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生產工人的工資不是最後要計入產品成本嗎那為什麼生產工人的社保又計入管理費用社保不是工資的一部
按規定工人社保單位負擔部分,是允許計入生產成本的,個人負擔部分不計入成本,因為已在工資中計入了。
⑵ 請問 應付職工薪酬中個人承擔的社保和個人所得稅是不能進費用 但是為什麼計提工資時都計入了
個人承擔部分和企業承擔部分區別就在於:個人承擔的部分是從應得的工資中扣除的,而企業承擔部門要計入管理費用的。
(1)工資分配時
借:管理費用-工資
銷售費用-工資
……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2) 工資發放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其他應付款-社保-醫療(個人負擔部分)
其他應付款-社保-失業(個人負擔部分)
其他應付款-社保-養老(個人負擔部分)
……
其他應付款-公積金(個人負擔部分)
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銀行存款(實際發放部分)
(3) 繳納社保和公積金時:
A:先提企業負擔部分到應付職工薪酬
借:管理費用-社保-各社保明細
銷售費用-社保-各社保明細
……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養老(企業負擔部分)
應付職工薪酬-社保-失業(企業負擔部分)
應付職工薪酬-社保-醫療(企業負擔部分)
應付職工薪酬-社保-工傷(企業負擔部分)
……
應付職工薪酬-公積金(企業負擔部分)
B:繳納社保、公積金和個人所得稅
借:其他應付款-社保-醫療(個人負擔部分)
其他應付款-社保-失業(個人負擔部分)
其他應付款-社保-養老(個人負擔部分)
……
其他應付款-公積金(個人負擔部分)
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應付職工薪酬-社保-養老(企業負擔部分)
應付職工薪酬-社保-失業(企業負擔部分)
應付職工薪酬-社保-醫療(企業負擔部分)
應付職工薪酬-社保-工傷(企業負擔部分)
……
應付職工薪酬-公積金(企業負擔部分)
貸:銀行存款
(2)沒有社保就不能按發放工資列入成本費用嗎擴展閱讀:
一、企業應當在職工為其提供服務的會計期間,將應付的職工薪酬確認為負債,除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的補償外,應當根據職工提供服務的受益對象,分別下列情況處理:
(一)應由生產產品、提供勞務負擔的職工薪酬,計入產品成本或勞務成本。
(二)應由在建工程、無形資產負擔的職工薪酬,計入建造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成本。
(三)上述(一)和(二)之外的其他職工薪酬,計入當期損益。
二、企業為職工繳納的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應當在職工為其提供服務的會計期間,根據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計算,並按照準則第四條的規定處理。
三、企業在職工勞動合同到期之前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或者為鼓勵職工自願接受裁減而提出給予補償的建議,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應當確認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補償而產生的預計負債,同時計入當期損益:
(一)企業已經制定正式的解除勞動關系計劃或提出自願裁減建議,並即將實施。該計劃或建議應當包括擬解除勞動關系或裁減的職工所在部門、職位及數量;根據有關規定按工作類別或職位確定的解除勞動關系或裁減補償金額;擬解除勞動關系或裁減的時間。
(二)企業不能單方面撤回解除勞動關系計劃或裁減建議。
⑶ 確定了員工在其他的公司繳納了社保,我公司不好繳納,那麼只發工資並算入成本費用,這樣算違法嗎
簽訂勞動合同後,公司不給員工交社保是違法的,有人訴訟是要追責的。
其次可以與員工協商,將社保金以工資形式發給員工,工資單標明社保繳納金,讓員工自己去繳納。
⑷ 請問兼職人員沒有繳納社保,它的工資能入工資表做費用可以直接入勞務費么
1)原來是有勞務工支付工資不超過800之說的,而且入賬錢還得在稅務方面辦理相關的認定手續呢,專但是在2009年被取消了屬
2)按照現行的招聘錄用規定,兼職人員也是單位的員工,其工資當然是入工資單的咯,老會計的講法落伍了(好多年過60歲的老會計都是老觀念了,知識沒有更新)。
3)但是你必須讓他出示另有單位為他繳納社保的證明,同時也不要忘了:必須將他納入每個月個人所得稅申報的范疇的
4)現行的用工制度是:全日制、非全日制二種,所以,做半天、或者是小時工的人員就是非全日制人員,他們的工資也是工資呀!!
5)只有那些為了某個特定的事項(比如,零時性修理、搬運等)而招用短期的用工才是勞務工,像固定來打掃衛生的阿姨也是屬於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資也是進入工資單的
⑸ 按應發工資計提工資的話 個人承擔的社保部分 不就直接進企業費用扣除了嗎
個人承擔的部分不入抄管理費用,入其他應付款里
請看賬務處理
支付社保分錄:
借:其他應付款 -社保、公積金 (個人)
借:管理費用-社保、公積金(公司)
貸:銀行存款
發工資:
借:製造費用、管理費用 等
借:管理費用-社保 、公積金(公司)
借:其他應收款 (個人)
貸: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社保、公積金 (個人)
貸:應交稅費-個稅
⑹ 沒有給員工繳納社保,員工工資能作為成本入賬嗎能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嗎
一、員工工資計入成本必須給員工繳納社保,否則不能作為成本入賬,現在社保要地稅代收,就是要把這個跟成本稅收等掛鉤起來,確保員工的社保問題得到落實。
二、下述5項原則雖沒有提及給員工繳納社保,但可能各地的稅務機關對如何確定「單位員工」的判定標准上也許有不同的掌握,因此建議必須咨詢負責你單位企業所得稅的主管稅務機關,來確定所在地區對這項政策的執行情況。
國稅函[2009]3號規定,實施條例第三十四條所稱的「合理工資薪金」是指企業按照股東大會、董事會、薪酬委員會或相關管理機構制訂的工資薪金制度規定實際發放給員工的工資薪金。稅務機關在對工資薪金進行合理性確認時,可按以下原則掌握:
(一)企業制訂了較為規范的員工工資薪金制度;
(二)企業所制訂的工資薪金制度符合行業及地區水平;
(三)企業在一定時期所發放的工資薪金是相對固定的,工資薪金的調整是有序進行的;
(四)企業對實際發放的工資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義務。
(五)有關工資薪金的安排,不以減少或逃避稅款為目的;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據此,《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同時將工資薪金支出進一步界定為企業每一納稅年度支付給在本企業任職或者受雇的員工的所有現金或者非現金形式的勞動報酬,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年終加薪、加班工資,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支出。
(6)沒有社保就不能按發放工資列入成本費用嗎擴展閱讀:
稅前扣除規定與企業實際會計處理關系
(一)稅法優先原則: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企業財務、會計處理辦法與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不一致的,應當依照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計算。(鉑略註:《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一條規定)
例如,職工福利費的范圍,在財務部和國稅函都有相關的規定且不一致,而國家稅務總局在稅務答疑時就明確了,在所得稅上按照國稅函的文件處理;在會計處理上按照財政部財通的文件。如果不一致,就按照稅法的標准。
在實務操作中還一定要注意稅法優先原則在其他方面的體現,如合同中寫明股權轉讓產生的個人所得稅由個人負擔,但是由對方承擔這部分費用,在實際操作中,如果沒有繳納個人所得稅,稅務部門還是會找個人承擔責任。
(二)稅法協調原則:對企業依據財務會計制度規定,並實際在財務會計處理上已確認的支出,凡沒有超過《企業所得稅法》和有關稅收法規規定的稅前扣除范圍和標準的,應按企業實際會計處理確認的支出,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計算其應納稅所得額。《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15號》
(三)稅法空白原則:稅收法律法規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未明確規定的具體扣除項目,在不違反稅前扣除基本原則的前提下,按國家財務、會計規定計算。
例如,關於勞保支出,目前只是規定了具體的扣除明細范圍,但是沒有扣除標准,那麼企業就可以按照國家財務、會計的規定計算。
⑺ 員工不交社保,工資是否以到公司成本里
需要按本人工資來繳納;
如果本人工資低於了當地最低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的,按照當地最低的社保繳費基數繳納;
如果本人工資高於了當地最高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的,按照當地最高社保繳費基數繳納;
也就是說,在最高和最低限制中間,依據本人工資繳納,所以1800元工資,就應該按1800元繳納,對於繳納基數有異議的,可以去當地勞動監察或社保中心投訴該用人單位。
⑻ 如果公司未幫員工買社保,能把該員工的工資記入工資表內作為成本嗎
可以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下列支出不得扣除:向投資者支付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款項;企業所得稅稅款;稅收滯納金;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8)沒有社保就不能按發放工資列入成本費用嗎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的相關要求規定:
1、企業對外投資期間,投資資產的成本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不得扣除。企業使用或者銷售存貨,按照規定計算的存貨成本,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2、企業轉讓資產,該項資產的凈值,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企業在匯總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時,其境外營業機構的虧損不得抵減境內營業機構的盈利。
3、企業納稅年度發生的虧損,准予向以後年度結轉,用以後年度的所得彌補,但結轉年限最長不得超過五年。
⑼ 關於會計問題 沒有計提工資跟社保費用 怎麼做賬
社會保險金每月15日之前交的是當月的,而職工工資是月末計提,當月發放,所以,根據這業務性質應回該企業先代交,再扣答回。
會計做賬如下:
交款時
借:管理費用-五險(單位承擔部分)
其它應收款-代交員工五險(個人承擔部分)
貸:銀行存款
扣款在計提工資時直接代扣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其它應收款-代交員工五險
⑽ 對於非全日制的員工沒有繳納社保,怎麼入賬它的工資能入工資表做費用可以直接入勞務費么
只能進勞務費進行做賬,企業同時每月申報稅款時按僱工的勞務費總額減去800元後按20%代扣個稅。做賬分錄為:
借:管理費用-勞務費
貸:其他應付款或銀行存款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沒有繳納五險的臨時僱工,屬於支付勞動報酬,稅法規定勞務報酬所得的應納稅所得額為:
1、每次勞務報酬收入不足4000元的,用收入減去800元的費用;
2、每次勞務報酬收入超過4000元的,用收入減去收入額的20% , 稅率為20% 。
例如:A銷售人員當月提成1800元,要交(1800-800)*20% = 200 元個稅; 當月提成5000元,則要交5000*(1-20%)*20% = 800 元個稅。
3、單次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2萬的: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20%。
4、單次應納稅所得額超過2萬元的,不超過5萬元的:應納稅所得額*30%-2000。
5、單次應納稅所得額超過5萬的: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40%-7000。
(10)沒有社保就不能按發放工資列入成本費用嗎擴展閱讀:
根據會計制度、稅法及相關法規的規定,企業支付的勞務費支出,不構成工資總額,應當計入「管理費用——勞務費」科目,並不計提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不交納各項社會保險金和住房公積金。
在計算應交企業所得稅時,勞務費應當在當地稅務機關規定的勞務費扣除標准(注意,不是工資標准,如計稅工資標准等)內,據實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