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社保全部有公司繳納,但人不在公司上班也不發工資,如何處理賬務。
單位部分計入「管理費用--社會保險」,
個人部分計入「管理費用--福利費」
年底所得稅匯算時調增繳納所得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企業依照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范圍和標准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基本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准予扣除。
單位負擔的應由職工個人承擔繳納的基本社會保險費,不屬於你單位應承擔的正常費用支出,不符合稅收政策規定,不允許稅前扣除。
(1)不在單位發工資卻繳納社保擴展閱讀:
社會保險費的徵集方式
1、比例保險費制
這種方式是以被保險人的工資收入為准,規定一定的百分率,從而計收保險費。
採用比例制,原來社會保險的主要目的,是為了補償被保險人遭遇風險事故期間所喪失的收入,以維持其最低的生活,因此必須參照其平時賴以為生的收入,一方面作為衡量給付的標准,另一方面又作為保費計算的根據。
以工作為基準的比例保險費制最大的缺陷是社會保險的負擔直接與工資相聯系,不管是僱主雇員雙方負擔社會保險費還是其中一方負擔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的負擔都表現為勞動力成本的增加,其結果會導致資本排擠勞動,從而引起失業增加。
2、均等保險費制
即不論被保險人或其僱主收入的多少,一律計收同額的保險費。這一制度的優點是計算簡便,易於普遍實施;而且採用此種方法徵收保險費的國家,在其給付時,一般也採用均等制,具有收支一律平等的意義。但其缺陷是,低收入者與高收入者繳納相同的保費,在負擔能力方面明顯不公平。
『貳』 關於社保繳納單位和發工資的單位不一致的問題
正常這個是沒有關系,現在很多單位都是勞務派遣或者代理的,都存在這種情況。如果有特殊情況你找這兩個單位蓋下章證明就下OK,正常他們也是會給你蓋的。
『叄』 社保和工資不在一個單位可以嗎
不可以。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十一條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3)不在單位發工資卻繳納社保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相關法條:
第十七條個人賬戶基金按照下列規定按月劃入參保人員的醫保個人賬戶中;其中,異地安置的退休人員按月劃入本人領取養老金的銀行賬戶。
用人單位和職工參保的,職工個人繳納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全部劃入職工醫保個人賬戶。用人單位繳納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可以分年齡段按照不同比例按月劃入職工醫保個人賬戶。
第十八條 可以提取用於建立普通門診統籌基金,在普通門診統籌制度未建立前,用人單位繳納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規定按月劃入職工醫保個人賬戶。
『肆』 用人單位產假不發工資,只繳納社保,怎麼辦
看了以上網友的回答,都是一知半解的,有點誤導【貓到中年】了
正確的是:凡專是生育婦女屬的產假,可以享受社保的生育保險的,領取了生育保障金的,單位的工資可以不再發放,但是,如果你的工資超過當地社保的平均基數的三倍的話,單位應當補足差額部分。
當然,如果單位的效益是比較好的話,那麼,單位如果還是給你發工資的話,也是容許的。
也就是說:一般的情況下,生育婦女可以享受社保生育保障金的話,單位就不在發產假期間的工資與福利了。如果單位發的話,是你的單位效益好,祝賀你了,如果你的工資超三倍於社保基數的話,差額補足。
所以,你可以對照一下以上說的,與單位協商,能發最好,不發的話,單位沒有錯!!!
『伍』 在編不在崗工資照發但本人沒有領工資單位也不給繳納個人社保違法嗎
如果單位不給繳納社保,那麼當然屬於是違法的,不管是在不在編,只要是在單位上班都是有義務交納社保的。
『陸』 單位不按時發工資,社保也會不交嗎
一個單位連工資都不能按時發的話,那他的資金肯定是很緊張的,社保也不會交的。等資金寬裕的話,應該單位會補繳的。。
『柒』 企業能否不按職工應發工資為基數繳納社保和公積金嗎
不可以,如果不按應發工資繳納則違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中第六十三條規定: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7)不在單位發工資卻繳納社保擴展閱讀:
明年1月1日起,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欠繳金額30000元以上的,將按三倍標准罰款。昨日,市人力社保局公布《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標准》。
而此次制定的新標准涉及用人單位違法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違反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以欺詐、偽造證明文件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等26項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處罰事項。將近幾年新實施的《勞動合同法》、《社會保險法》等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內容統一納入並加以細化。
據介紹,在一些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中經常會設定行政處罰幅度,在行政執法活動中,執法機關則會視違法情節輕重和社會危害程度的具體情況,行使行政處罰的自由裁量權,即在允許的范圍內確定最終的處罰額度。
市人力社保局表示,隨著近幾年《勞動合同法》、《社會保險法》等一批勞動保障法律法規頒布實施,新增加的一些條文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的行政執法內容更加豐富和具體,行政處罰事項數量也不斷增加,但原先所設定的自由裁量權標准已不能適應新形勢下的執法工作。
為保證全市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在行政處罰時行使自由裁量權的一致性,規范自由裁量行為,防止濫用自由裁量權現象的發生,市人力社保局制定了新的《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標准》,
『捌』 單位雖不按時發工資,但每月給員工繳納社保,這種可能有嗎
大概雖然不按時發工資,但每月給員工繳納社保,這種可能是根本不存在的。所以當有單位說給你繳納社保,但是工資暫不發的情況下,一定要去社保局核實清楚到底社保有沒有繳納。
『玖』 發工資和交社保不是同一個單位,我的勞動關繫到底屬於那個單位
在用人抄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十條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9)不在單位發工資卻繳納社保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相關法條:
第十四條 符合參保條件的城鎮老年人、無業居民、非在校(非在托)少年兒童,可由本人或家屬向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街道(鄉、鎮)社會保障事務所提出申請,辦理參保繳費手續。
定點醫療機構確定參保人所持社會保障卡為其本人的,應對其發生的醫療費用按規定予以記賬;無法確定參保人所持社會保障卡為其本人的,可拒絕為其提供醫療保險服務。
第十五條 參保人就醫時不按規定出示社會保障卡或不表明參保人身份,要求享受醫療保險待遇和服務的,定點醫療機構和市社會保險機構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