可能你的付出和你的的到的回報就不成正比了。所以很多人面對這種情況都是不吱聲。
建議你再去單位上班之前,例如面試的時候和他們溝通。就把社保相關事宜落實清楚。有沒有社保?是五險還是三險?什麼時候買?都需要落實清楚。最好是寫在你的勞動合同上面。這樣就比較有保障了。
2. 社保是進公司以後就開始買還是試用期轉正以後才開始買
進入公司就購買。因進入公司就與單位存在勞動合同關系。
社會保險法第十條規定: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勞動合同法第七條 :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2)社保一般是入職就買擴展閱讀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3. 社保是入職就交還是轉正之後交
公司一般都是轉正之後才給繳納社保的
4. 社保須入職就買有什麼法律規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九章 社會保險和福利
第七十二條 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2.從簽訂勞動合同建立與企業的勞動關系那天算起。
要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
3《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二章 勞動合同的訂立
第七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七)社會保險;
4.《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三條 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征繳范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及其職工。
第四章 罰 則
第二十三條 繳費單位未按照規定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或者未按照規定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特別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
【你可以看的出,只要發生了勞動關系,企業就必須為員工購買社保】
5. 一般員工入職多久企業要給員工購買社保
根據社會保險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如果由於某種原因在當月不能給員工繳納社會保險的,可以在次月進行補繳,但根據社會保險法的相關規定,應按萬分之五/日繳納滯納金。
公司給員工一入職就辦理社會保險,一是為了避免勞動糾紛,二是為了規避工傷風險,如果是崗位風險較大工種的建議還是從用工之日起辦理社會保險,以免一旦發生工傷,企業承擔的費用更多。
6. 新員工入職,公司就必須繳納社保嗎合理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只要簽訂勞動合同就必須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
為單位入職員工繳納社保,是用人單位的基本職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規定,如果用人單位不繳或少繳,會受到相應的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規定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1、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2、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3、勞動合同期限;
4、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5、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6、勞動報酬;
7、社會保險;
8、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9、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6)社保一般是入職就買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二條規定: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有權對違反社會保險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舉報、投訴。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衛生行政部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和財政部門、審計機關對屬於本部門、本機構職責范圍的舉報、投訴,應當依法處理;對不屬於本部門、本機構職責范圍的,應當書面通知並移交有權處理的部門、機構處理。有權處理的部門、機構應當及時處理,不得推諉。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7. 社保是不是入職第一個月就需要繳納社保
用人單位是在用工之日起30天內為員工繳納社保。
5月份才繳納保險是不合法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根據仲裁結果看能否離職。
可以以此理由,解除合同。
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7)社保一般是入職就買擴展閱讀:
社會保險費的徵集方式
1.比例保險費制
這種方式是以被保險人的工資收入為准,規定一定的百分率,從而計收保險費。採用比例制,原來社會保險的主要目的,是為了補償被保險人遭遇風險事故期間所喪失的收入,以維持其最低的生活,因此必須參照其平時賴以為生的收入,一方面作為衡量給付的標准,另一方面又作為保費計算的根據。
以工作為基準的比例保險費制最大的缺陷是社會保險的負擔直接與工資相聯系,不管是僱主雇員雙方負擔社會保險費還是其中一方負擔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的負擔都表現為勞動力成本的增加,其結果會導致資本排擠勞動,從而引起失業增加。
2. 均等保險費制
即不論被保險人或其僱主收入的多少,一律計收同額的保險費。這一制度的優點是計算簡便,易於普遍實施;而且採用此種方法徵收保險費的國家,在其給付時,一般也採用均等制,具有收支一律平等的意義。但其缺陷是,低收入者與高收入者繳納相同的保費,在負擔能力方面明顯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