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企業要給兼職員工交社保嗎
企業不需要給兼職員工交社保。
原因: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但是,非獨立勞務的兼職人員是指在不脫離本職工作的情況下,利用業余時間從事第二職業;為第三方提供體力或腦力勞動支出,兼職人員本身有自己的工作,簽訂勞動合同和繳納社會保險,均有工作單位辦理,和兼職無關。兼職人員不簽訂勞動合同,與用人單位並沒有建立起完全的勞動關系,但是可以簽訂兼職協議,或者其他合同,也不用繳納社會保險。
⑵ 兼職有社保么
既然是兼職,那就是不屬於正式員工,就不會有社保公積金之類的福利了,而且工資也會有浮動的, 要想有社保什麼的還是申請轉成正式員工吧!
⑶ 員工有兼職行為社保基數如何核算
當然不能了,兼職工資是其他公司報的,和你們沒關系的
⑷ 請問: 兼職員工的社會保險如何處理啊
兼職人員已在原單位辦理參保手續的,個人不需要重復參保,單位統籌繳納部分仍按工資總額征繳社會保險費。跨地區的兼職人員,因為社保系統沒有聯網,兩地同時繳費,理論上是可行的,但是轉移合並計算的時候,繳費年限不重復計,個人賬戶跟繳費基數最多隻能按照當地的封頂水平記載,超過部分,個人繳費可以退還給被保險人。
⑸ 兼職可以交社保嗎
不能的,兼職不屬於正式員工。但是可以自己自費交社保。
養老保險自己內如何交?
去你戶口所容在區的社保局辦理,最好去之前打電話當地的社保局。
需要帶的資料:本人身份證,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備兩張,保費,申請書等即可
一般每月交多少錢,在辦理的時候工作人員會給你算好,是根據當地去年社平工資進行計算的,個體工商戶或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在參加養老保險時,將按照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養老保險最少要累計交滿15年。必須等到你退休的時候,才可以申請按月領取養老金。養老保險是多繳多得。
⑹ 公司招的兼職人員,需要給他們交社保嗎
《勞動法》第三條: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它勞動權利,勞動法第七十二條: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按說是需要的,但是現實中往往不給兼職人員繳納社保
⑺ 僱傭兼職人員需要交社會保險嗎一定要簽合同嗎
僱傭兼職人員不需要交社會保險,不簽訂勞動合同,但是可以簽訂兼職協議。社會保險是指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僱傭兼職人員需要交社會保險的原因:
社會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的一個最重要的組成部分。所以,在討論社會保險的歷史時就不能把社會保險從社會保障中抽出來。
社會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建立社會保險基金,對參加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在喪失勞動能力或失業時給予必要的物質幫助的制度。社會保險不以盈利為目的。
社會保險主要是通過籌集社會保險基金,並在一定范圍內對社會保險基金實行統籌調劑至勞動者遭遇勞動風險時給予必要的幫助,社會保險對勞動者提供的是基本生活保障,
只要勞動者符合享受社會保險的條件,即或者與用人單位建立了勞動關系,或者已按規定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即可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社會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中的核心內容。
僱傭兼職人員交社會保險的歷史:
在社會保障的歷史上有兩個里程碑:一是德國在俾斯麥時期首創社會保障制度;二是在1935年美國建立全面社會保障制度,並將社會保障制度化,這對二戰後社會保障制度的全球化產生了很大影響。
在社會保障制度的發展過程中,二戰是個分水嶺。總的來說,二戰以前的社會保障制度在保障的項目、覆蓋率和保障的水平等方面各國可能不同,
但是相同的一點是:社會保障只是保證居民擁有維持生存所必需的生活資料。二戰以後,社會保障進入到另一個階段,福利國家紛紛出現,其先鋒是英國。
20世紀70年代,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的實踐紛紛出現於工業國家。
2018年9月18日,李克強總理在國務院常務會議上特別強調,必須按照國務院明確的『總體上不增加企業負擔』的已定部署,確保社保現有徵收政策穩定,在社保徵收機構改革到位前絕不允許擅自調整。對歷史形成的社保費征繳參差不齊等問題,嚴禁自行集中清繳
⑻ 請問兼職人員沒有繳納社保,它的工資能入工資表做費用可以直接入勞務費么
1)原來是有勞務工支付工資不超過800之說的,而且入賬錢還得在稅務方面辦理相關的認定手續呢,專但是在2009年被取消了屬
2)按照現行的招聘錄用規定,兼職人員也是單位的員工,其工資當然是入工資單的咯,老會計的講法落伍了(好多年過60歲的老會計都是老觀念了,知識沒有更新)。
3)但是你必須讓他出示另有單位為他繳納社保的證明,同時也不要忘了:必須將他納入每個月個人所得稅申報的范疇的
4)現行的用工制度是:全日制、非全日制二種,所以,做半天、或者是小時工的人員就是非全日制人員,他們的工資也是工資呀!!
5)只有那些為了某個特定的事項(比如,零時性修理、搬運等)而招用短期的用工才是勞務工,像固定來打掃衛生的阿姨也是屬於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資也是進入工資單的
⑼ 每月兼職15天,用人單位需要給兼職人員購買社保嗎
每月兼職15天,用人單位是否需要給兼職人員購買社保的情況:
1、如果用人單位聘用兼職員工,雙方是勞務關系,那麼就不需要繳納社保;
2、如果用人單位聘用兼職員工,雙方是勞動關系,那麼需要根據不同勞動關系的類型來具體區分。
用工分類:
現在一般兼職員工的情形主要有:非全日制員工、被勞務派遣員工、特殊勞動關系員工等。
1、非全日制員工:
依據相關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為其繳納的只有工傷保險。職工與兩個或兩個以上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工傷事故發生時,職工為之工作的單位為承擔工傷保險責任的單位。
也就是說,如果用工單位沒有為非全日制員工辦理工傷保險,發生工傷事故的,仍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2、被勞務派遣員工:
被派遣的員工與勞務派遣單位之間訂立勞動合同,因此勞務派遣單位需要給被派遣的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辦理社保相關手續。
如果被派遣員工在用工單位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的,勞務派遣單位應當依法申請工傷認定,用工單位應當協助工傷認定的調查核實工作。勞務派遣單位承擔工傷保險責任,但可以與用工單位約定補償辦法。
3、特殊勞動關系:
如果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在勞動關系認定上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則不需要為此類員工繳納社保。
⑽ 短期節假日按日發放工資的兼職人員需要繳納社保嗎
兼職人員,屬於勞務合同關系,不是勞動合同關系,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險。
只有簽訂《勞動合同》的專職的正式的職工,才需要繳納社會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