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在單位工作第一個月要交兩個月的社保嗎
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其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職工社會保險按月繳費,並不存在第一個月需要繳納兩個月參保費用的說法,但是單位應當自當事人入職第一個月開始為其參加五險,因此需要比對當事人入職時間、參保時間來判斷該做法是否妥當。
Ⅱ 入職第一個月(非整月)是否需要交社保
對,都是以15號為界定點,15號之前包括15號上班的,當月上,否則次月上
Ⅲ 入職第一個月交社保嗎
入職第一個月應該是實習期吧,如果有繳養老保險那很好,如果沒有,也得等三個月以後才能繳費養老保險
Ⅳ 按規定,公司是不是應該從入職第一個月就開始繳社保
1、由於試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內,且社會保險屬於國家強制性保險險種,任何建立了勞動關系版的單位權和個人都必須參加。因此,公司應從你入職當月開始為你繳納社保。
2、離職後,公司應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的規定,為你辦理相關手續。
Ⅳ 入職不滿一個月的社保,公司有責任交嗎
《勞動法》第九章第七十二條,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另外《社保法》也有相關的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關系的確立可以參看《勞動合同法》。綜合三部法律,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當月就應為勞動者購買社會保險,即辦理入職當月,無論是否存在試用期。
公司不繳納社保,一般就是為了省錢,故意不繳納。
還有一些其他可能:
1)屬於勞務關系,不屬於勞動關系,自然不需要繳納社保,比如周末到培訓機構擔任教職,屬於勞務范疇,不需要繳納社保;
2)與員工協商,不繳納社保,把繳納社保的錢直接發給員工。表面上看是為員工省錢,但是實際上,如前面提到的,公司剩下更多的錢。甚至採取各種其他合法避稅和非法逃稅手段節省下來的錢,源頭就是不繳納社保。(PS:這種協商是非法的)
Ⅵ 事業單位入職第一個月工資交社保嗎
只要是正式參加了工作,從入職第一個月開始繳納社保。當然個人繳納部分直接從工資里扣下。
Ⅶ 入職不滿一個月是不是下個月交兩份社保和公積金
1,社保、公積金是下個月繳納這個月的費用。所以你社保下個月只繳納一次。
2,單內位入職一個月內給你容辦理社保、公積金繳納就可以。
2,社保、公積金如果有欠費,單位造成的,要主動到社保局辦理補繳。社保局每月只扣費一次,不會自動扣除兩次的費用。
Ⅷ 入職一個月後轉正,第三個月才買社保可以么
你的問題再分成幾個問題:
一,入職沒有給你買社保,這個是公司的錯。不是轉正購買社保,是入職就得購買。
二,轉正之後要提前提出申請,才能離職,這個是企業的招聘成本,不然你的工作沒法接,可以理解。
但,因為第1條,企業沒有給你買社保這是企業的錯,你即使現在馬上走人,走到哪裡,公司都理虧。
當然做事不能做絕,你好好的和人事溝通:公司違法在先,沒給我買社保,我能就此離職,要你們補社保且負賠償費。
Ⅸ 社保是不是入職第一個月就需要繳納社保
用人單位是在用工之日起30天內為員工繳納社保。
5月份才繳納保險是不合法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根據仲裁結果看能否離職。
可以以此理由,解除合同。
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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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險費的徵集方式
1.比例保險費制
這種方式是以被保險人的工資收入為准,規定一定的百分率,從而計收保險費。採用比例制,原來社會保險的主要目的,是為了補償被保險人遭遇風險事故期間所喪失的收入,以維持其最低的生活,因此必須參照其平時賴以為生的收入,一方面作為衡量給付的標准,另一方面又作為保費計算的根據。
以工作為基準的比例保險費制最大的缺陷是社會保險的負擔直接與工資相聯系,不管是僱主雇員雙方負擔社會保險費還是其中一方負擔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的負擔都表現為勞動力成本的增加,其結果會導致資本排擠勞動,從而引起失業增加。
2. 均等保險費制
即不論被保險人或其僱主收入的多少,一律計收同額的保險費。這一制度的優點是計算簡便,易於普遍實施;而且採用此種方法徵收保險費的國家,在其給付時,一般也採用均等制,具有收支一律平等的意義。但其缺陷是,低收入者與高收入者繳納相同的保費,在負擔能力方面明顯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