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我問一下 現在大學裡面辦的是醫保卡還是社保卡
社保卡和醫保卡不是同一張卡;只有社保卡是全國通用的。社會卡是由勞動和社會專保障部統一規劃,由屬各地勞動保障部門面向社會發行,用於勞動和社會保障各項業務領域的集成電路卡(IC卡)。面向城鎮從業人員、失業人員和離退休人員發放的稱為社會保障(個人)卡,面向用人單位發放的稱為社會保障(用人單位)卡。醫療保險卡(簡稱醫保卡)是醫療保險個人帳戶專用卡,以個人身份證為識別碼,儲存記載著個人身份證號碼、姓名、性別以及帳戶金的撥付、消費情況等詳細資料信息。
② 在校大學生如何辦理社保卡
參保人員需要提供下列材料:
1、參保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6歲以下沒有身份證可提供戶口本);
2、參保人數碼照片回執(之前辦過社會保障卡的可不提供);
3、監護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監護證明(參保人出生證明或參保人戶口所在地民政局開具的監護證明或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到當地社保局或居民社區進行辦理;
經教育、衛生、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批准設立的所有托幼所、幼兒園、小學、初中、高中、中專、技校與職校(不含大專段)、特殊學校在冊學生和幼兒;本市各類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專科生、本科生、研究生由學校統一辦理參保手續。
(2)大學統一辦的社保卡擴展閱讀:
大學生社保卡激活方法:
1、參保人需持本人社會保障卡、身份證明原件到對應銀行營業網點激活社會保障卡,激活後醫療保險賬戶將恢復正常。在醫保定點醫院使用社保卡直接啟用社保功能。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首次使用社保卡時,只需正常辦理門診或住院掛號登記業務,即可直接啟用社保功能。
2、參保人員在醫保定點葯店首次使用社保卡時,插入原醫保卡,再按要求插入社保卡後,即可啟用社保卡。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社保卡
③ 大學給學生辦社保卡嗎
1.學生不用辦社保,社保是針對居民或職工的,
2.辦理社保每月都要繳納一定的社保費
3.社保費用一般是公司和員工共同負擔,一般員工每月要繳納600~2000元
一、針對學生在學校期間發生的疾病、就醫等,可以通過社保卡報銷一部分。社會保障卡是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為參保人就醫、購葯而辦理的用於驗明身份,記錄、儲存個人帳戶資金及使用情況的電子信息卡片。學生辦社保卡主要是指醫保卡。
一、針對學生在學校期間發生的疾病、就醫等,可以通過社保卡報銷一部分。社會保障卡是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為參保人就醫、購葯而辦理的用於驗明身份,記錄、儲存個人帳戶資金及使用情況的電子信息卡片。學生辦社保卡主要是指醫保卡。
二、學生社保卡辦理流程
1、費用。首次申辦及換卡免收社會保障卡工本費(20元/張),丟失補辦不免。
2、辦理時間。每年10月下旬起辦理,因不同銀行系統改造的差異,開通少兒大學生辦理金融社會保障卡的具體時間需要咨詢各銀行。
3、辦理地點。具備資格的各銀行窗口。
(3)大學統一辦的社保卡擴展閱讀
報銷
學生應在治癒後及時憑下列證明、資料到校計財處填寫理賠申請書,委託辦理申請給付保險金手續:
1、保險公司認可醫院出具的醫療費用原始憑證(醫院收費專用統一據);
2、保險公司認可的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門診病歷或出院小結);
3、本人學生復印件一份。
4、保險公司在結案後,會把賠付金轉到學校賬上,計財處便在校收發室旁宣傳欄內發布通知,見通知後學生應及時帶身份證(學生證)到計財處領取保險金。
5、學生住院治療期間,如預支住院治療費有困難,可先由輔導員或班主任替學生向學校預借醫葯費,金額由校醫院根據病人病情予以確定並在申請單上簽名,再到計財處轉賬。
6、學生門診及住院治療應在校醫院進行,如病情需轉往校外醫院治療,應取得校醫院開出的轉診單,否則學生只能申請保險公司的保險金,不能享受校公費醫療報銷。
7、學校公費醫療報銷時,門診醫葯費用由校醫院安排每學年統一報銷一次,實行定額包干制,住院醫葯費用按保險公司理賠後的余額,在填寫公費醫療報銷單,憑校醫院轉診單,經校醫院院長審批簽字後,由計財處按規定給予報銷付款。
④ 大學發的社保卡有什麼用
學校發的社保是看病用的,持卡就醫實時結算門診650以上的部分報50%最多報2000元住院650元以上的部分報70%最多報17萬。交費是按年交每年的9月份交下一年的保費每年交100元享受低保的不需交錢只需復印低保證交學校就可以享受。
學生是享受國家教育部補貼的所以給你辦學生社會保障卡有一些優惠政策這只是針對學生的。學生畢業後,原學生醫保卡功能自動注銷,要另外購買城鎮職工醫保或居民醫保,才能享受醫保待遇。
如果工作單位和學校是在同一城市,可帶本人身份證和社保卡到當地社保中心領取密碼後才能上網激活使用,如果不在同一城市就要重新辦理了,因為目前社保還沒全國聯網,新的社保卡有銀聯標志的,可以當銀行卡使用,如需使用,也要帶本人身份證和社保卡到卡上標注的銀行激活。
拓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障卡是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一規劃,由各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面向社會發行,用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各項業務領域的集成電路(IC)卡。
社會保障卡作用十分廣泛。持卡人不僅可以憑卡就醫進行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實時結算,還可以辦理養老保險事務;辦理求職登記和失業登記手續;申領失業保險金;申請參加就業培訓;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和申領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在網上辦理有關勞動和社會保障事務等。
社會保障卡採用全國統一標准,社會保障號碼按照《社會保險法》的有關規定,採用公民身份號碼。
截至2016年底,我國社會保障卡持卡人數達9.72億人,2017年,社保卡還將基本實現全國一卡通。
社會保障卡從持卡人類型來看,可以分為兩類,即:面向城鎮從業人員、失業人員和離退休人員發放的稱為社會保障(個人)卡,面向用人單位發放的稱為社會保障(用人單位)卡。我國勞動保障部有關卡規劃和規范的重點為社會保障(個人)卡,各地區實際發放的也多集中於個人卡,所以我們所說的社會保障卡,就是指社會保障(個人)卡。
資源來源:網路-社會保障卡
⑤ 大學時期學校統一辦理了社保卡 沒有激活 大學畢業換了城市 問題有點多哈
大學辦理的是醫保卡,不具有社保功能。
異地工作可以重新開戶繳納社保,不要用大學的那個賬號。
⑥ 大學里發的社保卡要怎麼用
校發的社保卡目前只有醫保功能,只能看病時減免葯費,其他費用(治療費,注射費)都要自費的,學生畢業後,原學生醫保卡功能自動注銷,要另外購買城鎮職工醫保或居民醫保,才能享受醫保待遇,如果工作單位和學校是在同一城市,可帶本人身份證和社保卡到當地社保中心領取密碼後才能上網激活使用,如果不在同一城市就要重新辦理了,因為目前社保還沒全國聯網,新的社保卡有銀聯標志的,可以當銀行卡使用,如需使用,也要帶本人身份證和社保卡到卡上標注的銀行激活,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障卡是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一規劃,由各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面向社會發行,用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各項業務領域的集成電路(IC)卡。
社會保障卡作用十分廣泛。持卡人不僅可以憑卡就醫進行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實時結算,還可以辦理養老保險事務;辦理求職登記和失業登記手續;申領失業保險金;申請參加就業培訓;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和申領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在網上辦理有關勞動和社會保障事務等。
社會保障卡採用全國統一標准,社會保障號碼按照《社會保險法》的有關規定,採用公民身份號碼。
截至2016年底,我國社會保障卡持卡人數達9.72億人,2017年,社保卡還將基本實現全國一卡通。
社會保障卡從持卡人類型來看,可以分為兩類,即:面向城鎮從業人員、失業人員和離退休人員發放的稱為社會保障(個人)卡,面向用人單位發放的稱為社會保障(用人單位)卡。我國勞動保障部有關卡規劃和規范的重點為社會保障(個人)卡,各地區實際發放的也多集中於個人卡,所以我們所說的社會保障卡,就是指社會保障(個人)卡。
⑦ 學校統一辦理的社保卡畢業後能不能用
學校統一辦理的社保卡,畢業後不能使用了。
要另外購買城鎮職工醫保或居民醫保,才能享受醫保待遇;如果工作單位和學校是在同一城市,可帶本人身份證和社保卡到當地社保中心領取密碼後才能上網激活使用。
如果不在同一城市就要重新辦理了,因為目前社保還沒全國聯網,新的社保卡有銀聯標志的,可以當銀行卡使用,如需使用,也要帶本人身份證和社保卡到卡上標注的銀行激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障卡管理辦法》:
第四章 應用管理
第一條
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積極推動社會保障卡在各業務領域的應用。對於暫不具備用卡條件的業務,須做好預留。對於需要藉助金融功能開展的業務,應通過在社會保障卡上搭載金融功能的方式實現。
第二條
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保障持卡人查詢、辦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業務的權利,採取技術手段和管理措施,保護持卡人的個人隱私,依法使用與社會保障卡有關的信息,確保社會保障卡的安全使用。
第三條
經批准發行社會保障卡的省級、地市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制定明確的社會保障卡應用管理規程,並通過在服務場所明示、政府網站公示等方式向社會發布。社會保障卡應用管理規程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社會保障卡的功能、用途;
(二)社會保障卡的發行對象、申領條件、申領手續;
(三)社會保障卡的使用范圍(包括使用方面的限制)、使用期限及使用方法;
(四)社會保障卡損壞、遺失後的掛失、補發程序;
(五)發卡機構、持卡人及其他有關當事人的權利、義務等。
(7)大學統一辦的社保卡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障卡管理辦法》:
第二章 發行管理
第一條
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或地市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批准後,可發行社會保障卡。其他任何機構和組織均不得發行社會保障卡。
第二條
發行社會保障卡的地區(以下簡稱發卡地區)應建立規范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業務流程,各項業務間具有較強的綜合協調性,能夠保證社會保障卡的有效應用。同時,還應具備以下技術條件:
(一)建立為社會保障卡應用提供後台支持的業務管理系統、資料庫和適於用卡方式的信息網路;
(二)具備支持社會保障卡管理和應用的技術力量,包括人員、設備等,能夠快速完成社會保障卡應用的系統布局;
(三)制定規范可行的實施方案,包括應用設計方案、費用解決方案、信息採集方案和具體發行方案等;
(四)建立科學完善的社會保障卡發行、管理制度和明確的內部控製程序,並制定應對突發事件的預案;
(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三條
申請發行社會保障卡,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填寫完備的社會保障卡發行注冊申請表;
(二)社會保障卡發行籌備情況說明;
(三)符合全國統一規范要求的應用領域和卡內應用文件結構(包括本地擴充的應用領域和指標);
(四)按照統一要求設計的卡面樣式;
(五)本地區社會保障卡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
(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四條
社會保障卡的注冊審批程序:
(一)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發行社會保障卡,需將申請發行材料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
(二)地市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發行社會保障卡,需將申請發行材料報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進行初審。初審通過後,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
(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批准後,統一為被批准發行社會保障卡的地區分配社會保障卡發行機構標識號,並按國家有關規定向國家IC卡注冊中心備案。
(四)發卡地區若變更社會保障卡卡面、卡內文件結構等須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重新審批。若變更供卡廠商和產品、擴大發卡人群、增加擬發卡數量等,須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