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上海交的社保,怎麼查詢自己什麼時候開始繳納社保
具體查詢方法如下:
第一步:打開手機支付寶首頁,選擇「城市服務」,如下圖所示:
㈡ 上海社保卡辦理要多久
參保人在本市定點醫抄療機構就醫、定點葯店購葯,或者到本市醫保經機構醫療費零星報銷等各項醫保事務時,應使用《上海市社會保障卡》(以下簡稱《社保卡》)。對於不屬於《社保卡》發放范圍,或屬於發放范圍但因故暫未《社保卡》的人員,可使用《社會保障卡(醫保專用)》(以下簡稱《醫保卡》)。
㈢ 上海社保每個月幾號到賬
上海社保到賬時間:
1、原則上是上個月的社保,這個月6號公司開始繳費,那麼社保中心10號開始扣款,那麼你10號後就能看到上個月的所繳納的單子了
2、但是有幾種例外的情況:
A:這個月是9/6號,6號是雙休日,所以無法繳費,那麼有可能公司在8號繳費,那麼社保中心要15號開始扣款,那麼你只能是15號以後看到上月的賬單
B:比如下個月是10月國慶,也會碰到類似情況,所以也是15號以後能看到上月賬單
C:如果你們單位沒有收到社保局寄過來的繳費清單,也可能會造成延誤
這樣一般你20號以後基本上都能看到上個月的繳費清單了
3、社會保險 (Social Insurance) 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
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3)上海市社保卡幾月擴展閱讀:
上海市2017年度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執行的審計整改情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規定,2018年1至4月,市審計局對本市2017年度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執行情況進行了審計,現就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公告如下:
一、關於「個別區的參保財政補助資金未及時到位」
審計結果反映,「金山區2017年重殘人員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補助資金68.56萬元未及時到位」,要求我局「會同相關部門加強協調聯系,確保每年財政補助資金及時、足額撥付到位」。
對此問題,金山區殘疾人聯合會已於審計期間(2018年4月)將上述資金全額上繳市社保基金財政專戶。
二、關於「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的後續處置不夠到位」
審計結果反映「2013年至2017年,市社保中心累計先行支付工傷保險基金1.09億元,期間僅追回1.36萬元。相關部門未按規定採取向金融機構查詢用人單位的其他存款賬戶、向法院提起訴訟或提出申請等措施進行追償,對確實無法追償的也未及時清理、銷賬」,
要求我局「完善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的追償機制,強化追償手段,加大追償力度,並按規定對暫付款余額及時進行清理」。
根據《社會保險基金先行支付暫行辦法》(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第15號令)和本市規定,市社保中心制定了先行支付經辦規程和操作辦法,並就由於用人單位未按照規定支付工傷保險待遇以及第三人不支付引起的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制定了相應的追償辦法,
通過核查、催告、強制劃撥等手段進行追償。由於用人單位基本屬於依法吊銷營業執照或者撤銷登記、備案的單位或依法經仲裁、訴訟後仍不能支付工傷保險待遇,法院中止執行的情形,難以落實足額追償的要求;
屬於第三人責任的,主要是第三人無法確認或第三人已經法院強制執行被確定為無可執行財產的情況,在實際執行中也難以追償。
對此問題,市社保中心將繼續按照《關於做好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追償工作的通知》的經辦要求,加大後續追償的工作力度,進一步完善查賬流程,對用人單位實施全面查賬,及時啟動劃撥程序,並加強與市高院的溝通,積極爭取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加大執行力度。
對確實無法追償的先行支付資金,我們將嚴格按照《社會保險基金財務制度》規定,研究妥善處置的辦法。
三、關於「個別社保基金的使用管理不夠到位」
審計結果反映「未經專家或專業評估機構驗收,市社保中心即支付了工傷預防培訓服務費餘款79.52萬元,不符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本市的相關規定」,要求我局「督促市社保中心嚴格按照項目進度支付工傷預防培訓服務費,規范費用支出」。
對此問題,我局已組織實施單位委託第三方社會專業機構對項目實施的有關情況進行審計,形成書面報告,並通過市工傷預防聯席會議審議驗收。
同時,我局已會同相關部門按照國家規定,制定了《上海市工傷預防費使用管理試行辦法》,進一步對工傷預防費的使用管理和工傷預防項目的實施等問題作了明確和細化。
參考資料來源: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中心-上海市社保公告
㈣ 你們好.我想問一下你們上海社保卡每年的幾月份往裡面打錢,。
社保每年4月份統一把錢打在員工的卡里,你可以查詢你醫保裡面的錢是否到賬。
㈤ 上海社保每月幾號繳費
上海社保是月底做申報,月初進行繳費,月中進行扣費。你要繳費的話要在15號之前去繳。
《上海市社會保險費征繳實施辦法》第八條 繳費單位應當在每月1日至15日內,按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指定的日期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十條 (申請緩繳的條件)
繳費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按月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經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同意,可以向市勞動保障局申請緩繳社會保險費:
(一)經人民法院依法宣告進入破產程序的;
(二)停產、連續虧損一年以上,或者瀕臨破產的;
(三)市人民政府批準的其他情形。
(5)上海市社保卡幾月擴展閱讀
上海市社會保險費征繳實施辦法
第二十六條 (告知)
繳費單位不按規定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或者不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有權將繳費單位的違規行為以及由此侵害繳費個人合法權益的情況,告知繳費單位的工會組織或者繳費個人。市勞動保障局有權將繳費單位的違規行為及由此侵害繳費個人合法權益的情況,告知繳費單位上級工會和市總工會;還可以根據情節輕重,向社會進行公開告示。
第二十七條 (滯納金)
繳費單位不按規定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或者不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不繳納的,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滯納金。滯納金並入社會保險基金。
第二十八條 (對欠繳單位的處理)
繳費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進行催繳;當月內仍不繳納的,從次月起移送勞動監察機構依法處理。
第二十九條 (舉報)
任何組織和個人發現社會保險費征繳中的違規行為,有權向勞動監察機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舉報。勞動監察機構或者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對舉報應當及時調查,並按規定處理。
勞動監察機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為舉報人保密。
參考來源:網路-上海市社會保險費征繳實施辦法
㈥ 上海的社會保障卡是怎麼用的,每個月卡里進多少錢
新三險醫療待遇簡介:
1、門急診:社保卡(醫療專用)每月進去30元,用於門急診,用完自付;
2、住院、急診觀察室:住院費在1500元內的,全額自付;1500-280000元的,個人自付15%;超過280000元的,個人自付20%;
3、門診大病、家庭病床:不享受。
就診,請帶好社保卡(醫療專用),到上海市定點醫院,上述待遇自動通過卡結算。卡內金額還可用於定點葯房購葯用。
㈦ 在上海辦理社保卡要多久能辦下來
上海的社保卡申領對象:具有本市常住戶口,年滿16周歲的人。拿好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內簿,25塊錢容。一個月就OK了。去領的時候拿好身份證哦。不清楚的可以打上海市社會保障卡服務中心,TEL:962222.至於瑞金醫院的門診卡么,去醫院辦張咯。能不能報銷的話要看你們單位的政策了。我們單位是已經給我們交好錢了的。
㈧ 上海社保卡什麼時候可以拿到啊
可以自己去當地區縣的社保中心辦理
㈨ 上海醫保的錢幾月份打到卡上
在下個月15日會把錢打到卡上。歷年帳戶=(本年度個人醫保繳費合計+單位繳費計入個人賬戶金額-本年度年初預注額+本年度末賬戶余額-上年度扣減額+本年度醫保調整額+其他保險轉入額)×(1+利率)
當年帳戶=下年度預注月記帳額×12+個人賬戶單位繳費部分計入標准+[本年度清算額(如本年度清算額為負數)]
中國的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模式。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原則上實行地市級統籌。基本醫療保險覆蓋城鎮所有用人單位及其職工;所有企業、國家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和其他單位及其職工必須履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義務。
目前,用人單位的繳費比例為工資總額的6%左右,個人繳費比例為本人工資的2%。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一部分用於建立統籌基金,一部分劃入個人賬戶;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計入個人賬戶。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分別承擔不同的醫療費用支付責任。
統籌基金主要用於支付住院和部分慢性病門診治療的費用,統籌基金設有起付標准、最高支付限額;個人賬戶主要用於支付一般門診費用。
㈩ 上海社保卡多久可以領
在正常繳納社保的第二個月15日你的醫保賬戶就開通,這個時候就可以由企業或者你個人去任意的區醫保中心辦理,只要帶上你的身份證就行,當場可以領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