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申報工資與社保基數
1,社保基數和繳費有密切關系。
社保基數是員工的上年度平均工資,是交納社保費的標准,交費比例由政府部門規定。
社保交費/每月=社保基數X交納比例
2,社保中心規定了社保基數的上下限。因為個人工資有高低,規定了工資再高,社保基數不能大於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3倍,這是對高收入人的限制。最低,不能低於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60%,這是對低收入員工的保障。
3,社保基數每年調整一次,全年不變。
社保基數每年由單位自查,申報,配合社保基數的調整工作。
社保基數的申報,要實事求是,不能應高調低,也不能應低調高。社保中心有審核過程。若與工資總額不匹配,或有員工舉報單位不是實事求是調整,社保中心會派出人員上門核實,單位要提供工資表等資料。
不實申報,一拆就穿。單位領導和有關經辦人員要承擔法律責任。
供參考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❷ 社保申報工資比實際的少會有什麼影響
社保申報工資比實際的少對用人單位、對勞動者都有非常大的影響。
一、對勞動者而言,繳納社保的基數比實際工資少,相當於用人單位應繳納的部分變少,勞動者相對應享受的各類險種福利都會大大縮減,最明顯的有養老保險、生育保險,即拿到手的養老金以及生育報銷費用大大縮水。
勞動者可以去社保局投訴,社保局會責令用人單位補足。勞動者也可以因此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對用人單位而言,未足額為員工繳納社保違反勞動法律,會面臨行政處罰。
二、對用人單位而言,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 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2)社保申報工資額多少有影響嗎擴展閱讀:
法律責任:
1、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2、用人單位拒不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證明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處理。
3、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4、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及醫療機構、葯品經營單位等社會保險服務機構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基金支出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屬於社會保險服務機構的,解除服務協議;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有執業資格的,依法吊銷其執業資格。
5、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6、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社會保險基金、用人單位或者個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7、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擅自更改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費率,導致少收或者多收社會保險費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責令其追繳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或者退還不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8、違反本法規定,隱匿、轉移、侵佔、挪用社會保險基金或者違規投資運營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財政部門、審計機關責令追回;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9、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其他有關行政部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泄露用人單位和個人信息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給用人單位或者個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0、國家工作人員在社會保險管理、監督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處分。
11、違反本法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❸ 社保申報基數和繳費有什麼關系
1,社保基數和繳費有密切關系。
社保基數是員工的上年度平均工資,是交納社保費的內標准,交費比例由政府部容門規定。
社保交費/每月=社保基數X交納比例
2,社保中心規定了社保基數的上下限。因為個人工資有高低,規定了工資再高,社保基數不能大於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3倍,這是對高收入人的限制。最低,不能低於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60%,這是對低收入員工的保障。
3,社保基數每年調整一次,全年不變。
社保基數每年由單位自查,申報,配合社保基數的調整工作。
社保基數的申報,要實事求是,不能應高調低,也不能應低調高。社保中心有審核過程。若與工資總額不匹配,或有員工舉報單位不是實事求是調整,社保中心會派出人員上門核實,單位要提供工資表等資料。
不實申報,一拆就穿。單位領導和有關經辦人員要承擔法律責任。
供參考
❹ 申報工資人數和繳納社保人數可以不一致嗎有什麼影響
參保工資因數和繳納社保人數可以不一樣嗎?當然不可以,不一致了,比如要100人,你的給每位一個人繳納社保
❺ "申報月工資收入"是不是填得越高,社保的繳費標准就越高
一般是照實填的,下一年度工資高了可以修改的。不過很多單位都是由專門人員申版報的,權職工自己填不管用。特別是非一線城市,社保局查的不嚴,很多私企不管職工收入多高,都按最低檔工資做表來繳納……建議你咨詢一下單位人事主管,看你們單位怎麼填的。就社保局來說,不是你填多了工資就多扣社保,是按你單位每月所做工資表的實發工資的檔次來扣繳的,但你單位上交工資報表名單上的數額你是不會知道的,所以最好咨詢一下單位里的前輩怎麼填為好。
❻ 社保申報月工資寫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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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基數;養老失業2317其他專3476月工資申報按照職工實際屬工資申報系統會自動調整那裡你就填寫職工實際工資就可以例如這個人實際工資就2000你就填寫2000系統自動調整為最低限23173476有不明白的在追問
❼ 單位申報社保,基本工資與每年繳費基數有關系嗎
1、社保局公布的社保基數為上年度全市職工平均工資的60%。
2、社保繳費范圍為上年度全市職工平均工資的60%(下線)至300%(上線)。
3、工資低於上年度全市職工平均工資60%的職工以60%為個人基數繳費;工資高於上年度全市職工平均工資300%的職工以300%為個人基數繳費;工資位於60%至300%之間的職工以實際工資為個人基數繳費。
綜上,2013年你們按1200元申報,低於上年度全市職工平均工資的60%(即你提到的養老基數2156元),故按60%為個人基數繳費。如果今年按照5000元申報,位於60%至300%之間,則今年養老基數為實際工資,即5000元,單位部分為1000元,個人部分為400元。
建議不要申報過低,低於上年度全市職工平均工資的60%,按60%為個人基數繳費(即你提到的養老基數2156元),但只能按你的實際繳費報銷(即你提到的1200元)。希望可以幫到你,望採納。
❽ 社保申報工資比實際的少會有什麼影響
我是中國平安深圳分公司的業務員,對社保比較了解。
社保是國家法專律規定的,國家和企業給屬員工的一個福利保障。以深圳為例,社保申報應該按實際工資來進行申報,除開以下條件外:
深圳戶口:
實際工資低於上年度市平均工資,以上年度平均工資60%繳納,實際工資高於上年度實際平安工資300%,按3倍市平均工資繳納。
非深圳戶口:
最低繳納不能低於市最低工資標准,最高不高於3倍市平均工資繳納。
除開以上兩種條件設限,一般無要求按工資的標准來給付社保的,但因為很多無良老闆,為了節省成本,不按實際工資繳納社保,按最低或盡可能低的標准繳納的也大有存在。
影響:社保養老也是實行公平的領取原則,繳的越多,以後養老領的越多,繳的時間越長,以後也同樣領的越多。 (當然,以國家政策不變,及以後國家人口老年化越來越重,社保資金不要出現太大的缺口為原則。)
❾ 轉入人員增加的時候,社保的申報月工資收入最低可以寫多少 寫多或少了有關系嗎/
社保最低2317元,最高17379元,社保都是按照一定比例繳納的,你的基數報的高,單位與個人出資也會多。
❿ 社保申報月工資填多少
最低基數;養老失業2317其他3476月工資申報按照職工實際工資申報系統會自動調整版那裡你就填寫職工權實際工資就可以例如這個人實際工資就2000你就填寫2000系統自動調整為最低限23173476有不明白的在追問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