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公司拖欠工資社保,勞動仲裁後,能拿到嗎如果他不給呢
抄根據現行相關法律規定,強制執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運用國家強制力量,根據發生法律效力文書明確具體的執行內容,強制民事義務人完成其所承擔的義務,以保證權利人的權利得以實現。發生法律效力的文書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幾種:民事判決書、實現擔保物權裁定、確認調解協議裁定、支付令等。
因此所說情形在勞動仲裁裁決生效後,用人單位拒不履行義務,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是可以拿到的。
㈡ 拖欠工資,未上社保,去申請勞動仲裁都需要什麼材料
拖欠工資,未交社保,去申請勞動仲裁都需要什麼材料
仲裁的流程和需要的材料有:
一、找到勞動仲裁委員會
每個城市的不同區縣,都會有自己的勞動仲裁委員會,但是具體去哪個區的仲裁委呢?有三個地方需要注意:公司經營所在地,勞動履行合同所在地,公司注冊所在地,根據我國的法律規定,每個勞動委員會負責管轄勞動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糾紛。因此,你首先需要確認自己公司的辦公地址,然後在地圖上搜索辦公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的地址。
二、填寫申請書
1.這個時候需要填寫公司的法人代表,聯系電話,經營所在地,法人代碼什麼的,也就是工商局登記的工商信息;如果不知道可以去網路查,天眼通,徵信寶都可以查到;
2.填寫請求事項,如果是未提前30天通知解除勞動合同需賠償一個月薪資,如果是非法辭退需賠償n+1倍工資,n指的是你的工作年限不足一年按照一年計算;另外非法辭退和未提前通知兩條並不能同時成立,既然都非法了,都沒必要通知你了,這一點也是我們所犯下的錯誤;
3.如果有報銷,出差補助,加班什麼的都一並寫上,原則是請求的不一定給,但不請求的是一定不給;
4.事實和理由:這個地方主要寫你什麼時間入職,為什麼被辭退即可,不是長篇大論,更不需要動之以情;
5.記得一定帶身份證,原件;
三、調解與仲裁
1. 案前調解:
因為每天仲裁委員會受理的仲裁案件都會非常多,所以仲裁員會確認你是否需要案前調解,以簡化整體的仲裁流程。如果你同意先行進行案前調解,就需要簽署一份調解確認書與證據材料收據。
2. 提請仲裁
如果不想進行案前調解,或者經過調解後仍需要開庭仲裁的,就會領取一份《仲裁收據》。然後回家等待通知,期間仲裁庭會先行審核你的申請書與證據清單。
3. 出庭
提交申請書後大約半月左右,仲裁委員會電話通知你領取通知書,包括《受理案件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和《出庭通知書》。如仲裁委未受理申請的,則領取《不予受理通知書》。
備註:
《受理案件通知書》用於告知你案件已經受理和案號,並告知仲裁員的名字及聯系電話。
《舉證通知書》用於告知你舉證期限以及逾期舉證的法律後果。
《出庭通知書》用地告知申請人開庭的時間和地址,以及書記員及其聯系電話。
希望以上回答對你有幫助,謝謝。
㈢ 公司拖欠工資,社保未交 可否申請勞動仲裁
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勞動合同為固定工資的,一般是以當地該行業上季度或上年度基本工資為准。社保等費用,原公司必須為你報銷。由此原因你可以要求補償。
㈣ 公司拖欠工資和社保,如何申請仲裁
公司拖欠工資和社保,如果要想通過仲裁來解決問題,可以直接向當地的勞動局申回請仲裁,一般答來說勞動局都有「勞動仲裁科」,或者有些會有「勞動仲裁委員會」。記住:一定要有事實證據,比如:協議合同、有關拖欠工資和索要工資的錄音、視頻錄像、上班打工的打卡記錄、上班勞動工作的視頻錄像、各種各樣的文字材料資料,微信、簡訊,知情人、證明人,等等,都可作為事實證據。
㈤ 單位拖欠工資和社保如何上告
拖欠工資的話,先看單位經營狀況。因為不論是走勞動監察還是勞動仲裁,單位的經營狀況直接關聯單位的支付工資能力,如果賬上沒錢或者單位都要倒閉了,建議直接申請勞動仲裁,還可以拿著仲裁裁決書申請執行,如果經營狀況不好即使走了勞動監察也可能要不回錢來。
社保問題:目前除非是因為社保繳納不上而產生了賠償,仲裁跟法院才會受理,如果單純要求補繳社保,仲裁及法院都不受理。你是想要為了補繳社保還是想要以此為由希望單位給你點錢呢?如果是為了補繳社保可以選擇一下幾個方式
1、自己拿錢交上避免單位原因拖欠社保而導致你離職後因社保欠繳無法做社保減員而影響以後繳納社會保險,這樣子你可以在繳納之後向仲裁或者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單位賠償給你單位應當支付的部分。
2、如果單位拖欠工資導致你辭職,這種情況在正常繳納社保的情況下是可以獲得失業保險的,你可以就這部分因單位不給你繳納社保導致你想受不了失業保險為由向勞動仲裁申請單位賠償。
最後一句:如果是想通過向單位施加壓力想要賠償的話,其實在一定意義上是敲詐勒索的性質,一定要把握好尺度。
㈥ 拖欠工資 社保怎麼辦
拖欠工資的話,先看單位經營狀況。因為不論是走勞動監察還是勞動仲裁,單位的經營狀況直接關聯單位的支付工資能力,如果賬上沒錢或者單位都要倒閉了,建議直接申請勞動仲裁,還可以拿著仲裁裁決書申請執行,如果經營狀況不好即使走了勞動監察也可能要不回錢來。
社保問題:目前除非是因為社保繳納不上而產生了賠償,仲裁跟法院才會受理,如果單純要求補繳社保,仲裁及法院都不受理。你是想要為了補繳社保還是想要以此為由希望單位給你點錢呢?如果是為了補繳社保可以選擇一下幾個方式
1、自己拿錢交上避免單位原因拖欠社保而導致你離職後因社保欠繳無法做社保減員而影響以後繳納社會保險,這樣子你可以在繳納之後向仲裁或者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單位賠償給你單位應當支付的部分。
2、如果單位拖欠工資導致你辭職,這種情況在正常繳納社保的情況下是可以獲得失業保險的,你可以就這部分因單位不給你繳納社保導致你想受不了失業保險為由向勞動仲裁申請單位賠償。
最後一句:如果是想通過向單位施加壓力想要賠償的話,其實在一定意義上是敲詐勒索的性質,一定要把握好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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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關於工資,社保勞動仲裁的一些問題
首先,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鑒於您所陳述的用人單位拖欠勞動報酬和未繳納保險的,您是可以解除您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勞動合同。
其次,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鑒於上述規定,您是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向您支付一個月的經濟補償。
再次,對於用人單位之前沒有成立,那麼補繳社會保險的可能性很少,但是您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對2013年9月至11月給予相應的補償。
最後,對於拖欠工資問題,可以在提起勞動仲裁申請時一並提出。
提起勞動仲裁,個人需要准備證明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材料,例如勞動合同、考勤表、工資條等,然後書寫勞動仲裁申請書,將上述請求列明,然後附上證據材料,提交給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
㈧ 單位拖欠社保,如果勞動仲裁會有哪些補償和賠償
只就社保來來說,單位的責任源就是替你們補交,對你們是沒有額外補償的,而且個人部分還是得由你們承擔。社保部門會罰他的款,但是那與你們沒什麼關系。
你想要補償的話,必須是以單位不交社保為理由解除勞動關系才有補償。按照每工作一年補償一個月的工資標准,夠半年按一年算,不夠半年的補償半個月。
我建議你們解除勞動關系,反正都到仲裁這地步了,這單位你們也是待不下去了的。
㈨ 單位拖欠工資不交社保,申請勞動仲裁的話,社保個人部分會從工資扣除嗎
你應該攜帶相關資料到當地勞動保障部門進行仲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㈩ 拖欠工資和社保,離職後應去監察大隊還是勞動仲裁
勞動來監察,勞動監察受自理拖欠工資和未繳納社會保險投訴。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國家規定,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拖欠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勞動行政部門應當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