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各類獎金與補助是不是也要交個稅的獎金與補助要不要算在交社保的的工資中
按照個人所得稅來法實自施條例,對工資薪酬收入做出具體規定:
第八條稅法第二條所說的各項個人所得的范圍:
(一)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
所以你上面說的這些獎金和補助是需要與工資加在一起計算繳納個稅的。
繳納社保規定「參保單位應按照職工實際工資為其申報參加社會保險的繳費基數」,這個實際工資要包含獎金與補助在內嗎,還是按工資底薪計算的?
這個社保在操作時,一般不會讓你具體按工資來計算,他們會定出幾個檔次,你選擇與你最接近的就行。這是社保為了工作方便操作而做出的一種管理方式。
另外,因企業對於工資操作的實際情況,有很大比例的企業直接按社保規定的當地平均工資水平確定基數計算繳納社保費用
❷ 員工不要保險不要交保險,保險的補貼發到工資里是不是應該寫個什麼手續
即使寫了手續也是違法的,用人單位必須給勞動者繳納保險。
如果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系,用人單位就必須為勞動者繳納社保,如果用人單位不給勞動者繳納社保,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部門和社保部門進行舉報投訴。勞動者可以根據用人單位未上保險為由,提出辭職,用人單位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1、社會保險是國家強制性要求購買的一種保險,國家發展社會保險事業,建立社會保險制度,建立社會保險基金,目的使勞動者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獲得幫助,享受保險待遇。我國《勞動法》《社會保險法》都明文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明顯具有國家強制性的特點,用人單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絕承擔該項法定義務。
2、用人單位依法應當及時履行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義務。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雙方建立勞動關系即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勞動者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手續。用人單位自行申報後應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用,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用人單位未按時及時繳納社保的由社保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補足。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補繳社保費的,社保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或其銀行查詢其銀行賬戶,並可申請縣級以上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社保徵收機構,可要求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❸ 崗位津貼是怎樣算的
應付工資應包括計件或計時工資、資金、津貼、補貼等;實發工資就是應付工資減去企業代繳的(如:社保費應屬於個人負擔的部分)及有關的扣款。社保費按社保申報的屬於個人的部分在發放工資時扣除。
首先要明確什麼是所謂的津貼——津貼制度是為了補償職工在特殊的勞動條件和工作環境下的額外勞動消耗和生活費額外支出而建立的一種輔助工資形式。
津貼的種類
津貼的名目很多,從津貼的管理層次區分,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國家或地區、部門統一制定的津貼、補貼;另一類是企業自行建立的津貼、補貼。國家統一建立的津貼,一般在企業成本中列支;企業自建的津貼,一般在企業留利的獎勵基金或效益工資中開支。
按津貼的性質區分,大體可分為三類:
(一)崗位性津貼
崗位津貼指為了補償職工在某些特殊勞動條件崗位勞動的額外消耗而建立的津貼。職工在某些勞動條件特殊的崗位勞動,需要支出更多的體力和腦力,因而需要建立津貼,對這種額外的勞動消耗進行補償。這種類型的津貼具體種類最多,使用的范圍最廣。例如,高溫津貼,是對從事高溫繁重勞動的工人建立的臨時性補貼。冶金企業中的煉鐵、燒結、煉焦、煉鋼、軋鋼等工種,根據其作業環境的溫度、輻射熱強度和勞動繁重程度的不同。建立甲、乙、丙不同標準的津貼。另外還有有毒有害津貼、礦山井下津貼、特殊技術崗位津貼、特重體力勞動崗位津貼、夜班津貼、流動施工津貼、鹽業津貼、郵電外勤津貼等,都屬於崗位性津貼。
❹ 關於基本工資和崗位補貼
如果公司給人放假屬於帶薪假期,那麼就是基本工資加崗位津貼全發的。如果是你自己想休假,那麼工資是按天發,同樣崗位津貼也是按天發的。如果是你自己想休探親假,那麼工資打7折發,崗位津貼可能就沒有了。
❺ 職工崗位補貼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嗎
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計入個人月工資收入,合並計算應繳個稅。
供參考。。
❻ 某人基本工資10000元,補貼3000,那麼單位和個人怎麼交社保
單位和個人怎麼交社保?對職工而言,社保即通常說的「五險一金」:「住房公積金」:國家回規定的是:住房答公積金不低於工資的10%,效益好的單位可以高些,職工和單位各承擔50%。「五險」:按照職工工資,單位和個人的承擔比例一般是:養老保險單位承擔20%,個人承擔8%;醫療保險單位承擔6%,個人2%;失業保險單位承擔1%,個人1%;生育保險1%全由單位承擔;工傷保險0.8%也是全由單位承擔,職工個人不承擔生育和工傷保險。可以只按基本工資繳納嗎?按照勞動合同法社保條例的規定,必須是基本工資+獎金+津貼為基數來交社保的,而不能只按照基本工資,員工收入中,除了非生產性福利補貼外,其餘部分都是構成工資總額的因素。所以只按基本工資繳納不合法。 如果員工有證據證明公司沒有按照實際工資來交,那麼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社保如何審計?接到審計局通知,會告訴貴單位需要准備什麼東西,按要求准備就行了!去年全年的工資台賬,社保委託收款單之類的東西 。
❼ 我每個月有是基本工資和崗位津貼,請問公司如何給我交社保。
只要按不低於你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比繳納就可以
❽ 在做薪酬結構時,哪些費用可以不用納入社保繳納基數
社保機構每年要求參保單位申報上年度(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資,以此作為社會保險繳費工資,參保單位申報後,實際繳費時還會受到當地社保繳費最低和最高金額的限制。
一、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涉及工資總額統計口徑是什麼?
依據國家統計局有關文件規定,工資總額是指各單位在一定時期內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由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津貼和補貼等組成。
國家統計局「關於認真貫徹執行《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的通知」(統制字(1990)1號)中對工資總額的計算做了明確解釋:各單位支付給職工的勞動報酬以及其他根據有關規定支付的工資,不論是計入成本的還是不計入成本的,不論是按國家規定列入計征獎金稅項目的還是未列入計征獎金稅項目的,均應列入工資總額的計算范圍。
二、參保單位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有哪些部分構成?
參保職工個人繳費基數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確定,月平均工資收入按國家統計局規定列入工資總額統計的項目計算。參保單位的繳費基數是本單位參保職工個人繳費基數之和。
依據國家統計局有關文件規定,工資總額是指各單位在一定時期內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包括貨幣和實物工資。
三、哪些部分應列入工資總額用於申報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
根據國家統計局的規定,下列項目作為工資總額統計,在計算繳費基數時作為依據:
1.計時工資,指按計時工資標准和工作時間支付給勞動者個人的勞動報酬。
2.計件工資,指按計件單價支付的勞動報酬。
3.獎金,指支付給職工的超額勞動報酬和增收節支的勞動報酬等。
4.津貼和補貼,指為了補償職工特殊或額外的勞動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給職工的各種津貼,以及為了保證職工工資水平不受物價影響而支付給職工的物價補貼。
5.加班加點工資,指對法定節假日和休假日工作的職工以及在正常工作日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職工按規定支付的工資。
6.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指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對勞動者因病、婚、喪、產假、工傷及定期休假等原因職工的工資及附加工資,保留工資等。
7.其他工資,如附加工資、保留工資以及調整工資補發的上年工資等。
8.特殊項目構成的工資,包括《關於規范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險中心函〔2006〕60號)規定的應計入工資總額的項目。
四、國家統計局規定,哪些項目不計入工資總額,在計算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時應予剔除?
1.根據國務院發布的有關規定發放的創造發明獎、國家星火獎、自然科學獎、科學技術進步獎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議和技術改進獎以及支付給運動員、教練員的獎金。
2.有關勞動保險和職工福利方面的費用。職工保險福利費用包括醫療衛生費、職工死亡喪葬費及撫恤費、職工生活困難補助、文體宣傳費、集體福利事業設施費和集體福利事業補貼、探親路費、計劃生育補貼、冬季取暖補貼、防暑降溫費、嬰幼兒補貼(即托兒補助)、獨生子女牛奶補貼、獨生子女費、「六一」兒童節給職工的獨生子女補貼、工作服洗補費、獻血員營養補助及其他保險福利費。
3.勞動保護的各種支出。包括:工作服、手套等勞動保護用品,解毒劑、清涼飲料,以及按照國務院1963年7月19日勞動部等七單位規定的范圍對接觸有毒物質、矽塵作業、放射線作業和潛水、沉箱作業,高溫作業等五類工種所享受的由勞動保護費開支的保健食品待遇。
4.有關離休、退休、退職人員待遇的各項支出。
5.稿費、講課費及其他專門工作報酬。
6.出差伙食補助費、誤餐補助、調動工作的旅費和安家費。
7.對自帶工具、牲畜來企業工作的職工所支付的工具、牲畜等的補償費用。
8.實行租賃經營單位的承租人的風險性補償收入。
9.對購買本企業股票和債券的職工所支付的股息(包括股金分紅)和利息。
10.勞動合同制職工解除勞動合同時由企業支付的醫療補助費、生活補助費以及一次性支付給職工的經濟補償金。
11.因錄用臨時工而在工資以外向提供勞動力單位支付的手續費和管理費。
12.支付給家庭工人的加工費和按加工訂貨辦法支付給承包單位的發包費用。
13.支付給參加企業勞動的在校學生的補貼。
14.由單位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
15.按照國家政策為職工建立的企業年金和補充醫療保險,其中單位按政策規定比例繳納部分。
五、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的特殊情況處理?
1.參保職工上一年工資收入的月數不足12個月的,其繳費基數按應發放工資的月數計算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
2.參保單位新招職工的繳費基數應按起薪當月(按勞動合同建立的起始月份確定)的工資收入作為繳費基數,起薪當月實際發放工資不滿月的,應當折算成月工資收入作為繳費基數。
3.單位派出的長期脫產學習人員、經批准請長假職工,保留工作關系的,以脫產或請假的上年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工資基數。
4.單位派到境外、國外工作的職工,按本人出境(國)上年在本單位的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次年的繳費基數按上年本單位工資增長率進行調整。
5.失業後再就業的職工,以再就業起薪當月的工資收入作為繳費基數。其中,由原單位重新招回,有上一年度工資收入的,用上一年度的工資收入申報繳費基數。
6.參保職工因借調等原因在兩個或兩個以上有隸屬關系的單位發放工資的,參保職工應當在勞動關系所在單位申報繳費基數,繳費基數按其本人工資收入合並申報。各單位應分別核算應繳社會保險費,並由參保職工勞動關系所在單位合並扣繳。
7.無法確定繳費基數的,按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確定繳費基數。
❾ 個人要求公司不要交社保,單位怎麼補貼個人
個人交社保和單位交社保是沒有區別的,只是在繳納金額上有所不同。
按照職版工工資,單位和個權人的承擔比例一般是:
養老保險單位承擔20%,個人承擔8%;
醫療保險單位承擔8%,個人2%;
失業保險單位承擔2%,個人1%;
生育保險0.7%全由單位承擔;
工傷保險0.5到1.6%也是全由單位承擔。
注意:職工個人不承擔生育和工傷保險。各省市地區承擔比例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