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在計個稅時,工資收入除了扣社會保險外,還需扣除的有哪些呢
工資薪金稅前扣除項目有:按國家規定比例計提並實際交付的基本養老保險費、醫療保回險費、失業答保險費、住房公積金,以及符合稅法規定的差旅費津貼和誤餐補貼。
還包括以下項目:
1.獨生子女補貼
2.托兒補助費
3.差旅費津貼、誤餐補貼(其中,誤餐補助是指按照財政部規定,個人因公在城區、郊區工作,不能在單位或者返回就餐的,根據實際誤餐頓數,按照規定的標准領取的誤餐費。單位以誤餐補助名義發給職工的補助、津貼不能包括在內)。
差旅費津貼和誤餐補貼全國沒有統一規定,由地方財政部門進行規定。但是差旅費有的地方是參照財政部關於印發《中央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辦法規定伙食補助費,每人每天50元;公雜費,每人每天30元。誤餐補貼,有的地方是10元。如果地方政府沒有制定相關規定,根據稅收法定原則,就可以全額稅前扣除,但是它不屬於工資薪酬,而屬於工資薪酬以外的費用。
⑵ 公司給員工交了社保沒有交個人所得稅
為員工繳納社保是用抄人單位的法定義務,不幫繳納社保屬於違法行為。至於繳納個人所得稅則是公民的義務。沒有繳納個人所得稅屬於觸犯法律,是要負法律責任的。
凡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在中國境內居住滿一年的個人,從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所得的,以及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不滿一年的個人,從中國境內取得所得的,均為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
根據稅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條的規定,如果納稅人未在規定期限內(即納稅年度終了後3個月內)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按照稅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如果納稅人不進行納稅申報,因此造成不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這種處罰是行政處罰,違法程度沒有達到犯罪不需要移送司法機關由稅務行政機關作出的處罰。
⑶ 工資和社保不在一個單位發放,匯算清繳時能夠所得稅稅前扣除嗎
1、不能扣除,因為付款憑據不是開給你公司的。
2、這樣處理,需要對方公司給你開營業專稅發屬票,憑營業稅發票進行扣除(當然,對方就要繳稅)。
另外:
如果員工合同是與你公司簽的,則對方公司也不能扣除這社保費;
如果員工合同是與對方公司簽的,則你公司不能扣除工資。
⑷ 人力資源管理代發工資,不交社保,不用交個稅怎樣分錄
勞務派遣公司主要賬務處理:
1、收到勞務費,開具發票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2、計提勞務派遣人員工資及企業承擔的社保、住房公積金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其他應付款—社保 (企業交納部分)
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企業交納部分)
3、支付派遣人員的工資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庫存現金
其他應付款—社保 等 (個人承擔的社保和公積金)
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可以扣減3500和個人社保)
4、繳納社保和公積金
借:其他應付款—社保 等
⑸ 工資是不是必須的扣稅,而且沒有繳社保這樣合理嗎
個人所得稅中的工資薪金所得,超過扣除標准都要繳納個人所得稅。企業沒有給繳納社保當然是不合理的,但是在工資表上沒有顯示繳納社保這一項,所以就不能扣除這一部分的款項了,個人就等於多交了個人所得稅了。
⑹ 交了社保一定要交個稅 工資是按個稅做的嗎
工資不是按照個稅做的。交了社保的人說明屬於公司的職工,需要申報個稅,但是申報並不一定代表實際繳納。實際繳納的個稅金額應該根據工資薪金,比照個稅稅率計算。
⑺ 工資所得稅不扣除社保嗎
嚴格按照規定應該是,本月的這個月扣,以後月份的稅後扣
但是一般也沒有多大問題,稅務基本也認可全部在稅前扣除
⑻ 工資薪資中,個人所得稅不征稅項目的是哪些
社會保險費復用、住房公積金、差旅制費津貼和誤餐補助等。
下列不屬於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律貼或者不屬於納稅人本人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收入,不征稅:①獨生子女補貼;②執行公務員工資制度未納入基本工資總額的補貼、津貼差額和家庭成員的副食補貼;③托兒補助費;④差旅費津貼、誤餐補助。
⑼ 工資和社保由兩個不同的公司承擔,個稅怎麼辦
既然三方都沒辦理,那麼你自己拿著社保賬號,自己去把這一年的社保趕緊補交,有什麼問題之後再交。
⑽ 繳納社保工資含個稅嗎
個人所得稅是需要在扣除社會保險後,再進行計算的。
目前個人所得稅的起版征點為3500元,在計算權員工個人所得稅時,需將員工所有應發項目計算合計後,扣除社會保險個人應繳納的部分,再計算個人所得稅。
例如員工本月應發金額為5000元,假設其社保個人繳納部分為1000元,那麼員工的計稅工資為4000元,再減去個稅起征點3500元,最後得出員工的計稅金額為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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