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辦的社保卡在外地,可以重辦嗎
在不同地方可以重辦,但不可以同時繳費,繳費了也沒有關系,但只能享有一次社保待遇。
㈡ 在本地辦了社保卡去了外地還能辦嗎
不能辦。可以通過社保轉移實現外地社保持續的參保。
流程如下:
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3、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4、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2)在外地重新辦理了社保卡擴展閱讀:
社保卡異地業務簡化程序:
2017年實現社會保障卡跨地區、跨業務直接辦理個人的各項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務,開放向其他公共服務領域的集成應用,基本實現全國社會保障一卡通。2020年實現持卡人口覆蓋率達到90%。
2017年完成部、省兩級社會保障卡持卡人員基礎信息庫建設,實現基礎信息的統一管理和聯動共享。
2020年實現同一省級轄區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服務對象就業失業登記、社會保險登記、勞動用工備案三項業務「信息一點登記、業務協同辦理、數據全域共享」。
推進「電子社保」建設,全面推行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網路查詢和自助列印服務。推進人事檔案信息化建設,啟動全國流動人員人事檔案基礎信息庫建設工作,逐步實現檔案基礎信息異地查詢。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社保卡2017年可異地辦業務 非本地人員不提供原籍證
㈢ 異地可以重新辦理社保卡嘛
異地可以重新辦理社保卡,一般公司職工轉正後都是可以辦理社保版卡的,社保卡沒有全國聯權網,所以只能在當地使用。
查詢社保卡方式:
1、社保中心查詢。攜帶身份證到各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業務辦理大廳查詢。
2、上網查詢。登陸所在城市的勞動保障網或社會保險業務網站,點擊「個人社保信息查詢」窗口,輸入本人身份證和密碼,即可查詢本人參保信息。
3、電話咨詢。撥打勞動保障綜合服務電話進行政策咨詢和信息查詢。
4、觸摸屏查詢。各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業務辦理大廳內如果設有社會保險觸摸屏查詢系統,刷卡或根據屏幕提示輸入卡號或身份證號進行查詢。
㈣ 本地社保卡沒拿到,可以在外地重新辦理社保卡嗎
可以。
異地重新辦理社保需要哪些手續:提交你的身份證復印件至公司相關人員即可,申報成功後再去照相館進行數碼照相,表明是辦理社保卡的,會有一份回執,將此回執交給公司相關人員,辦理社保卡(無需相片)。
一、社會保險是國家強制性要求購買的一種保險,國家發展社會保險事業,建立社會保險制度,建立社會保險基金,目的使勞動者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獲得幫助,享受保險待遇。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明顯具有國家強制性的特點,用人單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絕承擔該項法定義務。
二、用人單位依法應當及時履行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義務。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雙方建立勞動關系即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勞動者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手續。
用人單位自行申報後應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用,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用人單位未按時及時繳納社保的由社保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補繳社保費的,社保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或其銀行查詢其銀行賬戶,並可申請縣級以上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社保徵收機構,可要求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4)在外地重新辦理了社保卡擴展閱讀:
收入
社會保險費的計算標准
社會保險必須根據各種風險事故的發生概率,並按照給付標准事先估計的給付支出總額,求出被保險人所負擔的一定比率,作為釐定保險費率的標准。而且,與商業保險不同,社會保險費率的計算,除風險因素外,還需要考慮更多的社會經濟因素,求得公平合理的費率。
社會保險費的徵集方式
1.比例保險費制
這種方式是以被保險人的工資收入為准,規定一定的百分率,從而計收保險費。
採用比例制,原來社會保險的主要目的,是為了補償被保險人遭遇風險事故期間所喪失的收入,以維持其最低的生活,因此必須參照其平時賴以為生的收入,一方面作為衡量給付的標准,另一方面又作為保費計算的根據。
以工作為基準的比例保險費制最大的缺陷是社會保險的負擔直接與工資相聯系,不管是僱主雇員雙方負擔社會保險費還是其中一方負擔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的負擔都表現為勞動力成本的增加,其結果會導致資本排擠勞動,從而引起失業增加。
2. 均等保險費制
即不論被保險人或其僱主收入的多少,一律計收同額的保險費。這一制度的優點是計算簡便,易於普遍實施;而且採用此種方法徵收保險費的國家,在其給付時,一般也採用均等制,具有收支一律平等的意義。但其缺陷是,低收入者與高收入者繳納相同的保費,在負擔能力方面明顯不公平。
㈤ 異地換工作後社保卡需要重新辦理嗎
不用重新辦理,進行轉移就行。
公司為員工辦理社保需要的材料:
1、 需填報的表格及附報資料: 社會保險登記表及在職職工增減異動明細表(一式兩份)並在所管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領取。
相關證件如下:企業營業執照(副本)或其他核准執業或成立證件;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地稅登記證;私營企業如相關證件無法清楚地認定其單位性質,應補報能證明其私營性質的相關資料(如:工商部門的證明、國稅登記證、驗資報告等)。事業單位應附有關事業單位成立的文件批復。
駐漢辦事處應附總公司或總機構的授權書。附報資料:新參保職工身分證復印件(戶口不在本市的職工還需提供戶口或者暫住證復印件) 以上證件同時需要原件及復印件,到所在社保經辦機構辦理。
2、表格填報說明:社會保險登記表 「稅號」:稅務登記證中「稅字如420103748300492號」欄號碼。「工商登記執照信息」:需經工商登記、領取工商執照的單位(如各類企業)填寫此欄,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欄。
「批准成立信息」:不經工商登記設立的單位(如:機關、事業、社會團體等)填寫此欄,不填「工商登記執照信息」欄。「繳費單位專管員」:填寫參加社會保險單位具體負責該項工作的聯系人,其所在部門及聯系電話。
「單位類型」、「隸屬關系」:根據參保單位的單位類型及隸屬關系,對照表下方「說明」中所對應的代碼填報。 「開戶銀行」:須填報開戶銀行清算行號。
2、表格填報說明:社會保險登記表 「稅號」:稅務登記證中「稅字如420103748300492號」欄號碼。「工商登記執照信息」:需經工商登記、領取工商執照的單位(如各類企業)填寫此欄,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欄。
「批准成立信息」:不經工商登記設立的單位(如:機關、事業、社會團體等)填寫此欄,不填「工商登記執照信息」欄。「繳費單位專管員」:填寫參加社會保險單位具體負責該項工作的聯系人,其所在部門及聯系電話。
「單位類型」、「隸屬關系」:根據參保單位的單位類型及隸屬關系,對照表下方「說明」中所對應的代碼填報。「開戶銀行」:須填報開戶銀行清算行號。
在職職工增減異動明細表: 「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個人賬戶(身份證號)」:均要嚴格按身份證中信息填寫。 「個人編號」 :「續保」、「轉入」人員需提供其原參保的個人編號,填報此欄。「新增」人員在申報時暫不填報此欄,其個人編號待錄入微機產生
㈥ 在外地已經辦社保卡,本地還能辦社保卡嗎
可以將外地社保轉到當地。市民卡指政府授權發放給市民用於辦理個人社會事務和享受公共服務的集成電路卡(IC卡)。
辦理保險轉移手續:
(一)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二)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三)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四)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新就業地社保機構在收到《信息表》和轉移基金後的15個工作日內核對《信息表》及轉移基金額,將轉移基金額按規定分別記入統籌基金和該參保人員個人賬戶,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攜帶以下材料確認轉移接續情況:
1、《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2、繳費職工的參加工作時間、視同繳費年限等相關信息需要認定的,需出據繳費職工本人的《人事檔案》,
3、政策規定的其他相關材料。
㈦ 在外地辦了社保卡回家可以重辦嗎
目前還不能異地補辦社保卡。
社保卡補辦條件
1、持卡人不慎遺失社保卡;
2、社保卡卡面污損、殘缺不能辨認;
3、社保卡不能在讀卡設備上正常讀寫。
社保卡補辦資料
1、本人身份證;
2、補辦申請表;
3、其它資料。
㈧ 異地換工作後社保卡需要重新辦理嗎
不需要重新辦理,只需要辦理社保轉移。
辦理流程
(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3)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4)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5)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是累計計算的,中間允許有空檔,可補可不補。
(8)在外地重新辦理了社保卡擴展閱讀
相關法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另外,《勞動合同法》第八十四條規定,勞動者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扣押勞動者檔案或者其他物品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按每一名勞動者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標准處以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辦理社保轉出需要攜帶的材料
1、企業需攜帶《上海市單位退工證明》(已辦退工備案手續的無需攜帶);
2、機關、事業單位需攜帶《商調函》、辭職批文。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社保轉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