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請問在編不在崗人員,不在崗期間算不算工齡謝謝!
在編不在崗期間,要是單位一直給你繳納社保,或是自己繳納社保就算的。我專07年5月到08年1月,沒有在單位簽合同,屬在部隊里按失業軍屬繳納兩項(養老和醫療),後來與地方的社保合並的時候給算了半年工齡。你這樣的情況應該也是有工齡的。如果你在事業單位的話,我覺得你們市或省有相關的明確規定的,你可以在網上查閱一下相關的文件
❷ 事業單位在編不在崗一直沒領工資,也沒交社保,以後是否能領到退休金
我問的是:在編的環衛工人,拿出三分之一的工資,僱人替她掃街,算不算吃空餉?
❸ 在編不在崗工資照發但本人沒有領工資單位也不給繳納個人社保違法嗎
如果單位不給繳納社保,那麼當然屬於是違法的,不管是在不在編,只要是在單位上班都是有義務交納社保的。
❹ 在編不在崗位吃空餉如何處理
如果發現「吃空餉」和在編不在崗人員的,要立即停止支付其工資和津貼補貼,並負責追回其多領的財政資金。
國務院常務會議日前決定,近期將在全國集中開展機關事業單位「吃空餉」問題治理行動。國務院19日召開電視電話會議,部署全國機關事業單位「吃空餉」問題集中治理工作,治理范圍涵蓋從中央到縣鄉的機關事業單位,治理內容包括虛報人員套取財政資金等各種名目的「吃空餉」。
「在編不在崗、拿錢不幹活」,是違法違規行為,更是一種腐敗
從一些地方及有關部門披露的數據看,「吃空餉」並非個別現象。在近兩年開展的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全國不少省份清理出的「吃空餉」人員,都達到了上萬人,30個省份共清理清退「吃空餉」16.2萬人,涉及財政資金84億元。
這只是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各地報出來的數字,實際情況可能遠不止這些,造成的財政資金損失也更加嚴重,已經成為蠶食財政資金的黑洞。
整治對象:
1、離職、辭職、非組織選派離崗學習、長期病假事假、長期曠工、已故或失蹤、違規停薪留職以及被單位開除、辭退,但未辦理核銷(減)工資手續,仍在原單位正常領取工資的在編人員
2、受黨紀政紀處分、被司法機關羈押和受到刑事處罰未按規定核銷(減)工資的人員
3、人事關系已經調出,繼續在原單位領取工資的人員
4、未經組織、人力社保部門批准,擅自經商辦企業或在企業兼職,一人領取雙份工資的人員
5、未經組織、人力社保部門批准提前內退,或者由領導職務改任非領導職務後,長期不在崗的人員
6、按照規定應辦理而未辦理退休手續,以及已辦理了退休手續,但仍按照在編職工標准領取工資的人員
7、離休、退休後從社會保險機構領取養老保險金,又同時從財政領取離休費、退休費的人員
8、離休、退休退職職工已故或失蹤,其家屬或利害關系人仍代領離休費、退休費或退職生活費
9、偽造人員虛報多領、冒領職工工資和津貼補貼的單位和人員
❺ 在編不在崗的人能佔在編在崗的崗位嗎
舉報了就不能。自己權衡
❻ 在編在崗和在編不在崗有什麼區別
1、工作內容不同:在編不在崗人員長期在外從事與本崗位無關的事情專的人員,在編在崗是屬固定的人員編制,工作需要核定的人員數。
2、單位不同:在編不在崗人員一般是事業單位,在編在崗通常是政府機構、大的企事業單位。
1、享受財政撥款的事業和政府機關單位的人員是受人事局名額控制的。這些人員要在人事局備案,備案的人員就是在編制內的。享受國家編制的待遇,但是長期在外從事與本崗位無關的事情,稱為在編不在崗。
2、編制外的雇傭人員,不論工作內容和崗位是否同於編制內人員,因為屬於編制外,所以在工資、待遇以及保障福利方面沒有財政預算內的保障,需要由用人單位自行負擔,所以通常不如在編人員。這是一種制度缺陷帶來的差別。
3、通常,編制內的工作人員工資、保障以及福利待遇因為有編制,所以納入財政,由政府或者相關機構負擔。區別於編外由於制度問題,很多單位在職能擴充、任務增大或者改變後,無法及時調整編制,有用工需求,卻沒有制度內的人員編制,就會額外招收一些工作人員。
❼ 在編不在崗如何交社保
那是當然的。
現在很多人離職都不規范,造成以後社保續交很被動。正規手續應該先交辭職報告,批准後再寫申請到社保局暫停社保,如果不想暫停也可以轉為以自由人身份繳交,暫停社保申請要注意銜接好時間,不能留空隙,暫停原因要編造得圓滑些,寫些家庭、個人特殊原因或理由,然後說因辭職後經濟困難,暫停繳交社保醫保等,在新學校肯幫你接續社保的時間,再寫個續交社保的申請,自然就接上了。
❽ 在編不在崗如何處理
正常情況,應該整理出一個名單,並按名單,逐一從編制內除名,扣發並追繳不在崗期間的工資,對造成這種情況的領導,追究責任。
如果處理方法,與上述辦法不一致,就是違規甚至是違法的。
❾ 解除勞動關系下崗職工社保檔案顯示在編不在崗什麼意思
你勞動關系已經解除了,企業不再為你買社保了,這時候你的社保檔案就會被單位記上一筆你已離職,然後檔案會移送存到另一個專門保管相關檔案的地方去