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2017年現行最低工資標准表 最低工資標准包含社保嗎
《最低工資規定》已於2003年12月30日經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第7次部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4年3月1日起施行。最低工資標准: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
《勞動合同法》第85條規定: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准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除此之外,《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也有相同的規定。
2016年12月13日,國家人社部在其官網更新了最新的全國各地區最低工資標准情況。
最低工資標准包含社保嗎:
關於最低工資標準是否包含社保的問題。勞動部發布的《企業最低工資規定》第3條規定:最低工資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其所在的企業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
⑵ 請問最低工資標准包括社會保險個人應繳的部分嗎
最低工資標准包括社會保險個人應繳的部分。
最低工資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其僱主(或用人單位)支付的最低金額的勞動報酬。最低工資不包括加班工資、特殊工作環境、特殊條件下的津貼,最低工資也不包括勞動者保險、福利待遇和各種非貨幣的收入,最低工資應以法定貨幣按時支付。
最低工資一般由一個國家或地區通過立法制定。在國外,除了政府可以制定最低工資之外,某些行業的組織也可以自行制定該行業的最低工資。最低工資可以用月薪制定,也可以用每小時的時薪制定。最低工資的制定反映了監管機構對勞動者權益的保護。在國外,最低工資是政府對勞動市場的正當干預。
社會保險是指國家為了預防和強制社會多數成員參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營利性的社會安全制度。
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
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社會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建立社會保險基金,對參加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在喪失勞動能力或失業時給予必要的物質幫助的制度。社會保險不以盈利為目的。
社會保險主要是通過籌集社會保險基金,並在一定范圍內對社會保險基金實行統籌調劑至勞動者遭遇勞動風險時給予必要的幫助,社會保險對勞動者提供的是基本生活保障,只要勞動者符合享受社會保險的條件,即或者與用人單位建立了勞動關系,或者已按規定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即可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⑶ 最低工資標準是否包括社保費
社會保險的費用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是單位繳交的,一部分是個人繳交的。
最低工資標准,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也就是說最低工資標准其實包含了個人繳交的社會保險費用在內。
對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能否計入最低工資標准,《最低工資規定》第六條有明確規定,確定和調整月最低工資標准,應參考當地就業者及其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職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經濟發展水平、就業狀況等因素。據此,最低工資標准包含了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所以,用人單位在依法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後,勞動者領取的工資是可能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的。
⑷ 安徽省馬鞍山市的社保規定的最低基本工資是多少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於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皖政辦〔2015〕57號
⑸ 最低工資標准,包含社保嗎
是包括個人應繳的各類保險費用的。
也就是說,個人的各項保險費,應在當月的工資(包括最低工資)中扣除。
最低工資標准指的是應發工資還是實發工資?
答:是應發工資。應發工資和實發工資是兩個概念,應發工資是勞動者在提供了正常勞動情況下,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報酬,應發工資不得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准。實發工資是在做了合理的扣除後,實際上發到勞動者手裡的工資。如,按規定應由勞動者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等,做了這些合理的扣除後所實發的工資可能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
⑹ 最低工資標準是否包含社保 最低工資標准包括什麼
根據《最低工資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 21號 )
第十二條 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在剔除下列各項以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
(一)延長工作時間工資;
(二)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三)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最低工資不包括各類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⑺ 最低工資標准包含社保個人應交部分嗎
最低工資標准不包含個人繳納的社保部分,最低工資標準是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當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最低工資標准具有三大特點:
一、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勞動從而獲得的勞動報酬,因此超時工作所得的加班工資不能納入最低工資標准;
二、最低工資標準是勞動者在正常勞動情況下獲得的勞動報酬,因此勞動者在一些特殊崗位上提供勞動所獲得的津貼不能納入最低工資標准,如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津貼;
三、最低工資標準是最低勞動報酬,一些非勞動報酬的福利不能納入最低工資標准。
勞動者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生育(產)假、節育手術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間,以及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視為提供了正常勞動。
《最低工資規定》第12條規定: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在剔除下列各項以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
(一)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
(二)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三)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但個人承擔的社保費,《最低工資規定》並未將其排除。
⑻ 最低工資標準是否包含社保
《企業最低工資規定》第17條規定,下列各項不作為最低工資的組成部分:加班加點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勞動者保險、福利待遇。而《最低工資規定》第6條明確指出,確定和調整月最低工資標准,應參考當地就業者及其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職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經濟發展水平、就業狀況等因素。據此,最低工資標准里考慮了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這一因素。最低工資標准包含了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也就是說,用人單位在依法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後,勞動者實際領取的工資可能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當然,個別省、市、自治區為了加強對勞動者的保護,在地方規定中明確,最低工資不包括個人所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如上海市就有明確規定。因此,最低工資中是否包含個人承擔社保費的問題,還要結合地方法規來確定。
⑼ 最低工資標準是否包含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最低工資標準是不包含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即最低工資金額是扣除繳納的個人保險等費用後的金額。
根據《最低工資規定》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最低工資標准,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 。
本規定所稱正常勞動,是指勞動者按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在法定工作時間或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從事的勞動。勞動者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生育(產)假、節育手術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間,以及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視為提供了正常勞動。
(9)馬鞍山市工資最低標准可含社保擴展閱讀:
《最低工資規定》第十二條 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在剔除下列各項以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
(一)延長工作時間工資;
(二)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三)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實行計件工資或提成工資等工資形式的用人單位,在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基礎上,其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相應的最低工資標准。勞動者由於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未提供正常勞動的,不適用於本條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